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闆啊,我不是愛加班,我只是捨不得離開咖啡機跟茶水間!」聽起來很可愛,但在法律眼裡,可一點都不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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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只要員工有打卡紀錄,法律就會自動幫他註記:「恭喜!你已獲得老闆同意加班的金色勾勾!」換句話說,只要出勤紀錄寫著你還在公司,沒其他證據推翻,那就等於老闆默默點頭:「好啦,算你加班。」
結果呢?公司就要掏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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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該怎麼避免掉進「加班黑洞」?
1. 加班申請制 ≠ 擺樣子
要真的有制度、有運作!員工沒申請就留下來,才能算是「不是我叫的」。
2. 即時更正義務 = 老闆的必修課
刷卡時間跟實際出勤不符?
老闆不能裝死,要立刻找員工對帳,否則法院會說:
「不好意思,帳單我幫你自動加總了。」
3. 「長期默許」= 自動送加班
員工每天超時,你卻裝沒看到?
那不叫放牛吃草,那叫「老闆親手餵草」。
到時候請不起牛,就只能賠錢。
4. 系統化管理 = 企業保命符
設定電子提醒,要求員工每月確認「超時原因」:
- 工作需要 → 走加班流程
- 個人滯留 → 打勾存證
這樣,老闆就不會被告到懷疑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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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o人資長總結
職場裡,打卡不是「友情簽到」,而是「法律簽收」。
要想企業永續經營,別怕麻煩,趕快把加班控管做好,不然法官會幫你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