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年底伴隨著漸濃的過節氣氛,也是回顧今年、展望明年的好時機,年底也常是大家思考轉換跑道的時間點。我們收到樓友的來信詢問,有關於年後轉職及提離職時間點的疑問,這次我們先假設你找到新工作在考慮何時提離職,來分享幾個思考點。
依據勞基法規範的離職預告期: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因此離職預告期和年資長短是相關的,有時會聽到一些公司說不論年資長短,預告期一律都是一個月,甚至還有聽過兩個月預告期的說法;針對此類情形建議可以和公司方表達公司做法和勞基法的差異,讓公司方知道你是清楚相關法令規範。因此在符合勞基法的預告期間提出離職確實是沒問題,當然若可以的話,一般業界的習慣還是希望能有一個月的預告期供交接,這就有賴你和現任公司和新公司間協調出一個可以好好分手且順利展開新篇章的時間點。
有的公司有保證年終獎金,所以若你提早離職,公司也會按當年度服務天數依比例發放;有的公司則會要求要任職到某一個日期(如12月31日或春節等)才符合年終獎金發放的資格,這點必須很清楚地確認,也會是影響你離職的時間點。分紅或績效獎金的發放資格也是相似的概念,請務必事先確認!若新公司要求你提早報到,這些潛在的損失也都是你可以談判的籌碼。
一般來說,新公司在確認你同意加入後,都會希望你愈快報到愈好,但現任公司就會希望你可以好好交接,甚至留多點時間讓他們找到人選。所以前述的預告期或業界習慣的一個月便是你可以預留的時間。也因此,若你預定年後轉職到新公司報告,可以抓一個月預告期交接,再往前抓一、兩個月投履歷及面試,所以大約兩、三個月前便可以開始有求職動作。
🌿在求職轉職的旅程中,三樓職涯都在這裡,陪伴你走過每一步。如果有任何關於職涯的困擾需要找人聊聊,也歡迎填寫1對1諮詢預約表單,邀你一起來三樓坐坐。
👉 立即預約1對1職涯諮詢:https://bit.ly/45UcGh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