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身處的「有障礙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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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身處的「有障礙空間」〉2024-09-17

 

  我會認為,討論一個社會好壞的時候,除了它的經濟發展、教育程度之外,行人空間與無障礙空間的普及程度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它似乎非常容易受到忽視。

 

  以台灣當前的狀況來說,雖然GDP幾乎連年增長,但許多地方的交通狀況卻一直還處於「行人地獄」的狀態之中。當一個地方是連健康成人都走起來很危險和不方便時,幼童、年長者、或因為其他原因導致行動不便者在日常移動中遇到的障礙就更加嚴重。

 

  許多地方本來就已經缺乏人行道了,路旁還停滿了汽機車。每間店都把自己的店延伸出來,在騎樓擺滿桌椅、櫃台、貨品架、甚至冰箱和爐火。推著嬰幼兒推車的家長、拿著拐杖的老人被迫走在危險的大馬路邊緣,還必須在「微罪不罰」的大量違停之間穿梭。這樣還能不出意外,才真的讓人感到意外。

 

  就算店家守法一點,不用他們家的各種器材堆滿騎樓,不同店家的門口也經常充滿了高低差。嬰幼兒推車必須經常要整個搬起來、輪椅使用者更是處處碰壁。而路口那些為了防止機車騎上去所設的障礙物常常沒有真的阻擋到機車(它們繞個路就上去了,然後還是停在騎樓裡),卻影響到了真正有需要的道路使用者。

 

 

  我們看不到事情慢慢好轉的趨勢,相反的,每當有縣市政府試圖去減少騎樓和行人空間的停車格時,就會有議員跳出來反映「民怨」。好像會大聲抱怨車位難尋的那些車主才是市民,行人就活該沒有路可以用。

 

  北台灣甚至出現某個愚蠢昏庸的市政府,為了緩解所謂「市民抱怨車位不足」,直接公告開放多處本就狹窄的騎樓不須停車格也可以停放機車。連交通部已經退而求其次發布的「騎樓應留下至少1.5公尺人行空間」原則都沒有打算去做,讓這個降雨頻繁城市中的市民進一步失去安全的形容空間,而必須總是冒雨走在視線不佳的馬路上,與汽機車爭道。

 

 

  當然,這些問題關連到道路設計、地方商業模式與經濟、還有過量機車存在的社會現狀,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完全轉好。但無論是為了給予下一代更好的生存空間,還是為高齡社會作出對策,去改善行人空間、朝向更加無障礙的環境發展無疑是必須的。進步可以緩慢,但至少,事情應該要在完全來不及之前,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




延伸閱讀:

〈「居住正義」--不太被談論的那一種〉

〈名為「學生創作權」的「帝王條款」:受鼓勵的「行人不友善」表達〉

〈時時刻刻且無處不在的噪音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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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將一個人關進監獄究竟有多大程度是需要的?亞利桑那大學法學院院長米勒認為「我們的制裁和懲罰系統已經達到了歷史和全球標準上過度的程度」。他認為我們應該去思考那些犯下和安德森一樣嚴重的錯誤與傷害的人之中,有多少人可以像他這樣成功地重新融入社會。「嚴厲的懲罰是否剝奪了憐憫和救贖的機會?」米勒教授問到。
  如果他用正常的速度,清晰說出那些話。那中間重講一次的事情就不必發生,整件事應該可以更快完成。相反地,想要速戰速決、快速但令人困惑,增加了一些本來不需要花費的時間和理解成本。事情需要更繁複的流程才能完成,所以令人著急。
  有一些成人,會用「他們還只是十幾歲的孩子」去幫那些做出不尊重他人行為的學生辯護。但這其實只是一種藉口,他們表面上是在袒護孩子,但更深一層來說,他們透過這個行為宣揚了一些糟糕的價值觀,譬如:「這些不尊重人的言行不是什麼嚴重的事」、「這些孩子不用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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