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知道勞基法,但是懂的人卻不多,不論在哪裡總是能看的到這樣的情形,就說說特休這件事情吧,不論在哪裡總是可以聽到老闆或者主管層對著員工講[這樣放有點休的太長]之類的話語,然後很好玩的被說的員工自然而然就退讓了,姑且先不論那結了婚有家庭要養的,可是單身系列的原則上就沒那麼多綁手綁腳的問題才對,然而這次我的同事卻說出了讓我跌破眼鏡的說詞,對話如下:
我:[你不是12/26說要放到1/1,期間都要請假,你今天怎麼會來上班(12/30)]
員工A:[沒有啊,O總說這樣放太長了,所以要我今天上班阿]
員工B:[靠北喔,這樣違法捏]
我:[你倒是堅持一下啊,該是你的假就放阿,不要搞得跟上一代一樣奴阿]
員工A:[我知道啦,等下我會去跟O總講12/31要請假,再多放兩天]
我:[要是我未來要長假出國也給我搞這招,我立馬就不幹了,放假是我的權益阿]
員工B:[對阿,不然沒放都要換錢]
我:[對我而言我比較喜歡時間啦,那一點點錢能幹啥?]
員工A:[沒放會換啦!!]
員工A一整個被我跟員工B唸爆,講句最實在一點的,到底幹麻要跟假過不去,該休就是要休的,可惜台灣人奴性真的強大,我也是無言,當然,也是有不少問題參雜在裏頭。
1.代理人制度:
實際上這制度大公司最多,乍看非常的好實際上沒啥用,在一個各人自掃門前雪&速度之快的時代,大家會關注的是自己的事情而不會管其他人,因為無暇顧忌他人,縱使成為代理人也很多事情無法解決的,加上幫了他人獎金又不會多分到一些,誰又會真的進行代理呢?最多掛個名,出事也是請假者的事情,要不然電話中就是一句[他今天休假唷,請您明天再聯繫]。
2.奴隸制度:
在以前未建設的時期喊著口號要大家一起努力把台灣建設起來,故一直告訴著人說只要努力就有飯有房,所以大家拚了命的做,甚至很多老一輩的連假都不敢休,看看現在的狀況,有錢的很有錢,底層的連房子都買不起的現代,卻還仍舊有被要求說不可以休假的概念存在,好玩的是員工被講了之後還真就不休了,連自我權益都丟棄的話,這跟資本主義想要的奴隸又有什麼區別呢?
3.形同虛設的勞基法:
這點其實我在霸凌的章節其實有講到,勞基法說實在話真的可以改成資本法,加上政府單位的無法作為以及自己內部就已經存在的問題種種,根本一點意義都沒有,本來就無法期待,若連這最基本的休假都無法保住權益,那些什麼加班費、福利種種的自然也就不可能存在了。
尾語:
小公司尚且如此,大公司就更別談了,當然不少事情是由以前時代的人造成,然後大公司影響無數小公司進而演變至此,只可惜物極必反,加上越來越少人結婚生子,勞動力只會越來越下降,亦或是底層大眾無法生存而向上邊進行暴動&反抗,這些都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罷了,但在那之前,自己的權益還請自己維護,不要傻傻的被別人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