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說出你自己錯在哪裡」:一種抽象的「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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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0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去說出你自己錯在哪裡」:一種抽象的「非教育」〉2024-01-20


  梅洛龐蒂在《知覺現象學》中著重描述並分析過一個病例。這名腦部受損的病人,被他的醫生(研究者)Gelb 和Goldstein 描繪為能夠進行「具體動作」(concrete movements),但無法完成「抽象動作」(abstract movements)。


  其中一個表現是,如果這名病人被要求閉著眼睛執行一項對一般人而言相對簡單的抽象動作,他沒辦法立即地做出來,而會需要透過一些激烈的準備動作,以一種「偶然」的方式來完成指令。譬如,如果要他用手臂在空中畫一個圓,他會反覆揮動自己的手臂來呈現出各種不同動作,當過程中恰好有一個動作畫出圓形,他便立即認出自己完成了這個動作。


  這個病人並不是聽不懂指令、並不是缺乏思想能力與判斷能力,也不是受到過什麼使得手部變得無法運動的創傷。而是缺乏了一種預先認識運動結果的、身體性的想像力,他的身體沒有辦法接受這個與其生活處境並不相干的命令之調動。



  我第一次聽到「三七步」是國小的時候,在老師辦公室裡。老師叫我不要站三七步,但我根本不知道那是什麼。總之她想要我站好,雖然不至於需要立正,但她認為我的站姿是需要被糾正的,尤其在老師辦公室裡,做為一個「做錯事的小孩」。


  我還記得那天午休的時候班上正用投影幕撥放電影,應該是《海底總動員》,一個同學說有老師要我到辦公室。我想繼續看,但應該是不行。雖然我之後似乎是有重新看過這部電影,但想到那一天的遭遇,現在還是覺得有些遺憾。


  到辦公室,另外兩個班上同學已經在那裡,老師要我們說明早上的事情。簡單來說,那兩個同學用校內的公用電話打了110,班上好幾個人剛好也在。他們打電話的時候,我說警察很忙,你們要打的話要真的有要問事情,譬如說問路,問「XX街在哪」,我想到住在姑姑家所處的街道名稱,說了那條街名。


  他們真的問路了,所以我和其他一樣出現在那的同學不同,被這名老師視為共犯。



  總之,這名老師要教育我們,110不能亂打。但她並不這麼說,而是詢問我們有沒有覺得自己做錯什麼。打電話的那個同學很快說了不能亂打110之類的話,附和他打的那個同學也附和地回答了類似的話。我說我沒有做錯。


  於是他們兩個人回教室了,我必須繼續站在那裡。


  那名老師繼續做她的事,然後每隔一段時間會重新問我。但我不知道我做錯什麼事情,所以我沒有辦法回答出令她滿意的答案。腿有點痠,大概是想換個比較不會不舒服的姿勢,所以才有了關於「三七步」的話題。



  這名老師我不認識(我知道她是老師,畢竟小學六年都會在學校裡見到),她從來沒有教過我任何東西,那天也沒有。我還依稀記得,她說了「你姊姊是個好學生」之類的話。現在回想,也想不通她為什麼要那樣說。是彰顯自己在更長週期中的權威性、還是想要拉近距離,讓我自己認罪?


  在某一次的回答裡,就像任意揮動手臂一般,我剛好說出了那個足以讓我被釋放的句子「我應該要制止他們但我沒有」。事實上,不管是當下還是現在,我都沒有覺得我有做錯任何事情。我同意「勸他們不要打」是個好選項,但沒做那件事的人也沒有錯。


  對於一個孩童而言,去告訴其他同學「如果要打給警察,應該要有原因,譬如有問題需要問」就算不是什麼了不起的行為,也絕對不應該是要被罰站直到認錯的事情。


  我不是不明白老師明示暗示的「只要認錯就可以走了」,但我沒有足夠的想像力去創造一個錯誤來認罪,因為那是「抽象」的、與我的實際生活世界截然不同的。



  不管怎麼說,我終於可以回去了,但錯過了電影後半段的大部分。我大概知道最後結局是好的,就像我終究答出了「可以算是正確的答案」,度過了這次「危機」。但我不確定當下是否有任何人在這個經驗裡面學到東西。


  打電話的同學依舊是時常被老師看做「調皮搗蛋」的人,另一個同學也依然經常扮演著「一起做壞事」的跟班型角色。在那樣子的「教育互動」之下,他們早就學會在每一件事情上面快速地認錯來減少自己會遭遇的懲罰。


  以至於在這次打110的事情上,他們一下就回教室了。沒有辦法恰當地讓自己做出「抽象動作」的人則必須繼續在辦公室裡罰站,直到偶然說出可以被接受的解答。



  順著《知覺現象學》的理路,我們其實能讀出梅洛龐蒂並未接受Gelb和Goldstein做的那種截然劃分。而是透過分析患者的行為,去討論出一種能夠將「正常」與「非正常」的主體之行為以同一種方式去說明的非傳統框架。粗略地說,我們必須將每個人的處境以一種同時包含著身體與意識的整體論方式,作為應對周遭環境的「在世存有」來考慮。


  一項動作「抽象」與否一方面有著身體性的基礎,但更重要的是,關連到我們怎麼理解世界、怎麼理解當下的環境與處境。在國小的教師辦公室裡,那個處境所要求的並不是字面上的「說出自己為什麼錯」,而是服從權威、是「認錯」這件事情本身。


  那名老師和兩名學生也許不是清晰地看透真相,但他們活在那樣的社會氛圍與處事邏輯之中。從他們的角度來說,去卡在那裡不說自己錯的人是難以理解的。但相反地,對於沒有成功地被整合進那種互動脈絡的人來說,他們的互動模式既抽象且遙遠。也許現在的我已經有能力去想像那是怎麼一回事,但大概這輩子都很難真正地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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