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我認識一位在科技公司工作的朋友艾倫。他每天朝九晚五,薪水不錯,但總覺得生活像一杯反覆加熱的隔夜咖啡——平淡無味。直到某天,他偶然參加了一場烘焙工作坊,發現自己光是捏麵團、聞著烤箱飄出的奶油香氣,內心就湧現前所未有的滿足感。一年後,他辭去工作,開了一間小小的麵包店。現在的他常說:「我不是在『工作』,而是在做讓自己活過來的事。」
艾倫的故事並非特例。許多人像他一樣,原本過著「符合期待」的生活,卻總覺得少了點什麼。明明衣食無缺,卻總提不起勁,日子像被按了重播鍵,一天天重複著相似的節奏。
你有沒有過這樣的體驗?當你做一件真正熱愛的事時,會完全沉浸其中,甚至忘記時間的存在。那種感覺,就像內心被點亮了一盞燈,溫暖而明亮。反過來說,當我們失去熱情時,生活就像一輛沒加油的車,即使外觀再美,也無法真正前進。
這篇文章,我想帶你踏上一段探索之旅。不需要辭職或拋下一切,只要透過自我反思與實際行動,我們都能找回那份讓心跳加速的熱情,重新愛上自己的生活。
熱情不是「喜歡」,而是「渴望」。比如你喜歡看電影,但熱情可能是「透過影像說故事」;你喜歡聊天,但熱情可能是「幫助他人建立深度連結」。熱情的核心在於:它能讓你感到「活著」,即使疲憊也願意持續投入。
然而,為什麼我們常與熱情漸行漸遠?
拿出一張紙,寫下人生中讓你感到「閃閃發光」的瞬間。
觀察這些經歷的共通點:是創造、解決問題、與人連結,還是學習新知?這些線索會指向你熱情的源頭。
試著完成這句話:「我的人生,最重要的是____。」
答案可能是自由、創造、家庭、影響他人⋯⋯接著問自己:「現在的生活有多少比例符合這些價值?」若答案讓你心虛,或許正是調整方向的契機。
天賦不一定是「會彈鋼琴」或「數學天才」,它可能是:
回憶別人常稱讚你的特質,那往往是你自己忽視的珍貴禮物。
找到熱情就像談戀愛——光靠想像不夠,必須實際相處。
列一份「心動清單」,寫下所有感興趣卻沒機會做的事。接著挑一項成本最低的開始:
朋友小瑜曾害怕別人笑她「年紀大還學畫畫」,但當她鼓起勇氣參加繪畫課後,發現根本沒人在意她的年齡,反而有人稱讚:「你的用色好大膽!」
記住:你不需要很厲害才能開始,但必須開始才會變厲害。
在嘗試過程中問自己:
真正的熱情會讓你心甘情願付出,就像照顧一株植物,再累也想看到它開花。
把「我想學攝影」拆解成:
加入相關社群、追蹤啟發你的創作者,甚至找一個「熱情夥伴」互相督促。若家人不理解,可以告訴他們:「這就像我的精神充電站,試過後反而更有能量面對工作。」
尋找熱情的過程,就像在沙灘上撿貝殼——與其糾結哪顆最完美,不如先彎腰拾起第一顆讓你心動的。或許它不夠大、不夠閃亮,但握在手中的那份雀躍,會帶你走向下一顆更美的貝殼。
從今天起,給自己一個承諾:每天花15分鐘做一件「單純因為喜歡」的事。可能是重拾畫筆、研究食譜,或單純觀察公園裡的樹葉。當你開始行動,熱情自會找到縫隙生根,慢慢長成照亮生活的光。
最後,我想把麥克風交給你:
如果此刻的你,可以無所畏懼地選擇一件事來投入,那會是什麼?
答案,或許就是你一直在等待的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