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良心事業,良心低下至少會受到自我內心的譴責,但發生太過於有良心,反而卻遭到社會的譴責時,該如何調適內心衝突?
教育是良心事業這句話從我入行以來,我的解讀都是身為教師,受到的監督管轄比較小,也很難有個具體的考核,而自己可以掌握的部分卻相當大,自己對於孩子們所付出的努力程度都是操之在己。而我的個性就是除了最基本對孩子們的學業負責之外,還有教育學生品德,以及自己身為學生的表率,讓孩子們成為他們理想中的那個嚮往的大人。
直到今天收到了一個顛覆我三觀的公文。
雖然不是密件,只是個一般的普通件而已,但我首先對公文法規保密的相關法律並不清楚,再來也沒有想要貼出公文來評判,所以就當作順道用白話口語的方式來解釋一下今天所收到的公文主旨與說明項:
有民眾向教育處陳情本市「某校」早自習違反教學正常化,不得在早自習進行考試,以維護學生權益。
其實在「韓國小學女教師自殺事件」的新聞之後,我的心就多多少少朝著「防禦性教學」的方向靠近了,只是還不至於動搖到我的良心程度。從外界看老師這個職業,好像很單純的就是上課、改作業、考試、改考卷,然而這只是一個教師工作的冰山一角,在水面下繁雜的行政工作和無止盡的表格,甚至與教育非關的事情指不勝屈。
從早上七點半早自習到八點半的第一節上課前,我都會讓孩子們坐在自己位置上安安靜靜的自修,因為這一個小時是我寶貴的「改作業時間」。我不是當事老師,本校也不是當事學校。但當事老師願意拿改作業或做業務的時間來給孩子們考試,以我的角度來看,這位老師的行為是額外的負擔(也就是額外的良心),事後改卷、訂正、檢討是要花心力的,結果考卷或許還沒檢討,自己的行為就被要求要檢討;相對於我無意識的防禦性教學,在這時竟成就了自保?
什麼是教學正常化?我偶爾也會把綜合、健康課拿來上國語、數學,下課時把學生叫過來排隊訂正數學習作,或者利用午休時間找幾個觀念不足的來做個別指導。
我一直認為教育的良心是個光譜,是單一面向的從無為至盡力,極左到極右的單一維度而已,直到今日我才發現要用更高的維度去看待這件事情,因為做得更努力,反而會被意想不到的方式譴責,而這個譴責的代價,除了老師內心的煎熬之外,更傷害了老師與學生、家長之間的信賴,以及這位老師往後的所有決策考量。
司空見慣的早自習考試,有必要去用到陳情嗎?還是連我都難以理解的「教學正常化」一詞可以被無限上綱到無所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