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只要你是僱傭制而不是承攬,就沒有什麼做白工的問題。若是公司因為業務需求而直接推翻你打拼一個月做出來的報表、計畫書、或者某某成果,然後一切重來,那就重來吧,沒什麼好生氣的。
為何說沒有做白工?你做這些東西所花的時間,公司付你錢了沒有?付了,每個月固定日子你都會領到薪水。在僱傭制的前提下這是固定的,不會按照你做出來的成果好壞而有差異,公司買的是你的時間,做出來的成果它概括承受。
也就是你沒有浪費到時間,因為這些時間你早就打包出售給公司了。公司叫你重做一份,浪費的是它自己的錢,你重做的時間它還是得再付一筆錢給你。當然,若你的論點是讓你重做會導致你加班又沒加班費,那是你公司爛加違法的問題,而不是這個議題造成的。
再回推叫你重做的原因,若是公司自己的問題,那重做要多付錢它也是認了;若是你東西做得太爛的問題,按照僱傭制原則它還是得認了,佔到便宜的是你不知道到底在氣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