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無心之過,也不只是公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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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無心之過,也不只是公關問題〉2023-06-08


  在一種以「品牌形象」為主導的時代裡,讓一個單位或個人感受到自己不該做歧視、性騷擾或其他不當行為的最核心理由,往往不是因為那傷害了人,而是因為那為自己或所處的組織帶來了「公關危機」。在這樣的思維之下,被指責有錯的人絕不可能真正地道歉。


  為了顯得體面與負責,這個人或單位會進行一種長得像道歉的公關行為。在那之中,一些人或許會表現出誠懇到連自己都相信的態度,但談話的內容卻從來不會真正觸及到受傷害者關心的問題。


  一方面這些人之所以會有那些不當行為,本就是因為他們沒有辦法真正同理那些問題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他們會盡可能地裝傻來讓自己顯得無辜。他們會將自己包裝為蘇格拉底刻畫的那種犯錯的人:這個人會犯錯,只會是因為他沒有真正弄懂。



  這種公關式的道歉往往是在「行為和語言的模糊性」、以及「意圖的難以證實性」上面做文章。最典型的公關式道歉會包含五個要素:1.自誇過去的成就或努力(立人設)、2.指出問題之所以發生是因為外力或不可抗力(卸責)、3.訴諸自己的無辜、無知、直來直往、純潔或熱血(好心辦壞事)、4.訴諸傷害情感的不佳表達(隱約地表達「這件事情有問題僅僅是因為對方感受不好」)、5.強調未來會更努力(但並非在受傷害者或批評者要求的方向上)。


  雖然偏重有所不同,但每一個公關式道歉幾乎都由這些要素構成。譬如2019年連續出現「飲料店親中受質疑」的事件中,迷克夏在公開聲明裡首先提及自己是「酪農起家、致力於將台灣農產與珍奶文化推廣到全世界」來建立品牌人設,之後表示使用「中國台灣」是由於微信公眾號的審查,它們這麼做的主要原因是「單純想把台灣寫出來」,是「想為台灣做點事」。而後,它們道歉的理由是「造成困擾、誤解、傷心」,而並不涉及到自身的行為與表態本身。它們強調未來會「在表達上更加留意」,將「台灣職人精神」和「台灣品牌」推往世界。



  這樣的道歉當然顯得很沒誠意且無法被批評者接受,但對於粉絲與相關的商業夥伴來說,這些言論已經算是對事件有所交代,是「了不起,負責!」的行為。而有別於迷克夏的標準示範,薩泰爾的喜劇、神經元的歌詞、兩名經濟系學生的政見,當這些事情遭到批評時,他們都首先站在一種「我沒有這個意思」、「我對事情有一些想法但表達不好」、「你們不懂這裡面幽默/反諷」的立場上進行回應,一方面對於「傷害到(玻璃心的誤解者)的情感」道歉,另一方面暗指人們對他的「失言」斷章取義。「雖然我其實沒有錯,但一些特別會在乎這種事情的人不開心(也讓我的形象因此受損),所以對不起」。


  但事實上,「沒有這個意思」或「表達不好」並不能解釋這樣的事情。當一個人咬字不清、或者把「樂團」看成「樂園」,他可能是口誤。但當這些人使用這些話時,他們既不是舌頭打結,也不是不小心用錯詞。他們把這些詞彙放進台詞、歌詞與要刊登出來的政見上。他們不是照著聲音模仿的鸚鵡、不是無意識地坐著文字接龍的GPT,他們相信自己在做創作和表達,但在被指責時,它們卻轉而說自己沒有那個意思。



  的確存在有一類情況,生長在充滿髒話環境中的人們習慣性地滿口髒話,他們並不是真的想要汙辱人、更不是想要表達「字面上的意思」。但這些字詞確確實實地包含著性別不平等、歧視或侮辱,這些使用者知道這些詞有這些意思,但他們仍舊「選擇」了這些詞彙,就像喜愛地獄梗的人並非不知道這些笑話有道德爭議,他們甚至是因為這裡面的道德爭議所以才非要講、才覺得特別好笑。


  在極端的「玩笑論」裡面,我們的確很難在對方明確地否認後持續去說他們「主觀的」有那些歧視的意圖,但就像相信自己蛇行飆車不會出車禍的人一樣,那裡存在著明顯的「可預測性」,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個社會對這種「應注意而未注意」給出的懲罰是非常少的,只要行為者並未受到內心譴責,對他最嚴重的結果就是一場公關危機。所以他們練就了一身完全不具說服力卻往往能讓粉絲買帳的道歉方法。粉絲一邊說著「你沒做錯、加油!」一邊將這些人推向永遠不可能改善自己的地獄,也讓整個世界往讓所有人彼此都更難受的方向持續傾斜。



  從語言習得和思維在生命之中構建的過程來說,我們會相信一個人在無意間說出來的話其實展示了他至少部分的內在價值觀,有時甚至比有意識地說出來的話更加反映真實。當柯文哲說出「外籍新娘已經進口30萬了」時,他既不是不知道「進口」這個詞的意思,也不是不知道「外籍新娘」這一詞在這種使用方式中的輕蔑意味。


  我們可以相信他對於自己的習慣性歧視「沒有識感」,也從這樣的話語裡面再次看見了整體社會對外籍配偶的不尊重以及直言不諱的「有一些人可以被買賣」的價值觀。「我想用字是有改進的空間」這樣的回答完全偏離重點,但在「公關問題」的大背景下,與其有著內在親和性的「失言」讓亟需要道歉者眼光發亮。「我沒有想到我的言論/行動會給人造成這樣的困擾」,從歧視言論到性騷擾行為,這成了罪證確鑿時最好的推託之詞。



  在曾柏文關於性騷擾指控的道歉中,他並非像王丹那樣直接影射對方別有意圖,但他還是以這個方向作為開場:他當時因為「寫文章得罪人」所以「防衛性地以為,這只是毀謗、造謠」。雖然並不直接反過來指控對方,但先將自己沒有第一時間回應與道歉的理由正當化或無辜化。


  然後,有技巧地去塑造了一種嚴重與明目張膽的性騷擾者形象,去說自己對此感到厭惡來拉開距離。並將自己受到的一切指控四兩撥千斤地修改為了「與異性在夜間獨處聊心事」,彷彿自己之所以被指控為性騷擾,「僅僅」是因為自己無意識地讓對方在權力關係的壓力下無法拒絕獨處而感到不適。去將自己的道歉限縮到「尺度拿捏」、「表達有問題」、「不夠同理對方感受」這些相對能被人接受的問題。


  在其他部分,他甚至不去說「那些被指控觸碰別人的事情沒有發生過」,甚至連那些指控都彷彿沒有進到他的世界裡,彷彿他就真的只是一個駑鈍的孤單男子,不小心沒跟人保持合適距離一樣。



  這樣的「道歉」是比什麼都不說更可惡的,因為他一方面給了粉絲們「誠懇面對」的良好觀感,另一方面取消了對方的經驗。甚至給出了一種在「女性比較纖細,男性比較駑鈍」框架中的「過度敏感者和理想自省者」的對比。想進一步去抬高自己、貶低對方。


  會讓這些人能夠在犯錯之後還死不認帳,想透過言詞來卸責與大事化小的,很大程度是社會對這些行為的過度包容。雖然,在另外一些時候,譬如去探討一名曾經的犯罪者是否能有更生的機會時,我們會感慨社會對人的包容性不夠。但對於更生人回歸社會的期許是出於一種對人的尊重。而這些對於不當行為的輕輕帶過,則是對受害者受到的傷害之忽視、也讓這些加害者可能存在的一絲良心可以完全不用被喚起。


  我們必須去要求、必須要看到犯錯的人真誠地道歉,以此讓所有人可以具體地意識到:真誠地道歉、真誠地改變自己曾經的錯誤行為是一件可能的事情。我們才有底氣和餘力去相信人有「重新做人」的潛力。


  對真誠道歉的要求並不是為了逼迫任何一個犯錯的人,而是要給受傷害的人一個完整的對其受苦經驗的承認,這是作為非當事人的我們在每個個別事件中,除了堅定陪伴以外,最多能為當事人做到的。同時,去保持對於「會有一個曾經犯錯的人在認識到問題後真誠地道歉」這一奇蹟般少見的事情之相信,也是讓我們不至於對社會進一步失望的重要希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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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虎不是不小心的〉

〈請停止聲援沒有悔意的加害者,那不是一種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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