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幾年有了,漸漸累積提供家長諮詢和職涯諮詢的經驗,發現很多家庭與職場都有界限模糊甚至混亂,以至於分不清楚這是「我的」還是「你的」還是「他的」需求、責任、權利、權力的問題,雖然大家即便有財力,也不一定願意花費幾千元的金錢透過自費諮商釐清這些心理議題,但希望本獅書寫這篇文章,可以拋磚引玉,讓身處華人文化常常界限混亂的我們,在面對事情時可以比較「了了分明」,(詳見註1說明)稍微清明一些。
前幾年到醒吾科技大學演講,有引用楊嘉玲諮商心理師書寫一書的【心理界限】(詳見註2說明)中的觀點,說明界限的定義即為:「什麼可以,什麼不可以」。沿用楊心理師的話,我再做延伸說明:界限本是一種人與人之間的分野與距離,若沒有用妥當的方式說出自己什麼可以、什麼不可以,只會讓彼此的關係緊張,對自己、對別人溝通上都無益,甚至造成事情混亂、情緒亦更混亂的局面。
以家庭來說,舉例而言,我們曾聽過台灣諺語「囝仔人有耳無喙(小孩子有耳無嘴)」原本的用意我猜可能是要小朋友多聽、多學,在大人說話時不要妄加插嘴、發表自己不成熟的想法,後來卻被大家引申為小孩不應發表自己的意見,只需要好好順從大人的命令就好。試想,孩子(6-12歲)或小小孩(6歲以下的孩童)若真的都不使用嘴巴說出自己的想法、感受或哭喊,他有辦法向我們表達他需要什麼、不要什麼嗎?若小小孩在需要媽媽餵奶的時候,不大聲啼哭讓媽媽知道自己餓了,而媽媽也沒有注意到小孩的異狀,那這樣的小小孩注定存活不下來;同理,若父母一味權威地要求家中孩子要做到什麼,也要求孩子只要聽話就好,不讓兒童有機會說自己的所思所想,長久下來,孩子只能把自己的需要、自己的想法、自己的感受吞到心裡、當作不存在,當長大成人時,自然也搞不清楚:什麼是父母的期望、想法、感受?什麼又是自己的期望、想法、感受?不曉得自己需要什麼的人,也無法開口提出需求,自然得不到資源,又如何在現實社會中生存得好?
等這個孩子長大了,進入職場以後,有可能變成「便利貼女孩」或「工作狂」,陷入別人叫他做什麼他就做、無法尋求同事與主管支援、無限加班、工作超時、不知所措的局面,久而久之工作效率降低、身心俱疲,最後甚至嚴重到自己負荷不了工作,黯然離職,無法順利工作、無法自力更生的局面。
以職場而言,每位工作者都需顧及「工作倫理」,而「工作倫理」其中一部分就是工作中要有「責任感」。責任感是「有限的」責任,只負擔自己能夠承受的責任,而非負擔超出自己職責的責任。若是沒有界限概念的孩子長大成人了,必然會分不清哪些責任是超載的?哪些時刻時需要找人支援?哪些時候是需要稟告主管,讓主管重新分配人力、調度資源去完成的?沒有界限概念的大人,自然無法清楚了解哪些是「主管的期待」?哪些又是「自己的責任」?哪些是「同事的職責」?哪些是「超載的要求」?哪些是「自己需要的幫忙」?哪些是「自己可以從工作中獲取的資源」?
若各位讀者想把界限釐清一些,讓自己更看懂人我之間的分際、拿捏得當相處之間的分寸,不妨先從一個小練習開始:
小練習
每天睡前花十分鐘依序問自己:
1. 今天我的心情怎麼樣?
(盡量用「情緒形容詞」(詳見註3)具體描述,或用比喻的方式說明,切勿只是回答:還好、不錯、不好等等模糊、概括的用詞。)
2. 今天發生了什麼印象深刻的事?
(此事可能與上題回應的心情有關,憑直覺回答即可)
3. 這件事情引發了我的情緒,也有引發別人的情緒嗎?
4. 若有,我的情緒和別人的情緒分別是什麼?相同的心情是什麼?不同的心情又是什麼?
(一樣用情緒形容詞具體描述,或用比喻的方式說明,切勿只是回答:還好、不錯、不好等等模糊、概括的用詞。)
5. 若沒有,這件事情引發我什麼情緒?
(一樣用情緒形容詞具體描述,或用比喻的方式說明,切勿只是回答:還好、不錯、不好等等模糊、概括的用詞。)
以上的問題也可以視各位讀者的需要,在每一句的開頭加上「在家中…」或「在工作上…」,即可更具體地釐清自己在家庭、職場等場域中人我之間的情緒與界限。
註1:了了分明:此為辯證行為治療(DBT)的其中一種核心技巧,重點是較為客觀地描述事件,不把「好」、「壞」或其他類似的評價加在這件事上面。因為評斷是常常是大腦為了做出快速判斷的簡化敘述,當我們開始評斷,可能我們就會離事實更遠。把這樣的評斷信以為真,常對情緒有負面影響。
註2:書本全名為【心理界限:尊重自己的意願,3個練習設立「心理界限」,重拾完整自我】,為楊嘉玲諮商心理師撰寫,於2017年於采實文化出版之作。
註3:「情緒形容詞」是只用來描述情緒的詞語,Ekman定義了六種全人類共有的基本情緒,包括:驚訝、憤怒、厭惡、快樂、悲傷、恐懼。而這六種情緒衍生、複合而成的情緒又更多。若想要了解「情緒形容詞」的範例,可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