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于2019.05.17
最近(2019.04)在和一位公司老闆討論如何結合民間力量-縣市政府-博幼基金會三方合作將博幼基金會的課業輔導服務模式引進該縣市,讓更多的弱勢學童可以受惠。在討論合作的過程中,有一天這位老闆轉述了一個教育處督學的問題,博幼基金會的服務是屬於「課後照顧」還是「補救教學」?當時我愣了五秒鐘,然後我的回答是補救教學,並非課後照顧,理由是博幼的課業輔導並非只是課後照顧功能而已,還有很重要的補救教學的功能,因此當下兩者我只能選擇補救教學。
但是後來我想了一個晚上,越想越不對,我覺得這兩個選項都不是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