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爲我們養來要吃的豬是屬於「自然」還是「文明」呢?
如果你的答案是自然,恭喜你跟大部分人一樣,認為動物、植物都是大自然的一部份。然而,原始民族的哈根人卻不這麼想,他們認為這些豬是人類生活圈的一部份,所以豬應該是文明。
這本《人類怎麼學》探討的就是這種問題:「哪些是我們的自然預設?」透過比較不同的文化或情境,讓我們注意到那些認為理所當然的思考模式。在我們成長過程中,我們吸納了眼前社會的種種,包含自然、文化、語言等等。往往我們批判事情,會帶著我們的思考慣性。而透過人類學的訓練,能讓我們打破原本的已知,退一步思考事情的可能性。就如同下面這句人類學的經典:
讓熟悉變得陌生,讓陌生變得熟悉。
不過這本《人類怎麼學》是人類學的導讀書籍,內容提到許多人類學家的作品,不少我都沒讀過,除了要花時間查資料外,整體深刻不易理解,閱讀起來挺有難度的,所幸內容著重在社會及文化人類學,算是我比較感興趣的部分,我才嗑得下去。
話不多說,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看下去吧!
什麼是文化?
文化的定義在人類學裡面總是爭吵不休,但我喜歡作者的選擇:「文化是看待事物、賦予意義的方式。」書中舉例蟋蟀,在台灣、日本或者美國的文化裡面,我們很難將蟋蟀看作食物,而是昆蟲;但在某些南亞國家,他們認為蟋蟀是可口佳餚的原料。當我們興高采烈來到南亞,想要一品美食,端出的是蟋蟀,不禁會想:「這能吃嗎?」勉強其難吃下去後,感受不到好吃,換來的只有一陣反胃。——這就是文化對我們的影響,我們視某些意義為常態。
又或者同樣是龍,東方與西方卻有完全不同的認知。龍的台語類似「靈」,中國自稱龍的傳人是基於自身對於靈性的理解,而龍在中華文化裡頭屬吉祥、神靈、威權的象徵。在西方文化中,則大多認為龍是某種邪惡、守護著某種秘寶,需要由勇者去打敗祂。如果你問中世紀的中國人跟歐洲人,對於龍的想像肯定是不同的。然而隨著全球化影響,我們現在對龍可以同時具備這兩種詮釋方式。當我們提到龍時,想像只剩型態,類似帶著翅膀的蛇,對於祂的正負面意涵則會依據故事而定,因為我們看過東西方文化各自詮釋龍的方式,自然也能接受兩種想法。
文化就像調色盤上的顏色,本身具備自變性、交融性、解讀性。
「文化這個東西」在不同的面向展現,紮根於時間、地方、環境,表現於物質、語言、權力,關係千絲萬縷,如何理解或研究文化本身就是個大難題。最實際的觀察方法通常是融入社群,透過「戴上文化眼鏡」理解這個文化的人怎麼看待事情、怎麼為世界賦予秩序,所以許多人類學家會去目標環境進行田野調查,在那邊生活與當地人玩。即便如此,卻又因難以一個面向或者文字去闡述它,所以它的研究結果必然是模糊不清的。
文明是什麼?
文明指涉的是與原始狀況相對,或者白話一點是指「後來才出現的東西」。
十九世紀初期歐洲社會學家對於文明的思考是「文明是進步的,我們是文明的,其他人都是野蠻貧窮的。」換言之,他們認為自己比非洲人更高等、更優秀,而物資匱乏的非洲人是可憐的。然而在非洲人的視角下,他們不在乎物資,他們更重視部落裡面的生活與信仰。或許這麼說比較激進,但社會進化論就是歐洲人對自己的催眠、大內宣、自我道德偏好的體現。可怕的是,更多歐洲人把大內宣信以為真,進而壓迫其他人,最後演變成納粹大屠殺。
社會進化論中背後隱含著的歐洲主體觀,就是採對自己有利的標準來評判眾人。就像在能力測驗中,拿「英文」作為測驗科目,同時考英國人跟日本人,日本人得分低就說日本人愚笨一樣,這個檢驗科目引申的邏輯推斷本身是有問題的。同樣的棉花糖實驗訴諸「延遲享樂能有較高成就」後來也被推翻是因為延遲享樂者家境好,早就吃過棉花糖,對他們來說更本不吸引,而家境較好導致長大後有較高成就根本是理所當然。兩個例子都顯示「比較時應該將脈絡納入考量」。
然而,將脈絡納入考量就跟觀察文化一樣是困難的,較簡單的方式是採用「人類心理一致性」原則,意旨「人類是一個種族,且本質上只有一種思維」。畢竟這樣用現代人能做的事情分析史前人類的行為及多數的「比較方法」也才有意義。就像比美味,拿蘋果跟香蕉比就滿困難的,蘋果比蘋果容易得多。人類心理一致性原則認為歐洲人與非洲人同為人,智力一樣,只是生活背景有差而已,評鑑分數有差只是因為測驗科目、考試方式跟論述主體都是歐洲人,自己說爽的罷了。
我個人對於文明的理解不完全採納書中某一派的觀點,因為我認為理解文明為「變化」是更合適的,而變化是變好變壞取決於看事情的角度。同樣都是餐桌禮儀,西方人認為東方人不會用刀叉、還幫別人夾菜根本是野蠻民族,東方人卻認為西方人不會用筷子幫別人夾菜是手拙又自私的表現。但實際上哪邊「比較」好真的重要嗎?在學術或者商業上重要,因為要賣東西,但作為人,包容各個文化的做法對整體社會更有效益。
然而在文化交流中,「文明」意識卻也隨著語言拓展開來。
書中舉玻利維亞北部的埃薩埃賈人 Ese Ejja,人口不到一千五百人,從事打獵、捕魚、遊墾農業。它們就像許多原住民族,受苦於歐洲殖民者,被驅逐到偏遠的村落。在 Isabella Leperi 的研究中,埃薩埃賈人認為自己是野蠻的、城市裡的白人才是文明的,他們會開始去城市買起司、在十二點吃飯、在村裡踢足球,想去城裡闖蕩出更「美好」的未來。然而同時他們又不想成為白人,認為城市骯髒、危險且充滿暴力,不如部落彼此相互關心且食物充裕。「文明」換個視角帶著矛盾性,既有自我貶低卻也自我驕傲。
書中還提了另一個《衛報》頭條的例子:「我們能否一起讓一個村莊脫離中世紀?野心勃勃的《衛報》援助啟動計畫」這是針對當年亞倫・布魯斯格 Alan Rusbridger 的一項計畫。這項計畫有什麼問題?於內形成了大內宣,滿足了國人的優越感、施予感;於外貶低了受援助者需要的幫助,同時忽略了對方同樣是「當代的」,只是生活方式不同而已。
這點延伸的是當我們在執行「服務」時,是否我們只是滿足了「我們有幫助到別人」的自我安慰心理,還是貨真價實讓對方認為「有你來真是太好了」?
什麼是價值觀?
價值觀是指對世界的假定、判斷事理好壞的標準。
對世界的假定有很多類型,像是爭論中的人性本善與人性本惡、印度的種姓制度、美國的自由與人權、日本的集體意識,這些都是潛藏於社會化後人們的價值觀,甚至是父權主義、唯物主義都是價值觀的體現。而符合該假定的某種好壞判斷也可以視為是價值觀的延伸,例如古代認為女子無才便是德,所以若女性表現出飽讀詩書而不知收斂便會認為是不好的。以下舉兩個價值觀的實際例子:
上方講述的是價值觀的差異性。換時間點看,自變性與立場性也是價值觀的動態展現。
不管在研究文明或文化,最難的是我們作為觀察者,希望研究的是固定的東西,能夠反映現實的狀況。然而實際是,我們經常假設文化是固定的,直接將研究對象的模糊性與流動性視而不見。例如想要研究中國價值觀,從十年前的戰狼與自由經濟文化到現在的躺平與控制經濟,它就是不一樣的,但在研究中國價值觀時,研究者傾向汲取一樣的部分,或者直接做錯誤假定。
我們研究原住民時,希望他們可以展現傳統舞蹈、民俗祭儀、過著原始生活,然而當我們觀察者一走,説不定他們就拿手機起來滑。一旦人們知道如此,便會憤怒地認為他們不夠「原住民」。但這件事情滿可笑的,就是希望他人活在想像裡。但只要有利可圖誰不做?對這些原住民而言,他們只要配合演出就能拿錢,自然願意展現,畢竟這些「原住民」早已在賦稅與全球化下成為了現代的一份子。
更實際的例子是,人是會變化的。我們十年前跟十年後的思考會不同,基於我們所遇到的事、對世界理解的變化。所以,或許我們心中會希望某個偶像、某個團體、某個人永遠保持記憶中的樣子,但這終究是不現實的。
什麼是價值?
價值跟價值觀讀來也是挺像的,但兩者差在價值觀是腦內的思考前提,而價值是實際帶來的效益。一個東西「多有價值」取決於價值觀。例如人們普遍認為通貨(貨幣)具有價值,因為我們可以拿它來買東西,但是對於其他動物或者是原始部落,他們的價值觀裡認為貨幣是沒價值的,因為不能用來維持生存。這就是兩者價值觀所致的價值差異。
價值的物質意義最直觀的就是實用主義,像是食物可以拿來吃、衣服拿來穿,忽略工藝程度,我們都能贊同跟接受其物質意義的價值,然而有些抽象東西就不是如此。
判斷「多有價值」、「價值高低」是建立在某些數學性質上,所以難免我們會將事物商品化,例如作品、時間、教育、性行為、愛情。然而對於這些「特殊事物」的商品化卻是許多人不樂見的。中古世紀的人們是沒有在規定工時的,因為他們不會販賣時間;許多大學教授不認為學生是他們的顧客,需要服務於他們;許多人認為販賣性關係是淫穢的,更有許多人認為聯姻或者是因為錢而成為配偶對愛情是不忠貞的。所以這些東西你認為可以商品化嗎?
上面是針對普世的事物而言,要是事物本身越抽象越專一,其價值就越難以明說。所以非普世的物品價值差異更明顯,例如祖母死後留下來的項鍊,這種東西後三代可能都捨不得賣掉,這邊的價值取決於「情感意義」,因為這條項鍊對家族有特別意義,對於其他人就是一條項鍊。
然而,令當代人類學家馬凌諾斯基 Bronislaw Kasper Malinowski 不解的是巴布紐亞幾內亞的初步蘭群島的庫拉圈,這是一個原始民族的貿易體系,讓項鍊和臂鐲以順時針和逆時針的方向進行「交換」,然而這些「交換」不實用,因為對生存沒有幫助,更沒有人配戴它,但是卻要冒著航行會喪命的風險。既然沒有利益,為何做這件事情?
該論述的前提是建構在傅利曼 Milton Friedman 的自由市場原則,認為人的行事原則都是為了自利,交易是建立在彼此的交換利益上。但真是如此嗎?不管在傳統部落裡的和諧共享、在中華文化中的積陰德、在毛利語中的「haw 」所代表的贈與精神,都訴說著人不見得是基於利益,而是基於某種「幫助」或者「施予」的原則在執行,或者說是維持某種社會的穩定。上述的庫拉圈,因為心中的自由市場原則,讓馬凌諾斯基提出相當矛盾的結論,但也補充了但書,「擁有即是給予」這種象徵性的文化意涵明顯影響庫拉圈的持續。
鮑亞士 Franz Boas 與他的學生駁斥了社會進化論,但直到馬凌諾斯基以民族誌的寫作方法紀錄了庫拉圈,才出現一個完整的對比,真的實踐文化相對論,即「一個文化的行為不應該藉由其他文化觀點來判斷。」雖然這句話看起來像常識,但早期歐洲人就…自以為是,而上述的庫拉圈交易文化對於在地人有用,但對於建構在自由市場原則的歐美人士前就變得難以理解,甚至是認為不夠文明的舉動。
我曾經跟我朋友討論過一個問題,很適合拿來作今天的結論。那是她跟她另一半因為一些事情吵架,她說:「之前我在他生日的時候送了他禮物,他居然沒有回送東西給我,也沒有對我更好,我想分手。」我回:「為什麼你會認為他應該要對你更好?」
「因為我送他東西啊!」
「可是對他來說,他就只是接收啊。你這樣說應該是認為非回報不可吧?但為什麼非回報不可,他又沒有主動求你送。」
「可是我送了啊!不然他就不應該收。」
「我認為在關係裡面,贈送東西這件事情應該要當成給予,一來是因為你有能力做到,二來是如果當成是給予而非互惠,當對方回禮的時候應該會更高興才是。」
我不否認互惠是重要的人際基礎,沒有人想跟完全不幫助他人的人合作。
但是若因此把別人的善意回饋當成「應該」,我覺得就太多了。
這就是價值觀差異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