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這樣的。有一名轉學生轉到大雄的班上,因為胖虎覺得他看起來很好揍,就順手揍了他一頓。他一開始想要息事寧人,想說雖然痛,但過去就算了。但胖虎變本加厲,動不動就揍他。明明同學都知道他被揍,但從來沒有人去阻止。直到有一天他實在覺得自己再也受不了了,跑去告訴老師。老師告訴他他知道了,叫他不要想太多,多花點時間念書,「老師會處理」。
班會上,老師問胖虎是不是揍了新同學。胖虎義正嚴詞的說:「我從來沒揍過他」轉學生很驚訝。「可能我某一天吃比較飽,跟他玩的時候他感覺比較用力吧」胖虎一邊說著,一邊轉過身去對轉學生說:「抱歉啦,我沒想到你原來滿怕痛的,我可能某次讓你不舒服了,之後一起玩的時候我會小心啦」。小夫附和到:「啊胖虎就是力氣比較大啦,可能不小心揮到你吧」然後和大雄使眼色。大雄結結巴巴的說:「對啊他有時候跟朋友相處拿捏得不好,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啦」。
轉學生還沒反應過來,就聽到老師的總結:「我就知道胖虎又玩過頭了。胖虎!你力氣那麼大要注意啦!」「我知道了,我會小心不要吃太飽,吃飽也會小心一點」胖虎的聲音聽起來很有誠意。「新同學你也聽到了,胖虎不小心的,他也跟你道歉了。不要把同學想成壞人,你們好好握個手,繼續當朋友吧。」在全班的面前,轉學生和胖虎握手言和。「大家都是好朋友!」胖虎笑咪咪地說。
轉學生回到座位之後,隔壁的靜香擔心地和他說:「你沒事吧,胖虎的個性比較魯莽,但大家也都知道他不是壞人,所以你不用擔心,他不會真的要傷害你。而且胖虎是學校棒球隊的潛力選手、最近又在準備歌唱選秀。你這樣暗指他會霸凌同學,影響到他未來的發展怎麼辦?」
另一邊的小杉用若有所思的表情,語重心長跟他說:「我知道你可能對霸凌或揍人比較敏感,但你看大雄,胖虎也是這樣和他相處的,他們也那麼要好。胖虎很可能只是不知道輕重,你這樣打小報告,以後都沒有人敢勾肩搭背了。好像只要碰到人就是霸凌一樣。你應該理性一點。」
轉學生不知道自己該相信什麼,他不確定自己能不能繼續相信自己的感受和身上的瘀青,他覺得好像自己才是壞人、是自己不懂人際相處,大雄比他受更多的傷都沒說話了,自己是不是太玻璃心了。他覺得自己真的誤會胖虎了。
放學之後,他找到胖虎,準備和他道歉,但他還沒開口,胖虎就先說話了:「哇,很會告狀嘛!反霸凌主義者耶!」。「我告訴你啦,我是這裡的孩子王,而且老師自己也會體罰。只要我棒球有成績、唱歌有成績,而且沒有去揍那些會讀書的,他就不會管我啦。我最喜歡打的就是你這種不知好歹的人了,你以後就看著辦吧。」
這是我看到的故事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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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人,我不確定那是故意的,還是那是某種避免自己世界觀崩壞的防衛機制,他們一直試圖把討論帶到另一種故事上面。在他們的故事版本裡,真的有某個僅僅是互動方式拿捏不清的人,他一直都清清白白、彬彬有禮、從來沒想過要傷害人或占人便宜,但因為某個不知道哪裡冒出來的人「自稱自己感覺不舒服」,那個好人一夕之間成了性騷擾慣犯。他們相信這是一個需要被時刻注意的問題,他們相信某些人當下故意不說,事後再找機會報復或傷害那個好人,想透過輿論一下子破壞他的名聲。
你相信這個故事嗎?我不相信。
人當然有可能在人際互動上不小心越界。當然有可能以為對方和自己正在曖昧或發展關係所以步伐邁太大,也有可能某一天喝太多或者因為什麼重大打擊而「豁出去」做某些他平常不會做的事情。這些情況都有可能「不是故意的」但造成別人的不舒服。但一個人有沒有可能不知不覺成為性騷擾慣犯?一個人有沒有可能明明對方(甚至是很多名受害者)一直表現出不樂意,但他數十年從來沒有發現,自己一直「不小心在性騷擾別人」,有時候「不小心強制猥褻」、「不小心性侵害別人」?
你相信有人真的相信這種故事嗎?我不相信。
人際相處有沒有模糊空間?有。有沒有灰色地帶?有。有沒有人真心為不知道怎麼和其他人相處感到困擾?有。但當一些人試圖用這些話來替性騷擾甚至性侵害開脫時。你們是真的相信那個故事?還是你們是想為自己曾經犯過的、或未來想要繼續做的壞事找藉口、為自己有一天也被踢爆鋪後路?
當有人說話大舌頭或表達不清楚,聽的人可能會聽錯。但另外一些人會先故意取笑對方的發音,被罵了才說自己是因為聽不清楚所以想多問一遍。他自己相信自己說出來的故事嗎?我們不時會看到一些人喜歡開有諧音的黃色笑話,但他們會在造成不悅之後,裝無辜的說「咦?什麼意思?矮額你好變態喔往那邊想」。
很多人就這樣一直在議題裡面明目張膽地說著不可能成立的故事,不停地說,說到真的有一些人開始對發生在自己周遭的一切感到懷疑。這到底是在做什麼呢?這些人的存在,讓真正苦於不懂相處的人更難得到別人的體諒和幫忙、也讓那些受到傷害的人的經驗更加無處安放。這些人不是真的想不明白,他們不願或不敢去想,於是不停用謊言去捍衛自己脆弱的世界觀。
近期被爆出來的這些性騷擾案,哪一個人看起來是不小心的?這些宣稱自己感到疑慮的人,你想要替哪一個人討回公道?如果你要說「那些事情沒那麼嚴重」,我們還可以討論看看怎樣叫做嚴重。但你真的要說「不小心被拒絕後還連續強吻」、「不小心經常說冒犯的性暗示言論」、「不小心把人灌醉再不小心把人約回家」?
把論述導向那邊的人到底想要人們接受什麼?只要一個人沒有像鄭捷那樣做出犯罪宣言就無罪嗎?還是他真的希望社會直接一刀切,只要說黃色笑話、只要有肢體碰觸就直接裁罰?
如果你真心想要讓沒有惡意的人得到心安、想要能和笑點頻率相近的人可以有一些無傷大雅的惡作劇或玩笑、或想要在曖昧浪漫的情境中為自己和對方保留某種互相試探的樂趣,你就不能把那些明顯故意的行為也塞進「不小心或拿捏不清」的框架裡面。愚笨或迷惘並不壞,但裝笨裝無辜、用似是而非的說法來包裝故意、混淆視聽的人,比大喇喇行惡的人又多一層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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