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9/01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真理與正義—正義的問題

《求真答問—得自史學家的哲學啟示》第三章 第三節
年輕人:「接下來我們來談什麼呢?」
史學家:「來談談正義的問題吧。」
年輕人:「可是我們之前不是已經談過道德問題了嗎?」
史學家:「其實,正義不只是道德而已,它是真理在人間的展現,我想既然我們已經講到真理了,我必須再對正義多加描述。」
年輕人:「好的,洗耳恭聽。」
史學家:「正義是真理的展現,而真理出自於上帝,所以正義具有神聖性,不能以任何世俗眼光或社會規範來思考,而須以『上帝的眼光』來看待。」
年輕人:「這就像你之前所說的,正義就是毫無妥協的餘地吧。」
史學家:「是的,正義具有強制性,所以和事佬、濫好人都不是正義使者。」
年輕人:「不過你剛剛說的,正義不只是道德而已是什麼意思?」
史學家:「因為一般道德是有可能以功利觀點來解釋或實行的,不過正義必定是捨利就義的,因為正義是『道德中的道德』。而反過來說,邪惡、罪惡也不只是不道德而已,它們是扭曲或蒙蔽真理的滔天大罪,不是用法律刑罰或道德譴責就可以算了,而是要以『降妖伏魔』的態度處理,就好像我們之前討論過的,關於死刑存在的意義。」
年輕人:「我明白了,那是因為正義幾乎快超越了善而逼進了真,所以才有強制性而不能以功利看待對吧?」
史學家:「沒錯,我之前曾說過正義是真理在人間的最高展現,指的就是這個意思,不過,嚴格來說,『真確性』以及『真確的事』才是真理在人間的最高展現,只不過因為它們太過普遍而又不及真理的層次,所以反而是正義最能使人們感受到真理的存在。」
年輕人:「喔,原來是這樣,我懂了。不過,既然正義幾乎超越了善而接近真,那有沒有符合正義卻不符合善的例子呢?」
史學家:「有的,就是我們之前提過的『善意的謊言』,這就是善而不真的例子,我們可以說它的確是善良的,但不是正義的。儘管實話傷人而謊言悅人,但謊話卻是錯的,這表示正義是超越人道觀念的,所以像是『大義滅親』即便是正當行為,但卻常引發爭議,而若選擇護親而不義,反讓人覺得無可厚非。」
年輕人:「我明白了,所以說法律是不能完全彰顯正義的對吧?」
史學家:「你說得沒錯,因為正義不只是公正的司法,司法它最多只能維護公正的社會關係,而正義是超越人道的天道,具有可以殉道來彰顯的永恆價值。一切的司法或戒律,都只是人間的規則而已,而正義卻是人應遵守的『天條』,所以這二者間必有緊張性,強調法律必會蒙蔽正義。」
年輕人:「難道沒有正義和法律雙贏的局面嗎?」
史學家:「沒有,正義與法律是不可能兩全的,因為正義終究是反世俗的,如果正義能在人間徹底實現,那麼將會是一個無政府狀態,因為道德標準高於法律標準,而此時規範人們的是良心而不是法律了。」
年輕人:「可是如果正義是接近真的道理,那麼應該不會是所有人都明白吧?而明白正義的人也不一定可以使不明白正義的人瞭解什麼是正義吧?」
史學家:「你說對了,正如我們之前所說,能夠瞭解大道理的菁英是少數人,大眾多是資質不高的俗人,而正義是一種『有理說不清』的高深道理,它只存在於人們的天性良知,無法以具體實例及法律來說明,所以菁英行使正義或許可說是『愚民政策』。」
年輕人:「你之前也曾經說過,正義是不能以現實利害來衡量的,可如果是站在他人的角度那怎麼辦呢?我的意思是,我們或許可以捨棄掉自己的利益來成就正義,可是他人若不接受呢?」
史學家:「我瞭解你的問題,以實例來說,就像今天你是政府,而對於民眾被綁架勒索和恐怖主義威脅該不該配合,是這樣的問題吧?」
年輕人:「對,就是像這樣的例子,就算我們自己能夠在被威脅的情況下做出符合正義的選擇,可是他人並不能理解啊。」
史學家:「我們既然知道什麼是對的,就應該盡力去達成,不該妥協於惡勢力。不過站在政府的立場,那自然是妥協的可能性比較高,這只能說是政治的原罪,菁英從政是很難有常人所謂的善政的,所以說真正的菁英也很難會是有舉足輕重地位的政治家。」
年輕人:「政治圈高層難道不是菁英嗎?這個概念我不是很好理解。」
史學家:「沒關係,之後還是會細講到這一塊的。總之,正義出自於真理,所以是不得不為的,而真理既然具有唯一性,正義當然也只有一種,所以你可以知道一切補充正義的觀念都是錯的。」
年輕人:「什麼是補充的正義觀?有那些呢?」
史學家:「例如所謂『分配正義』、『程序正義』、『社會正義』、『交換正義』等等都是錯誤的,這些根本不是正義。」
年輕人:「不過,這些『正義』分別代表什麼意思呢?」
史學家:「分配正義主張適合每個人各自的權利與責任分配;程序正義主張追求目的所需的手段的正當性;社會正義尋求公眾關係的合理性;交換正義則強調公平交易。」
年輕人:「雖然我認同你說的,正義出自真理,所以只會有一種,可是我覺得這些所謂正義的內涵,聽起來並沒有什麼不妥當的啊?為什麼這些就不會是正義呢?」
史學家:「因為正義就是正義,沒有什麼特別領域的正義,因為這些所謂的某某正義也是出自正義,而既然出自正義則不該與之牴觸,而不牴觸的、符合正義的部分也沒有必要另立新說,可見這些所謂『正義』根本是『多此一舉』或是跟本有誤,其充其量只能叫做『規則』而已,在『正義』二字之上又加上某個領域,根本是侮辱了正義的永恆性及超越性。」
年輕人:「是,我明白了。」
分享至
成為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吧!
© 2024 vocu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