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我媽不贊成,也為了孩子,不然我早就離婚了。」
「如果不是朋友慫恿,我才不會買這雙又貴又不實用根本穿不到的鞋子。」
「如果不是因為爸爸要我選這科,我根本不會想讀,現在才會讀得那麼痛苦。」
我們偶爾會聽到人們這麼抱怨,或者自己就是那個對現況怨懟不滿的人,確實這些抱怨是在陳述現實,他們說的可能沒錯,是媽媽極力勸阻他離婚,是朋友推薦他買的鞋子,是爸爸要求他選讀那個科系,但在這些現實卻未必是完全的現實,因為我們只是把自己的軟弱、躊躇不定怪罪在他人的強迫。
當抱怨的人們在說那些話的時候,心裡都在假設自己的某些決定是有人逼迫自己做的,而自己卻要承受這樣的結果。但,自己真的完全沒有選擇的權利嗎?事實上,沒有任何人可以剝奪我們選擇的自由,即使是父母也一樣,確實他們可能會情緒勒索,可是當我們感到自己會被別人逼迫或者限制,背後真正的原因,就是自己沒有選擇的決心,不敢拿出力量去抗衡,或者不確定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麼,然後把自己做決定的權力交到別人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