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是學校教育的第一階段,但在台灣一直很尷尬,制度也很錯亂,阿頓身為一個有一些接觸了解的局外人,一直很疑惑這些專家官員是怎麼回事。
而且,沒有最錯亂,只有更錯亂。
過去幼教人力的編制已經很複雜了,現在更複雜。過去一個公立幼兒園會有的人力,或稱為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會包括園長、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以契約進用之教保員、助理教保員,工作權益以勞保和勞基法為準,幼兒園教師的權益則與中小學教師無異,是公教人員的公保。
這些不同職業身分的教保服務人員,會分別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或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等歸聘任,各種身分又都有遇缺未聘正式人員,而聘用代理,所以一個園所大家通力合作,做的事情差不多,薪資、身分、公勞保權益...... 都大不相同。
其他特殊教育等人力需求就先不說了。
僅僅是2018年起,依據教育部推動及補助地方政府與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合作提供準公共教保服務作業要點(2024/5/15有修正),幼教園所型態分為私立幼兒園(又分為很多種)、準公共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這兩種也都還是私立)、公立幼兒園,分別規範,你看看這有多複雜。
是不是阿頓說的,沒有最錯亂,只有更錯亂。
幼兒園教育為什麼會這麼複雜又錯亂?
政策為何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師資為何一直開設臨時短期的契約進用人員?
這樣的幼教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