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這八個大字被我深深的曲解了他的意思,直到遇到強者成員,我才感受到團隊的效益。
好勝的我從第一份工作開始就十分努力,剛剛開始擔任主管時,每週都工作五天,週末到公司自習兩天,每天超時工作就好像海綿一樣,在很短時間內確實感到很大的進步,然而我卻忘記了自己的另外一個角色。
曾經有一段時間,我會把團隊中的髒話累活都包攬在自己身上,心裏會想說。
「這個task那麼麻煩,不如我自己來吧。」
「這個東西好複雜,還是我自己來吧。」
所有不確定性的、失敗機率高的,我都先消化一輪再分配給其他同事,但很快我的極限也就那樣,畢竟凡人如我也只有24小時,不可能全部事情都能照顧的很妥善。
我就是抱著「這東西我也不想做,不可以給團隊成員做。」的心態,維持了好一段時間。
在那個時候,我做的專案都是相對「小」的專案,都是一些品牌官網、網拍電商、版面改版之類的事,事實上能遇到的技術難題深度並不高,策略其他領域的範圍也不廣,所以即便沒有團隊效益的加持,很多情況,我獨自一人也能順利結案。
直到換了幾次公司,漸漸的也從網站類專案轉型到做平台類專案,開發模式上也引來比較大的改變。
在多數新創平台上,大家都很愛跑敏捷開發。
但事實上又有多少人真的懂這個玩意呢?我加入的團隊顯然也是在這樣一知半解的情況下把產品做到上線。
上線後的產品就是一堆歷史待開發卡片,而code就是一堆屎山,漸漸的我也產生出無力感和職業倦怠。
我看著眼前的一行一行密密麻麻的亂碼,不僅思考,它是怎麼變成這樣的呢?它們一開始肯定也是有想要好好的寫,這一行「如果」肯定是老闆突然要求的功能...
就在我胡思亂想之際,連我自己都沒有發現自己心態上的轉變,我漸漸的覺得,要一個團隊做好一件事,才是保持工作愉快的要訣。
記得有一次,老闆突然興高采烈的跳進辦公室和大家宣布好消息,是說公司終於和期待已久的廠商談成合作,希望可以N月前把某個專案做起來,把產品發布上去。
那好,筆記本一開,紙筆一揮,咕嚕咕嚕的就把待辦事項寫下,於是我開始規和另外一位同事各自進行調研和規劃工作,隔天,我們來分享彼此的調研結果。
首先說了我的部分,我大致敘述了這個專案需要做的模組和系統大概有哪些,我在白板上一輪比劃,另外一位同事也點了點頭,沒有多說什麼,但估計看起來,做完這些事情大概就要一個月,才可能趕出第一版prototype。
殊不知隔天,這位同事一邊吃著早餐,一邊緩緩的滑到我位子上,打開筆電。
螢幕上出現的就是我昨天說的,最麻煩的那幾個技術關卡,而他已經有了想法,眼看他實作的效果還相當不錯。
人生第一次對同事產生強烈的敬佩和讚嘆,這位沈默的男孩竟然有如此強大的執行力。
等我回過神,他已經吃完早餐,我也放下了那半塊還沒吃完的吐司,又斯里嘩啦的和他討論起來,接下來怎麼分配task和分多少個階段,每個階段要做些什麼等等。
那是我第一次毫不猶豫的把專案中最「麻煩」的task交給同事,並且滿懷信任和佩服。
而我也繼續去做其他事包括跨部門溝通,協調最終產品落地的需求,再回來和同事修改開發策略等等。
原來把球交給隊友,在他完美得分的當下,霎那間我又找到了另外一種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