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覺察(self awareness),這個在心理學中常用的詞,以網路上呈現的說法來說,是指清楚知道或感受到自己現在的想法、情緒、行為,以及所處的環境,也可以說是專注於當下的能力。所以你是否有足夠的自我覺察能力呢?又如何運用這個能力來過生活?當我接續問以下三個問題,你的答案又是什麼?
1、你滿意自己目前的人生及生活嗎?
2、你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嗎?你知道你在做什麼嗎?
3、你時時刻刻都不後悔嗎?
以上三問題和自我覺察有高相關,如果你回答的是肯定的答案,那麼你不用再看下去,你可以說是全然地能「掌握」自己的人生,注意我說的是掌握,不是掌控,因為生命中會遇到許多我們不能控制的事情。
如果你能用平等的方式看待生命中時許多遭遇,不管高興快樂也好,憤怒悲傷也好⋯,都是人生的滋味,加以品嚐,可能這些事情讓人五味雜陳,但都是人生經驗的一部份,那麼我認為你就已經達成上述三問題重要的部分。
在面對「生命中遇到不能控制的事」時,我贊成家族排列大師海寧格的看法,我認為合適的態度如下:若我們能如實地接受並且同意它的發生,並且越過這些不能控制的事,就不容易被這些事羈絆。這些不能控制的事通常是不如意的事,比如沒考上或生大病或失去某人某事⋯如果我們困於這些事情,「一直」在埋怨自己的遭遇,「一直」檢討各種原因⋯,然後陷於悔恨之中,我們很容易就跟這個遭遇的不如意事捆綁在一起,停滯不前不能往前。
當我們可以時時刻刻
活在當下,這已經完成上述三問題的一半,這是對生命經驗的「接收」部分;另外一半,比較費力點,是對生命經驗的「主動執行」,是自己很清楚地在行動,想要達成你所要的,這種狀況的反例,是我曾經寫過的「
好好先生與好好小姐」一文,當自己很能「自我覺察」自己的情況時,我會鼓勵大家婉轉地自我表達,這不僅僅是對自己生活的每一刻決定負責,也是讓別人有個參照點,明瞭你的意見。我曾經在家暴加害人的處遇中不時遇到一種情況,大部分發生在中老年人身上,他們滔滔不絕地說各種生活狀況,暗指他的伴侶(受害人)如何地在平常就對他很壞,我詢問他們結婚時不是愛著伴侶嗎?很多人會回答這個婚姻是某某某親戚介紹的,說對方人不錯,要他娶對方,他沒多想,心想自己不是特別要什麼人就結婚了,哀歎自己根本就是不愛對方,可是已經過了三十年;或是許多長輩,為了不跟後輩衝突,就說服自己為了和諧,答應後輩的請求,然後認為自己會遭受如此情況,完全是後輩所致,終至哀歎不已。以上兩個例子在我看來,都是先放棄自己的自主權,把自己遭受到情況歸咎於別人,這樣子,生命會一天天虛弱無力,離憂鬱症愈來愈近。因為自己的生命不是自己主動決定,而是被動地由他人決定,雖然美其名叫「個性隨和」、「配合度很好」,實則是放棄自己的生活決定權,我認為若我們說:「我是聽誰誰誰這樣說,才這麼做。」,也應該是:「我聽誰誰誰這樣說,
而我決定贊同他的意見,所以是我決定這麼做的。」自己要很明白地為自己人生負責。
但是有人會有疑問,如果一個人在系統中,那他並不能為自己人生決定,因為他可能被迫如此做為,比如說在俄烏戰爭的士兵們,他們不想殺人,可是無法忠於自己。我的解答是,回到上述人生的遭遇,我們遇到一個把自我選擇權限縮的人生景況,這種景況就像生大病或意外而失去某部份生理功能,有很多的事情不能夠去達成,但我們同意及接受遇到這種景況,在這範圍內仍可做出自己的決定,比如在戰爭中,也可以選擇不𣈴準人開槍。當然你有特定的信念,想反抗這種處境,比如戰爭被命令殺人,自己也要知道不配合可能的後果⋯,我的意思是,你仍然是自己的主人,知道自己要什麼,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當自己一直是自己的主人時,你可以說是全然地在「掌握」自己的人生,為自己的人生負起責任,不後悔當下的每一刻。
雖然我們不知道自己會遇到什麼事,但在「自我覺察」之下,主動決定人生的每一刻,那麼我們不懐疑、不抱怨我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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