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之後,我嘗試投入了幾段感情,但最後都是以失敗收場。要不就是我喜歡的人不喜歡我,要不就是我相處的對象用我不太喜歡的方式追求我或跟我相處,再不然就是,彼此喜歡,但卻在現實相處的磨合中,「喜歡」無法昇華為長久的愛戀,那份「喜歡」最終就隨著日常瑣事的爭執與繁忙慢慢消磨、稀釋掉,最後就無疾而終了。
離婚快要兩年了。回顧自己25歲到35歲左右的人生階段,這十年以來,對於愛情的攝取量或需求量,好像隨著人生進入三字頭、往四字頭奔去之後,開始有越來越低的趨勢了。不是我不需要,而是隨著一段段戀情的經驗累積,好像也漸漸看清楚:自己想要得到的是什麼?想要過的生活是什麼?看清楚這些東西之後,就有點哀傷地發現:我想要的東西,好像很難從男人身上或感情當中得到!最終,還是需要回到自己的「心」去做心態上的調整,或者更去豐富、滋養自己的心智狀態,而非像過往一樣,拿感情的歡愉或對方的條件來填補自己內心的黑洞。
意識到很可能在接下來的人生中,可能不一定會遇到在感情中適合我並且愛我的人,促發我更認真地思考:要怎麼好好地「愛自己」這件事了!查了一下資料,發現坊間不乏愛自己的「方式」(見備註一)、「練習方法/方向」(見備註二)、「步驟」,有興趣想進一步了解具體操作方式的讀者,都可以點入備註的文章進一步閱讀,嘗試延伸閱讀的文章中提及的方法看看。
我想要透過這一篇文章,整理一下我認為愛自己的關鍵核心是什麼,就我自己的語言來說,我認為愛自己的關鍵在於「專注在自己身上」並且「為自己而活」。如果可以掌握「專注在自己身上,並且為自己而活」(以下簡稱「為自己而活」)的心態去過好生活的每一天,帶著這個心法去面對人生各種抉擇並據此作出各個決定,這就是「愛自己」的終極體現!
過往從小到大都是「為別人而活」的我,當時那個還30出頭的自己,本來以為自己有為自己多活一點了,沒想到過了多年後現今再回顧往昔種種,才發現結婚跟離婚這些人生大事的決定,某些成分還是「為了別人」或「為了符合社會期待」才做出的決定。
真沒有想到,要純然為了自己而活,居然是這麼不容易的事啊!
最近一週,我開始練習面對任何生活的大小決定,無論別人怎麼感覺、怎麼想我這個人,我都要回歸自己,誠實地面對自己的感覺。例如:我喜不喜歡自己現在做的事情?我今天想吃什麼?我想要見這個人嗎?我喜歡這一杯飲料嗎?我聽到對方這樣回應,我的感覺是什麼?面對對方的邀約,我想要答應嗎?工作訊息進來了,我最原初的感覺或想法是什麼呢?我想要怎麼回應呢?回到家了,我現在身體感覺怎麼樣呢?此時此刻的我,想要做什麼呢?是想要休息,想要回朋友訊息,還是繼續處理工作的事呢?別人這樣跟我說,我認同嗎?不認同的話,那我的想法是什麼呢?我會想要把我的想法告訴對方嗎?我想講嗎?如果不想講,那是為什麼?如果不想講的話,那我想要怎樣回應對方呢?
當我每一個當下都開始操練以上「為自己而活」的練習時,我發現我原先常處於過度緊繃的肌肉和心情都有鬆開一點點了!以前很容易在夜闌人靜時分焦慮、不安的我,好像也比較能放鬆地入睡了!本來容易覺得鬱悶、掉入情緒黑洞的我,好像情緒狀態也有穩定、平靜一點,就不會那麼仰賴別人一定要及時地回應我才能調適情緒,也比較能自我調節情緒了。
原來,若能回到自己的需求,實踐自己想要的、想做的、想過的生活,為自己而活,就能真實地感受到,做自己,很踏實,也相對安心一點,真好!
l 備註一:愛自己的具體操作方式,可以參考我之前在方格子發表的文章<失戀後,每天愛自己的N種練習>。
l 備註二:愛自己的練習方法或方向,可以參考此文<人際關係專家的6個方法讓你懂得好好「愛自己」!英國心理大師:「獎勵自己從來都不需要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