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大田公司的合作,起源於這個大案件。因為他們一直很擔心反盜版這種對客戶極限施壓的作業方式,會影響他們與客戶後續的合作。所以,縱使我們這邊取得了資料,而他們也掌握了客戶實際的內部資訊。但,一直一來,他們不願意與我這部門進行合作。
然而,因為這次案件,讓經銷商口中他們公司最難合作的區域經理Peter,與我有了合作的機會。Peter花了將近十年,無法打進這家客戶。然而,在我的介紹之下,他直接接觸到對方技術部門的副總。而過程中,他發現我的方式,並不像是傳統進行反盜版作業,也就是懲罰盜版用戶的作業方式。更多像是在進行正版化,也就是協助客戶加強軟體管理以及遵法觀念的方式。這讓他在協助客戶的過程中,只需要像平常一樣,展現他對產品的專業,而完全不用處理版權或是與客戶進行心理博弈的問題。這樣的分工合作方式,讓他可以好好的在專業上進行對客戶的服務。所以他覺得,或許他可以在一些案件上,試著配合我來進行作業。由於Peter一直以來,是大田當中,反對我這作業方式聲音最大的區域經理。隨著他的加入,很快地,我便取得了大田各區域經理的認同,也開始從一些小型的案件展開合作。這一下子,讓我的生意快速成長,業績突飛猛進。不過,隨著大田的加入,他們與輝洪的衝突也慢慢的浮上台面。面對大田這種強勢競爭或是說搶案子的狀況,Steven基本上是採取放任的態度,而我一開始也是束手無策。不過,這種方式不是我的風格。為了解決持續不斷的衝突,讓大家可以安心以及專心做事,我開始嘗試制定一些案件衝突的處理規則。當然,這些內容還是需要大田以及輝洪都可以接受的,才會放入到規定之中。非常有趣的一件事是,因為很多時候,禍福的確是相倚的。雖然有許多的衝突,但也正是因為這些衝突,讓我可以在每次衝突之後,調整或是修改這些衝突的處理原則。當中,大田的Peter對這些規則的制定,更是居功厥偉。因為...「他的口才實在有夠好。」每次搶案件,他都能頭頭是道地說出一套道理出來。為了解決這問題,我跟Peter約定,只要他說得通,每種理由我都允許他使用一次。因為,第一次他可以說不知道。但,之後有了規定,他就不能說第二次我不清楚了。Peter很爽快地答應了我,而我也依據我的承諾,接受他所有搶案件的理由,直到他第十七次來搶案子時,我具體的告訴他:「在什麼時間點、哪一個案件、這個理由他已經用過的紀錄。而且,還已經加入衝突規範之中。」這時他才注意到,原來,我還真的是有夠無聊的,把每個衝突都認真的給他記錄下來。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原先從其他經銷商口中聽到的Peter,是位極不守信用的人。但這次的衝突,他在看到我拿出證據之後,他卻是遵守約定,二話不說的立刻退出,不與其他經銷商爭搶。這讓我注意到,Peter之所以能將業務做好,絕對不是像大家說的,靠的是他那一張騙人的嘴。相反的,他非常的講信用,說到做到。這也讓我之後與他的合作關係更為緊密。只不過,他之後還是會變著法子來搶案子,一直到三十多個理由都用完,他再也找不到理由之後。
說實話,在商場上,最後還是實力說話。雖然我規範了那麼多,但卻阻止不了長官們在大案件中,要我動用我所規定的帝王條款。所以,如何降低這種事情發生的可能性,以維持經銷商對這制度的信任,就變得非常的重要。所謂預防勝於治療,要降低這種問題,這一開始的經銷商選擇,就變得非常的重要。於是,我嘗試將所有大型案件在進行前,都先放在周一的例行會議中與大家討論,並先確認要是能成交,後面的產品規劃策略。這樣的做法,雖然加大了我作業上的壓力(主管會緊盯大案件的進度)。但,卻可以取得各業務部門主管的事先支持與共識。如此,便可以大大地降低衝突發生的可能,並提高了在一開始,就找到最能提供資訊或是最合適協助我進行此案件的經銷夥伴的機會。
眼看第二季的第一個月就快過去了。這時,我突然間收到Charles的通知。說他下周要來台灣辦公室,參加我們這行業公會的會議,並要我陪同他一同出席。經過Charles的說明我才知道。原來,美商公司在不同的IP領域,其實都各有組成類似的公會組織。而這些不同的組織,時常會聚在一起,凝聚團體的意識。最後,配合美商商會形成的一股力量,以對政府法規提出修法的意見或是執法的建議。
簡單來說,就是他們不會選擇單打獨鬥,而是在大家共同利益的前提之下,眾人選擇一起打群架。至於,打完的結果,各自能領到多少的戰利品,那就是各自憑本事。這做法,是我過去所見到的台灣企業,鮮少有過的操作方式。就拿我們的經銷商們來說吧!大多時候,大家都是為了爭搶案件,而爭得頭破血流。從來沒有人想說要制定一套遊戲規則,讓大家在每個案件中,至少能維持最基本的利潤。結果就是一句,依據公平交易法,不能干預報價。讓經銷商們在微薄的利潤中,掙扎求生。
會議前,Charles 告訴我一些關於這公會領導人的背景故事。原來她之前也在我們公司服務過。可以說現在的作業方式,就是當初她所建立的。不過,Charels 並不喜歡這人,甚至從他的口氣中,我可以感覺得到,他其實有點討厭對方。
雖然Charles是講得口沫橫飛,但在過程中,他不斷地告訴我說:「氣歸氣,但你千萬不要較真。因為工作就是這樣,有一天你會明白的。」這時,前台來通知我們說,客人們都到了。聽到客人們到了,只見Charles的臉,是立刻由怒轉悅,而這轉變之快,可以說是遠勝過川劇變臉的速度。然後,他轉頭對我說:「剛剛我說的,你都忘掉吧!接下來,看我怎麼表演給你看。」
這是我第一次參加這種行業的會議,感覺好不真實,或說是好怪。但,卻又說不出來哪裡怪。在這裡面說話,壓力不比在面對Yuna或是Hank.H說話時低。而且從頭到尾,大家幾乎都是一副笑容可掬的樣子。活像看到外國電影裡面,老外們在酒會中交際的畫面。會後,Charles隨即離台。在他抵達香港之後,Charles 來電告訴我說,他剛剛收到通知,他要完全轉到法務那去,台灣香港版權業務的部分,將來不再歸他管理。所以他想推薦我,代替他成為剛剛那公會中,三位共同領導人的其中一位。若是我同意,他要我去準備一些資料,以備公司審核。這決定,對於到公司還不到一年的我來說,感到有點受寵若驚。但,我也有點擔心,自已無法勝任此工作。於是,我將我目前的疑慮告訴Charles,不過他卻告訴我說:「沒事!你雖然經驗不夠,但是學習的速度極快,我相信我這決定不會錯的。反正你不懂就問我吧!」就這樣,我在公司除了原有的職務外。另外取得了一個公會領袖的身分,擁有了第二個職務。而這,也將為我開啟一個完全不同的工作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