我發覺到近幾年,大家對於「反社會人格」一詞的認知,逐漸有所改變。
大概在我國小、國中的時期,一講到反社會人格,就會聯想到犯罪、不法分子等等的負面想像。
但仔細想一想,反社會人格其實在資本經濟體制裡面,超級吃香的耶?
而且這已經不是什麼秘密了,許多研究多指出:企業家、律師、醫生、分析師和高級主管,這種需要高度理性決策的職業,有較高的比例的人具有反社會人格。
反社會人格的特質是懂得操縱人心、極具魅力、較忽視情感面而著重理性的做決定、傾向自我利益最大化、道德感邊界較模糊。
我們對「反社會人格」的態度好像逐漸從起初的恐懼或擔心,轉變為崇拜、佩服,具有反社會人格的人,在這個商業模式中要是運用的恰當,能獲得太多的好處了。
具有反社會人格的人,他們更容易為了達成目的,無視他人眼光或道德批判,以手段去操控人心來達到目的;以自己的那套邏輯去嘗試讓你被說服、然後認同他。
因此,我就有了一個很大的疑惑:
這樣的話,反社會人格還能稱為「反社會」嗎?
反社會廣義來說,想表達的應該是那些破壞原本社會制度,不顧他人觀感、損害他人利益或尊嚴或社會秩序,而且可能對社會造成危害、無法增進公眾福祉的行為。
( 這裡不談論更狹義、明確造成燒殺搶奪的犯法等明顯觸法的項目,也不討論已造成他人與自身嚴重困擾的反社會人格障礙。)
我覺得很矛盾,我認為原本的社會一詞,是偏向以「社會上的互動方式與普遍道德觀」去定義的。
但如果改成另一面向的社會,舉例以目前「社會上的經濟體制」去定義社會一詞,這樣反社會人格者會180度大翻轉,直接變成「社會人格」。
也就是說,該不會其實具反社會人格特質的人,更適合身處現在資本主義的世界。
大部分國家目前較多採用資本經濟體制,也就代表很大一部份的人都處在理論上會以「self-interest」( 自利 ) 最大化的角度,去做決策。
但人也是有感情的、有情緒的,心理學家兼行為經濟學家的丹尼爾·康納曼,已經在《快思慢想》發表過許多受感性腦影響的決策問題,而這又已經是很直覺、很習慣的思考方式。
可是,反社會人格卻不一樣,他們完全有辦法用更理性的去做決策,
他們可以為了自利,
犧牲別人的利益 ( 剝削勞工的議題 ),
或是站在道德邊界處 ( 逃稅、想辦法節稅、踩在法律邊緣的議題 ),
又能讓你相信他是有理由、有立場這麼做的 ( 為了企業更遠大宏圖的未來 ),
這就是他的魅力 ( 所有括號都有可能可以放在資本主義的企業中 )。
不覺得這樣的人,會完全符合目前經濟體制的思維方式嗎?!反社會人格超級適合運行資本主義的社會。
可能有人會反駁說:反社會人格都是道德有點缺陷、只把自己放在最高位置的人。
但現在的世界何嘗不已經是這樣子了?
不同地方產生的生活方式與文化,也形成不同道德觀,再來制定成法律,國小的公民課本也告訴我們: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觀。
但是法律的制定跟修改,很多時候會偏向既得利益者,既然開頭都說了目前許多頂尖的社會人士,如高階主管、企業家、醫生、律師...都有較高比例是反社會人格者,那不就也有可能,至今許多法律的標準,從一開始就是所謂的傾向自利的人所制定的?
( 也就等於,正因為他們善於生存在這個主流的社會體制,才會爬上既得利益者的位置 )
回到前面的問題,這種「反社會人格」實際上不是最符合、最貼近真實資本運作的「社會」樣貌的一群人嗎?在資本主義經濟中,這樣的人或許更符合現實。
而其他可能受道德約束,在意別人的人,較符合一般人「社會上的互動方式與普遍道德觀」期待的人,反而較難在資本主義的競爭中脫穎而出。
參考書籍:
書名:反社會人格者的告白: 善於操控人心、剝削弱點的天才
作者:M. E. 湯瑪士
譯者:筆鹿工作室
出版社:智富出版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1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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