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流席捲而來,這週台灣全境被寒意所籠罩,冷颼颼的天氣彷彿凍結了一切。在這濕冷的氛圍中,人們更加渴望躲進被窩,遠離刺骨的寒風。上班變得如同一項艱鉅的任務,而擁抱被窩似乎成為了最理想的逃避方式。但真的可以因為低溫而有假可以放,又不用請自己的假的小確幸嗎?
我們通常在天災中停止上班及上課,如颱風、水災、地震、土石流等。然而,低溫卻未被納入目前的天然災害範疇。儘管如此,當極寒天氣導致可能發生災害時,我們需要針對這一情況制定相應的應變措施。
勞動部明確指出,各縣市政府擁有裁量權,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判定是否放假,尤其是在天氣極寒導致可能發生災害的情況下。在此情境下,各地方首長可參照『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宣布停班,而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勞工在這樣的狀況下是可依法不出勤的。雇主則建議宜不扣發工資,使勞工在這段期間能夠保有相對的經濟穩定。
值得注意的是,當天然災害發生後,勞工有以下情形之一,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進行其他不利的處分:
寒流來襲,我有低溫假可以放嗎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5條第1項的要求,雇主在讓勞工從事工作時,應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采取必要的預防設備或措施,以確保勞工免受職業災害之侵害。在此背景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110年連續數日出現10度以下低溫的情況下,為強化雇主及工作者對於寒冷天氣期間戶外作業的安全健康管理,特別制定了『寒冷天氣期間戶外作業安全健康指引』,主要分為三方面的管理和三方面的預防。
根據勞工的身體健康狀況,在合理範圍內進行適當的工作調配,盡量減少勞工在寒冷天氣中的暴露時間。對於健康狀況有疑慮的勞工,應尋求醫師協助,參考醫師的建議,並採取適當的調配措施。
實施有關低氣溫保健和安全衛生的教育訓練,讓勞工了解低氣溫危害的預防措施,並配合遵守相關的安全健康作業程序,以減少低氣溫可能帶來的危害風險。
建立良好的飲食習慣,確保充足的睡眠,保持適當的運動習慣,促進血液循環。
雖然目前法規中並無低溫假的規定,因此是否能放假仍須視地方首長的裁量。勞動部強調在極寒天氣可能導致災害時,可參照天災假處理方式,雇主則建議宜不扣發工資,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針對戶外工作人員制定了『寒冷天氣期間戶外作業安全健康指引』,包括行政管理、健康管理、教育訓練三方面。建議提醒勞工穿著適當防寒衣物、提供溫暖飲料、調整工作內容、建立互助機制等。對於健康管理,根據勞工身體狀況調配工作,進行相應的教育訓練,提高對低溫危害的認知。當然,勞工應該要穿戴保暖衣物,建議多層次穿法,保持正常生活作息,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不飲用含酒精飲料。
最後,霸王級寒流來襲大家還是要做好保暖,以避免感冒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