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自己的工作設計師:史丹佛經典生涯規畫課「做自己的生命設計師」【職場實戰篇】
說到底,要讓工作具備挑戰性及樂趣,責任在我們自己身上。不論我們每天做的事究竟是開公車還是促成企業購併,道理都是一樣的。如果要讓工作有趣,帶來成就感,我們必須再次求助於心理學家。探討人類動機的「自我決定論」(self-determination theory)研究指出,人類天生是動機的動物。除了會回應外在動機,若要完整瞭解人類動機,還需要瞭解我們的內在心理需求:「自主性」(Autonomy)、「歸屬感」(Relatedness)、「能力」(Competence)(三者合稱「ARC」)。
我們當然得滿足財務需求,然而研究也顯示人類很奇妙,人會因為錢以外的東西產生動機,尤其是能填飽肚子之後——好奇心與解決問題時自然會碰上的挑戰,也能刺激我們行動。丹尼爾‧品克在《動機,單純的力量》一書,提到一個奇怪的研究結果。與「自我決定論」有關的動機心理學指出:
……人類的動機似乎和多數科學家與民眾相信的事相反……我們〔自以為〕知道什麼事會讓人有動力。獎勵—尤其是白花花的鈔票,可以強化興趣並提振表現。〔然而,心理學家發現的自我決定論〕幾乎正好相反。金錢被當成某些事的外在獎勵時,受試者失去對那件事的內在興趣……人類……天生尋求新奇與挑戰,想拓展和運用自身的能力,去探索,去學習。
人類除了原始的外在動機(想獲得食物、避難所與安全等驅力),我們也有強大的內在動機,那些動機本身就是一種獎勵。換句話說,人類會單純因為一件事有趣而去做。我們是好奇心強的動物。德西與萊恩等學者證實,引進外在獎勵(例如付錢請人解題)會破壞內在的獎勵機制(因為有趣,開始解題)。當你付錢請人做他們原本因為內在獎勵機制而做的事,他們的表現反而會下滑。
現在來看看我們的「自主性」、「歸屬感」與「能力」等三項內在心理需求。
這本書是《做自己的生命設計師》的延伸,兩本大致翻了翻,就像暢銷書《我們為什麼要讀書?為什麼要工作?》般太過理想化,或許受眾是學生或社會新鮮人,但現實是骨感的,尤其在亞洲社會體制下。
比較有趣的是最近一直重複看到「自我決定論」:
自我決定理論辨識出三種基本心理需求:自主性(Autonomy)、勝任感(Competence)和自我連結性(Relatedness)。只要滿足這三種需求,人類就會覺得更加幸福,並且體驗到內在動機,事實上,人生也更有意義。—《人生不需要計畫,而是要活出自己的故事》
自我決定論主張,無論是在職場或任何領域,動機源自於三種基本的心理需求。也就是說,這三種「養分」必須充足,你才會對工作產生內在動機:自主、勝任、歸屬。—《深度職場力》
探討人類動機的「自我決定論」(self-determination theory)研究指出,人類天生是動機的動物。除了會回應外在動機,若要完整瞭解人類動機,還需要瞭解我們的內在心理需求:「自主性」(Autonomy)、「歸屬感」(Relatedness)、「能力」(Competence)(三者合稱「ARC」)。
心理學告訴我們,人類的內在動機有三種:能為自己生命負責、引導到自己希望的方向的「自主性」;不希望工作只是無盡操勞,而是用愈來愈高深的技能克服困難的「精湛純熟」;還有除了自身利益之外,也能更有社會意義的「與外界連結」。沒人上班是爲了遵循表單、受老闆控管、努力提高股東報酬率,我們工作是為了展現自己的才能,結合他人的技能,製造出自己引以為傲的產品和服務。—《上班,辭職,還是撐下去?》
「自我決定論」三項要素:自主、勝任、歸屬。對於工作而言,自主性是最大的關鍵,如果缺乏自主性,就算勝任一份工作,或歸屬一個好的職場環境,都不會覺得滿足,「自我決定論」一詞也已點明「自我決定」是重點所在。
不過自主性也在《深度職場力》提到其陷阱,另一方面「自我決定論」也可能轉成「新自由主義的個人責任」說法,認為個人應該對自己經濟上的成功與失敗負責,而成為職場PUA的手段。
總而言之,「自我決定論」還是回到賦予一種工作或生活的意義感,這也可能會從「我能夠自主、勝任、歸屬」的狀態,變成「你應該自主、勝任、歸屬」的職場、成功學情緒勒索。
人生幸福的關鍵或許在於意義感,不過我認為任何的意義感都須留意,畢竟直銷、激勵大會、邪教等心理操縱,都是製造意義感的能手,這些意義感或許會讓人暫時感到幸福,但卻往往走向不好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