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許多人習慣上還是會把華語講成「國語」,但《國家語言發展法》裡頭明確定義,國語一詞屬於台灣所有族群的母語以及台灣手語,只不過,在半個世紀的國語政策後,從國會殿堂,到公司、學校的會議廳,再到家中面對孫子就自然地切換成華語的阿公阿嬤們,華語儼然已成為台灣唯一的強勢語言。
試圖實踐「全母語生活」的人,一定都會遇到對方聽不懂自己母語的問題,而無論你多麼厭惡華語對你母語的傷害,你都無法擺脫歷史在你身上留下諷刺的事實:你的華語講得很好,甚至比母語還好。
因此,若是對方對你的母語沒有感情,即使他會講一點點,仍舊會難以理解為何你要選擇一個更麻煩的方式來溝通?語言,不就是為了溝通方便而已嗎?無論你私下愛用什麼語言,當在重要場合時,就用每個人都會的華語當成通用語,這有什麼問題嗎?
如果你在意本土語言的續存,那不但有問題,而且問題很大。
假如陳柏惟想用台語搭配翻譯來質詢馮世寬,就必然會承受部分選民的壓力
在全世界有語言衝突的國家,推行語言政策時通常有兩種方式可以選擇,一是領土原則,意思是把國家劃分成不同語言區,區域內的行政及教育機構都固定使用單語;另一種是個人原則,意思是每個人可以自由選擇任何法定的國家語言來跟公家機關接觸,乃至於進行質詢、會議或是各項活動。
那你覺得台灣是哪一種呢?
發現了嗎?台灣雖然是多族群的地區,但我們幾乎只有華語單語的教育及行政機構,即使我們把各族群的語言都定義為國家語言,似乎想依循個人原則,但就算是人數最多的台語族群,依舊難以使用台語跟台文來辦理行政程序或開會討論,更不用說其他少數族群了。
當然,現在離《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才一年多,過度苛責行政機關意義不大,但若從其他語言衝突地區的經驗來看,即使完全依循個人原則,也無法達到保護弱勢語言的作用。
就拿台灣的例子來說,由於本土語言在國語政策後成為弱勢,台語、客語或原住民各族的人們,多數都只能透過使用華語來取得社會地位,變成「雙語」的使用者,但華語族群(包含原本母語是本土語言,但已被同化成華語使用者的本土後代)只需要單語就能生存。
這就造成了我們一開始談的情況,面對溝通時,多數人會無法理解,為什麼明明我們都會華語,你卻偏偏要講母語?為什麼我們要浪費時間在翻譯你的母語上?久而久之,即使制度上仍有尊重語言權利的措施,但這種同儕壓力,就將迫使因為母語弱勢而成為雙語的族群,放棄他們使用母語的權利。這也是為何接觸語言學界會普遍認為,所謂的個人原則,只是強勢語言同化弱勢語言的偽裝,只要使用強勢語言依舊能享有社會、經濟及政治上的優勢,那麼所謂的「尊重」,講難聽一點,只是在等說這個語言的人死光。
所以「講國語大家才聽得懂」並不是好理由,這理由乍聽之下四平八穩,但它實際的效果,卻是以互相尊重為名,造成無形中的同儕壓力,讓許多希望講母語的雙語使用者漸漸妥協,導致這個語言的使用場域進一步地限縮,最終走向滅亡。
國民黨立委廖國棟也曾要求官員用「大家都聽得懂」的國語來答詢
這也是為什麼包含比利時、瑞士、加拿大等有語言衝突的國家,都傾向奉行領土原則而不是個人原則,因為唯有在特定的區域內,有完全使用特定語言的行政機關、公司行號跟教育機構,讓使用這個語言的人,即使只有單語的能力,也可以擁有與強勢語言相近的機會,那這個語言才有可能被保存下來。
相反的,如果單獨使用這個語言意味著機會的減少,如果這個語言的使用者必須要靠雙語才能生存,就像政治人物講兩句母語是為了選票,商場講兩句母語是為了生意一樣,你的母語變成了特定場合中因為有附加價值才使用的技能,而這種附加價值還隨著母語使用者的減少而下降時,最後,這個語言就會從生活中消失,我們只能一代一代地靠母語老師在課堂上傳承著。
那台灣有可能成為使用領土原則,讓各族群都擁有各自「語區」的國家嗎?如果單靠政府的力量,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語言衝突只是表面,深層原因是單獨使用這個語言的人無法在社會上生存,政府能做的,只有在行政跟教育層面保障語言權利,若是在經濟上予以特地補助,則可能造成其他族群的相對剝奪感,因此除了政府可以提供的工作機會(例如母語電視台、各行政機關的母語人員等)之外,還需要更多民間企業的協助,讓「單語」的母語使用者也可以得到工作機會。
也就是說,從家庭到社會,從教育到經濟,如果要保存台灣本土語言的文化,就必須全方位的著手,只有政府意識提升還不夠,企業跟人民也要跟上腳步,母語推廣者也必須更有耐心地說服,我們才有可能挽救當年國語政策侵犯個人權利的遺毒,讓台灣成為一個真正尊重每一個人的新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