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小夥伴最近看了蔡總統和賴副合拍的廣告花絮,都會心生疑問:為甚麼總統不能開真車呢?蔡英文總統曾在訪問提及,她以前常自己開車兜風,顯然是位老司機,那又有何不可呢?
其實這個問題涉及我國《特種勤務條例》,總統開車上路這件事,不僅僅是總統一個人的問題,而是影響到特勤維安如何安排,甚至是中華民國三軍統帥安危的議題。
《特種勤務條例》,正是在規範「特勤」該保護誰、受保護對象移動交通路線、乘坐之交通工具等等事項的法律。其中,第6條2項的規定剛好都跟我們最近的議題有關,第1項跟賴清德萬里寓所有關,第2項則是跟總統不能真開車有關,我們這次先看第2項:
主管機關因應勤務場合、客觀環境、交通路線及危安因素所定各項安全維護措施,應向安全維護對象提出具體建議。
這項說了甚麼呢?這裡的主管機關是國安局,國安局是可以考量場合、客觀環境、交通路線後,向總統提出建議:請總統不要自己開車,因此,特勤要求總統不開車,當然於法有據。
當然可以,不過目前沒聽過中華民國總統拒絕的案例。
與歐洲許多總理、元首級的人物不同,歐洲領導人很多時候都會在假日自己開車出去採購生活用品,享受自己的私人時光;又或是跟挪威總理一樣,為了選舉出去開計程車(註一),但中華民國因為國民黨戰敗遷台後,仍與中共處於敵對狀態,深怕一個不小心就被暗殺,所以蔣中正絕對是隨扈帶好帶滿,總統車隊總是用最大的陣仗,維護自己安全。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蔣中正自己卻是因為陽明山的一場車禍,讓自己健康快速衰退(註二)。
因此,在這樣的歷史脈絡下,目前中華民國總統一脈相承,牌面較大的車隊是慣例,特勤也不敢稍加怠慢,總是以最高規格待遇,這也是特勤不敢讓蔡英文總統真的開車上路拍廣告的歷史原因了,否則,連一向最重視維安的蔣中正都因車禍而元氣大傷,如果歷史又重演在現任元首,又有誰擔得起責任呢?
當然,這樣會造成擾民、影響人民通勤,而且還有民眾對車隊比中指和抗議,最後成功要到國賠,就是下期的內容了。
註一:Norway PM Jens Stoltenberg works as secret taxi driver - BBC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