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的教育工作者在教學現場,時有學生質疑課程的「公平性」,進而提出張力,為堅持條例與規則而頻繁「檢舉」他們覺得「犯規」的課程夥伴;更有甚者,因為這樣而造成課堂的衝突與課程安排的困難,給教育工作者帶來了很多挑戰。這時候,身為教學者,有沒有辦法可以洞察學生的底層邏輯,滿足他們的需求,又能升維學生的觀點,進而繼續推動學習呢?
大貍老師觀察這些藉由糾舉他人來維護「規則」的人,討論他們是否真正理解規則的本意,進一步洞察這樣的行為背後可能有著什麼心理需求。在〈失控的正義〉一文中分析,為何社會上常有「正義魔人」出現?如何才能真正「堅守正義」?以及如何走向社會共同的願景呢?
「老師,他作弊!」
「報告老師,他未經允許攜帶違禁品!」
「老師,他超過時間還沒有停筆,這樣不公平!」
「帶3C手錶也是3C沒關機啊?老師為什麼不處分他!」……
孩子們堅持規則、呼籲公平,乍看之下似乎都是協助教師經營課堂,然後,作為正義的「糾舉者」,他們追求的,真的是「正義」嗎?
依據心理學家皮亞傑與柯伯格理論,孩子們的道德發展是有階段之別的,會慢慢從「他律」轉向「自律」,在中高年級的階段,會展現出對規範的維護。不過,他們在意的未必是規則本身,而是藉由對於這樣的行為尋求自己在群體中的認同。
「規則」的本意應是「對群體的共同期待」,而非作為懲罰或者控制他人的工具。每當學習團體中有人無法達到期望時,我們卻極少看見孩子們彼此提醒、邀請或支持,更多的是以監督或指控的方式加以苛責。會有這樣的行為表現,多半是由於長期處於過度簡化的獎懲教養中。在這樣的環境中,孩子容易忽視情境脈絡,並將行為結果與動機直接聯繫起來。
能力足夠符合規則的孩子,無形中化身為一個個「規則警察」,從形式上捍衛著課堂的公平正義──一旦出現了「不遵守規則」的行為,就直接評判他人為「不尊重秩序」,或者評定他人為「公平破壞者」。班級看起來因而暫時得到了某種規訓,但其實我們養出來的未必是真正守序的孩子,更多是「因為我不行,所以你也不行」的形式主義者。倘若發現規則的空檔,他們肯定還會回頭怪老師:「你又沒有說清楚,這不公平!」「我們跟另一組都錯了,那肯定是規則沒說清楚!」
每每在課堂中上演此類對白,貍都覺得大可不必。貍真心希望他們能理解規則背後的意義、打從心裡認同團隊的共同期待,並共創課堂,而不是透過作為「規則警察」來建立自我價值。貍的意思是,我們要養成的,不只是不作弊的小孩,而應是打從心裡就不覺得需要作弊的小孩。
為此,我們能做的是:
1.避免過於簡化的獎懲標準,更多去討論「動機」、「行為選擇」與「結果承擔」。
2.在孩子成為「規則警察」去責難還無法融入團隊的同學時,告知他我們會怎麼看待與認定他這個人,讓他去思考這是不是他所期待的班級(被糾舉的同學都是不守序的爛人、糾舉人的同學都是只指責但不支持他人的正義魔人)
這其實不容易。我回頭想想,那天停下來跟孩子們談話的時候,居然是從「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開始切入,講道理這方面,貍還是蠻像一個國文老師的(笑)。題外話,非常有趣的是,他們認為一個能辨別是非的聰明人是會沒有朋友的,在他們心裡,聰明的人既傲慢、自大,還沒有同理心,但他們又努力地要長成這種「聰明人」的樣子,並怪罪那些還不夠聰明的人拖自己後腿(大笑樂)。
收尾的時候,我跟他們說的是「人是社會性的動物」,我們不只是要顧及自己的成長,也要練習照顧與支持他人。班上「失控的正義」才慢慢地平息了下來。
在這個過程裡,我還觀察到了「代理正義」的狀況,比方說「你這麼做就是不尊重老師」、「你這樣做就是破壞團隊秩序」……,依心理學的角度來看,孩子們是藉由代理他人發聲,來取得一種道德優越感。卻未必是當事者真正的期待。這不僅是常見的課堂情境,這種「失控的正義」還在社會中不斷地上演。在網路上,我們會看到某種「正義魔人」,他們逕行糾正他人用詞或行為,並以此為榮。
日前,知名網紅阿淇博士在分享備孕生活時,遇到了自稱是「支語警察」的網友糾舉,指責她文中使用「宮縮」一詞是「中國用語」(該留言已自行刪除)。然而,諷刺的是,臺灣醫院衛教文一直以來都使用這個詞,其他網友也補述臺灣至少五十年前臺灣就使用這個詞了,並反問「是哪裡的語言也要政治正確?」
這樣的狀況並非個案,在匿名性高的網路平台中,這批「支語警察」自詡捍衛「臺灣文化」,將之視為某種義務或責任,卻無視自身知識的局限性。當他們的觀點遭遇質疑,極容易產生「逆火效應」。這是一種「認知偏差」,指當人們以事實證據來改變某人信念中的明顯錯誤時,反而導致他會強化加碼錯誤的知識概念,甚至從「捍衛錯誤知識」轉成「捍衛自身立場」,以維護其自尊心。(在這個例子中,「支語警察」不但會將文獻事實證據放一邊,還會繼續強化:「我就是愛臺灣」、「這樣才是為臺灣好」的說詞)
回到我們上個段落所談的,他們所要維護的並非真正的文化價值,而是通過糾正他人來體現自身的優越感。無論是課堂上的「規則警察」或者是網路上的「正義魔人」,行為背後反映的都是對外部規範的過度依賴。需要透過這樣的行為來確認自我價值,最大的問題,是因為沒有建立穩固的「文化自我認同」,所以需要在網路群體裡找尋存在感。
若我們與他人的互動總是建立在「糾舉」的基礎上,不僅無濟於事,反而容易加劇衝突(從來沒有看過被糾舉後還感謝支語警察的),而且還會連帶破壞了捍衛對象的形象(在一個自由的國家裡連發個文都要被放大檢視,跟現代文字獄有什麼兩樣?)如果我們的核心是「捍衛自身文化」,那麼,除了「糾舉」外,我們還有什麼作法,讓在同一個土地的人們更為重視語言的文化脈絡(並且得建立在正確的知識價值體系之上)?
是的,貍反對的並不是「捍衛」,一個人能有所堅持絕非一件壞事,貍反對的是以非支持性的手段持守「自以為的正義」。真正的正義,不該是居高臨下的指責,而是通過理解與支持來共創理想的社會。
1.理解規則的正確含意:規則應該代表群體共同的期待,而非用作懲罰或控制他人的工具。
2.不做「規則警察、正義魔人」:不以高姿態的指責他人行為。實踐真正的正義,是表現出合理的理解和支持。
3提升學生的自我反思與文化認同:教育工作者應幫助學習者在日常互動中體現正義,並讓學習者明白自我期待與社會價值的關聯性。
4.在公平與正義的議題中提升互動品質與教育成效:以開放的學習環境培養學生的文化認同感和批判性思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