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回寫了太多職場黑暗面,我想在此致歉,不是每一家投信或投顧公司都這麼可怕,各位還是要自行研判,多方打聽比較。我也不是完人,也做了一些我自己都覺得後悔的事,分享職場上的所見所聞,事過境遷,人事已非,或許現在看得更清楚,用血淚換來的真實告白,分享給就算不是在金融業,也可能會有相同遭遇的你。
上回寫到,若是恥度全開,把裝瘋賣傻及說話能力練好(偏偏這兩樣能力都是我的致命傷),或許第二回在101大樓工作,就能待久一點了。
往事已矣。現在講這些都太遲了。
今天來分享職場第三次進出台灣第一高樓的經驗--第三回:寄人籬下。
和前兩回合一樣,也是外商。這次擔任非主管職位,也不用帶人。
金融業間的整併,國內有,國外當然也有。國外母集團整併,那國內原來分別隸屬於不同集團的兩家公司,又該如何自處?
厲害的人可不會坐以待斃。自然使出洪荒之力、背後全力運作,只求保住自己的位置,甚至取得主導權。
國外若是A吃下B,台灣卻是b比a大,合併後由誰當家,還在未定之天呢;以往也發生幾次合併後的公司由b的人馬主導,a就只能靠邊站、撿人家剩下的。
閩南語有句話說,「日頭赤焱焱,隨人顧性命」。每當有合併之際,合併之後你的職掌、報告線都有極大變數。
可能b公司的某某某,原來是你在前公司的下屬,但問題是人家現在是小主管了,被併之後如果還讓你做個平行的小主管,已算是保住面子了,若不幸被歸到某某某的麾下,不少人會陷入天人交戰。
合併後至少一年薪水不會動,就忍忍吧,還有房貸要繳!
這擺明是降級,我要麼就裝傻、且戰且走,要不就拿資遣費走人,再找工作!
合併前每個人都要設法保住自己的位子,全力捍衛地盤,這時,會做人、會說話、會包裝、懂得察言觀色、西瓜偎大邊道理的人,腰彎得夠低,嘴巴夠甜,使出渾身解數,反正能達到目的,有什麼不可以?
出來上班,不就是那麼一回事嗎?不就是為了錢!
這回我「有幸」的在a任職,就是在合併過程中失勢的那一方,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嗅到大勢已去的味道,於是就很明顯感受到,坐在旁邊的同事,見風轉舵的速度之快,成天忙的都是b公司的事,現有a公司的主管,合併後已沒有話語權了,就當做隱形人看待,理都不理。
反正未來的主管不是你,你還是可以發表你的意見,要我做這做那,
「你講的國語,老娘聽不懂啦!」
我也很「有幸」,能親眼目睹這一幕,明明法令要求網頁上要放的資料已過期,膽大妄為的同事,完全不予理會,只忙著向未來新主管效忠、在其面前展現積極度,其他的事,就算天塌下來都沒用!
或許識實務者為俊傑,先求表現保住位子才是王道。
對了,連你原來在國外的老闆都可能在整併過程中就丟了工作,別說是台灣了,連兩家母集團的國外總部或各地分支,都是人心惶惶,會有一段時間,你會發現,平時有求必應的國外窗口,為何信件都已讀不回,你在香港的老闆,上個月才拍板定案要做這個,都已做了快一半,今天兩手一攤叫你自己想辦法收爛攤子。
最糟的狀況是,為求保住自己的工作,有人把你丟包。
金融業就是這麼現實與殘酷。沒有什麼道義可言,在大難臨頭之際,更是如此。
整併期間,也是很多人更新履歷表,積極找工作的時間。在辦公室不時就能看到同事神秘的拿著手機走出去,下班後大家彼此心照不宣,
「今天有事早點走」。
運氣好的話,領一筆資遣費再無縫接軌去新公司上班,運氣差一點,就是邊談邊看,不然又能怎麼辦,工作不好找啊!
合併的過程,從原來的大樓搬進101,有點寄人籬下的感覺,反正我本來就不打算久待,合併後一個月左右,我就到另一家同業去上班了,離101很遠。
第三次,希望也是最後一回。
進出大樓的門禁卡已先交還給人事,當天離開一樓大門匣口前,熟悉的跟警衛說聲我今天離職,匣口一打開、頭也不回的離開。
掰了,101,在這棟高樓裡工作了六年半之久,看盡人生百態。很多人嚮往金融業的高薪,拚了命往裡面擠,誰知,擠進了之後,有些人就忘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