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朋友告訴我,幾本一看標題就知道十分冷門的學術書竟然索價一本七百元,讓我慢慢反思學術著作要花錢買的原因。
文、史、哲這三個科系愈來愈受社會輕視,原因很簡單,難找工作,找到工作又賺不了大錢。
本來文科的功能不是賺大錢,因此責怪文科賺不了大錢是很荒謬的,就像把汽車開到海底,才發現汽車嚴重進水,於是反過來責怪廠商。有人會做這種荒謬的事嗎?有,責怪文科賺得少的人就是這麼荒謬,因為他們沒有認清文科的本質。文科是學術取向而不是職業取向的科系,這道理顯而易見。荒謬是一回事,但這也不是文科可以逃避現實的理由,而文科一旦轉型為職業取向,就會失去它本來的面貌。所以,愈高端的學府愈不會把文科轉型,因為他們還是有信心培育出學術人才。
文科的學位論文、研究計畫在研究動機上面就要掰一大堆冠冕堂皇的理由,說為什麼我要研究這個課題、這個課題有什麼價值。好,講一大段以後只為自欺、欺人,欺騙指導教授、欺騙審查委員,這些被欺騙的人明知道自己被欺騙而甘願接受欺騙。其實哪有什麼研究動機,我的研究動機就是要畢業、要升等、要累積學術成果而已。
由此,學術著作只是這些動機的副產品,除了出版的成本以外,我想不到有什麼理由讓沒有太多人想看的學術著作賣得這麼貴。如果作者是教授或研究員,做學術研究是他們的本份,完成本份是理所當然的。所以如果我是研究生,任何人想要我的學位論文,無論是援引我的、反駁我的,都免費送給他們;如果我是教授或研究員,有人對我的學術成果有興趣,我都會免費送給他們,因為這是我應當完成的本份。就像消防員救人救火、郵差送信送包裹、廚師煮出餐點,消防員、郵差和廚師都從這個職業中領薪水了,就不會從每次救人、每次送信、每份餐點中再收什麽費用,贈送禮物或給小費是可以的,但我並不會因為給了小費而得到餐點,而是享用餐點後覺得值得給小費才會給。教授跟研究員已經從他們的正職中得到了足夠他們日常生活有餘的薪水,尤其是人文學科的資源可以請圖書館購買,不必真的自己花錢,而且在計劃結束後還能讓其他讀者使用,一舉兩得。
除非,學術研究人員只是像音樂演奏者、畫家、導演、作家這種不能獲得固定薪水的職業,要透過他們的作品或演出才會得到報酬,這樣學術研究成果才能訂出個價格來要人付錢。並且,看有沒有人買票進場,也可以知道這個作品是否具有藝術家所聲稱的價值。同理,也能審視這個研究成果是否具有研究員在研究動機中所聲稱的價值,沒有人買,當然也可能是沒人重視這個議題,而不是沒有價值,但是作為領薪水的研究員,做本份內的事為什麽還要人給錢買研究成果、資助你出版你應該出版的東西呢?如果研究成果確實是他們在研究動機裡所講的這麼偉大這麼有價值,那更應該免費拿出來發給大家,看看是不是真的這麼有價值。
前陣子發表完論文,有一位參與研討會的研究生跟我說我的論文對他很有幫助。我很高興,我的論文是免費的,我也沒有從中得到任何稿費。在這個文字、資訊都泛濫的年代,每個人有財力的話都可以自行出書,文字和知識已經不那麼有價值。
2023.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