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沒有要討論關於罷免的立場,而是簡單的提醒,特別對於排班的服務業或是輪班製造業,就算是身處這次沒有投票的南部,還是要注意人員是否有這樣的需求。

#法源依據
勞動基準法第37條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之勞工,放假1日,工資照給。另雇主因業務需要,在不妨礙勞工投票情形下,可徵得勞工同意於投票日工作,惟應就勞工回戶籍地投票路程遠近給予合理時間使勞工往返投票,並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給予加倍工資。選舉日係供具投票權之人民投票,與勞動基準法國定假日供勞工作為休息有別,另查投票權僅得於投票當日行使,故投票日不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

#白話的說
拿的出證明的,就可以請假。
原本就屬於工作日,請假一樣要正常給薪(月薪不可以扣喔)。
如果時間合理,可以在工作之間離開投票,但出勤時間應該要給予加班費。
因為投票日只能當天,所以不可以跟其他工作日對調。
原本就周休或是放假的,那就正常放假。

#有投票的縣市
因為對於第幾選區其實沒有那麼熟悉,所以可以留意一下同仁戶籍所屬縣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雲林縣,花蓮縣,台東縣,基隆市,新竹市。可以主動的詢問是否有需要投票,因為本次罷免不是全國性的,所以是可以去要求人員出具證明的。

台南的朋友上周還好嗎,經歷了一整周的特定區域颱風假,放假事小,東西吹壞修繕漏水,搶工班又沒料,特別是還要兼管行政總務工作的人事辛苦了,我自己也是身陷這種年初地震都還沒完全修完,又緊接著要處理颱風,關關難過關關過,撐過去的都是經驗,一次比一次更有效率就是增長。

#人事阿崴 #HRfromZero #選舉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