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時,最深的傷,不是看的到的肢體傷痕,而是那些惡意言語後的破碎的心。
在職場裡,語言暴力與精神霸凌往往發生在關起門的地方,可能是主管的辦公室、例行回報的會議室、或日復一日的「被教育」。
當那些話不斷地刺進心裡時,你可能會想:「我能錄音嗎?」「會不會反倒被告妨害秘密罪?」這個提問不僅關乎法律,也關乎當事人的生理與心理安全。起心動念:蒐證意圖,關乎你的力量方向
從心理師的角度,「蒐證」其實是一種界線練習。
如果你的出發點是「我要報復」,那蒐證過程會充滿焦慮、憤怒與不安;但如果你的起心動念是:「我這樣做,是為了讓真相被看見,為了讓自己不再受傷。」那麼錄音的當下,你其實正在為自己建立界線與安全感。
如此的蒐證,是一種理性而勇敢的自我保護,然而我們同步也要認識「法」的這條界線。
合法與非法的那條界線
在台灣,《刑法》第315-1條規定:「無故錄下他人非公開談話」可能構成妨害秘密罪。
然而這裡的關鍵詞「無故」。實務上請教律師,律師提及法院多半認為:只要你是談話裡的其中一方,而且錄音的目的在於保護自身權益、非惡意陷害,通常不會被視為「無故」錄音。
例如:主管在他的辦公室辱罵你,你當下錄下整段對話,並於事後提供給人資或法務單位。這樣的錄音,實務上通常被認為是合法的蒐證。但相反的,如果你並不在現場,而是偷錄主管與他人談話或將錄音內容公開散布、上傳網路,就可能觸犯妨害秘密罪、個資法或名譽侵權。
五個讓你「合法又安心」的自保步驟
錄音目的是為了保護自身權益(例如證明被語言暴力或性騷擾),且錄音者為當事人之一,法院會傾向視為其證據能力;但若錄音涉及第三方私下談話或以公開羞辱為目的,法院與檢察機關可能採取不同處理。
五個步驟讓我們不只自保,也有機會問問自己「為什麼我會採取這樣的形選擇?這個選擇的目的為合?」
1.我為什麼選擇錄音?
先確認錄音的動機是保護自己,而非反擊,這能讓你保持清晰的心理界線。
2.我錄的是什麼?
只錄你親自參與的談話。不要自己不在現場偷錄他人的對話、也不要偷拍。
3.我在哪裡錄?
若談話發生在主管辦公室內且你在場,只要你是當事人,目的正當,仍屬安全範圍。
4.我怎麼處理錄音檔?
錄音後請保留原始檔,不剪接、不變造。必要時交由人資、調查單位或律師。不做惡意報復之公開行為。建議同步寫下事件時間、地點、內容與在場人員,讓蒐證更具完整性。
5. 我如何照顧自己?
若蒐證過程讓你緊張、失眠或不確定是否合法,請在法規面向諮詢法律專業人員;心理照顧上連結心理師或員工協助方案(EAP)支持。
有界線,方能長出力量
許多人在蒐證後仍會懷疑自己:「是我太敏感嗎?」「我這樣做會不會被說是小題大作呢?」
錄音不是為了證明你對,而是為了停止暴力與霸凌,以及以知識與實際行動的力量保護自己。
界線,是相信自己有權利被尊重,在合法、合理、合情中尊重並保護自己。
不是我太敏感,而是我們都需要有安全職場的敏銳度
真正健康的職場環境與組織氛圍,不該讓員工必須要靠錄音才能安心。
如果你不得不蒐證,請記得:你不是在挑戰體制,而是在守護自己。
讓錄音成為你的盾牌,讓理性成為你的力量,讓心理安全,成為你站穩的底器,合法又安心的保護自己與彼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