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是否曾有過這樣的經驗:本來對學習某樣東西很有熱情,也為了把它學好而花了大量時間與金錢,最後卻突然像是被抽走了靈魂一樣,突然對原本學習的事物失去興趣,嚴重者甚至突然開始對原本喜愛的事物感到排斥,並且產生對學習的惰性,最後不再對原本有興趣的事物感到喜愛。
當你發現自己心中出現這樣的想法時,或許應該先靜下來思考:自己到底是如何,又是為了什麼開始學習?
學習動機兩大來源:外在與內在
心理學上有一套理論,用來解釋我們為什麼會產生做某件事情的動力,這套理論稱為「自我決定論」(Self-determination theory),透過自我決定論,我們可以了解到我們為什麼想做,或是不想做某些事。
在自我決定論中,有兩個關於動機的概念很重要:外在動機與內在動機。外在動機是指做了這件事之後可以得到獎勵或逃避懲罰,內在動機則是指做一件事並非基於獎勵或懲罰,而是出於自己的意志,透過完成某事達成自我實現。要讓一件事成為能持之以恆的習慣,內在動機扮演著重要角色。
多數大學制度設計,仍以外在動機為主
目前的大學現場,大多數的制度與課程設計,還是以激起學生外在動機為主:無論是以GPA排名決定轉系/雙輔資格,或是課堂中設計有趣的小遊戲、比賽等,都是想透過外在誘因鼓勵學生,以激發學習動機。
當然,外在動機不是不重要—在學習過程中,外在動機經常是使我們想要學習某項知識或能力的契機—然而,如果只有外在激勵,而沒有內在動機支撐,那在目標達成,或是激勵的邊際效益遞減後,學習成效也容易隨之下降。
另一方面,長期以「外在動機」作為支撐自己學習的動力時,我們也容易忘記學習的初衷,而在學習的路上感到迷惘,最後失去學習的意願。
建立連結,有效喚起內在動機
要建立內在動機,就必須讓課程設計能夠達到「與自我的連結」,與自我的連結可以分為以下四點:
1.民主教育:學習的過程中,學生能夠體會到「自己正在學習」,而且學生可以自己決定自己想要學什麼、怎麼學、跟誰學。
2.主動思考、主動發現知識:現今的大學課程授課方式大多還是考試及老師指派作業,然而和學生主動想完成的研究計畫或專案相比,依然是一種以教授為主體的教學方式,學生經常只是被動因應老師的要求準備課業— —即使是像申論題這樣沒有標準答案的考試,學生背後學習的動機還是「老師會考」,當段考結束後,所學往往也跟著還給了老師。要讓學生真正渴望學習,必須要讓學生感受到「我能主動思考、主動發現知識的意義」,讓學生感受到學習對自己是有意義的。
3.知識的橫向連結性:讓學生體會到自己所學的知識不只能在特定領域發揮作用,而是能成為一種思考習慣,貫徹在不同領域之中,即使未來在不同的學科或領域發展,這樣的思考能力與習慣也能運用在其他領域。
4.問題解決與貢獻他人的能力:在追求知識與能力的過程中,學生能透過自己的知識與力量貢獻社會,並解決自己、他人或世界上的問題,達成自我實現。
個人學習經驗:在大學四年,重新思考學習的意義
最後,我想和大家分享我意外進入政大民族系的原因,以及我在民族系與日文系輔系的學習過程中,體會到的差異。
起初,我在政大的第一志願事實上是政大日文系,然而因學測時英文考試失常而落後去年的錄取分數一級分,最後進入民族系就讀。後來因為系上規定申請入學不得轉系的規定,我決定以輔系的方式,搭配選修日文系的課程圓夢。
然而諷刺的是,我在日文系課堂上所學習了日文,或是日本歷史、文化、文學等知識後,我卻越來越覺得這些知識大多都可以在網路或書本上得到。
反而是在民族系學習到的研究方法、田野調查,以及民族史學思維等,讓我真正地擁有對學習的內在動機,以及知識的橫向連結性,並發現知識的可轉移性。
就以「中國民族史」這堂必修課為例,在課堂上學習的史學思維、史學方法等方法論,除了運用在歷史研究之外,也能同時運用在思考社會學,甚至是傳播媒體等層面。任何涉及「事件因果」的領域,都可以運用這樣的一套思維模式,為事件賦予詮釋與反思。
更甚者,當我理解到知識的可轉移性後,我開始打開了對知識的視野,而對知識的反思及詮釋產生的自我連結,更是加深了我對於學習的內在動機。
這樣的體會,也成為我撰寫這一系列專題的動力,希望能透過這一系列的專題,讓大家重新反思:我們究竟應該給學生什麼樣的大學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