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是甜甜圈家長點心聚的日子,聊到是不是可以接受小孩『輕易的』放棄一項自主想參加的活動/運動?
我用RIE的角度去分享這個問題,會是當然可以同意孩子隨時想要放棄,雖然在不少 #恆毅力 養成的建議上,是在事前和孩子討論這個活動/運動,他至少投入多少(我如果沒記錯至少半年或一年)的時間去嘗試,真的試過一段長時間,想放棄都可以,但在時間還沒到之前,很有可能只是遇到暫時性關卡、說不定過了這關就嚐到甜頭,會更願意接受挑戰。
我理解這個做法的用心,但我常常會在這些建議中反思自己的學習經驗,我發現其實只要夠喜歡,都會走到一個點,是想要再為自己的這件事多付出一點努力和辛勞,而這個『喜歡』的定義有可能很分歧,有可能是商業考量上的需求、有可能真的單純就是興趣,就是一個非常個人化的決定點。RIE相信、尊重孩子的選擇和決定,所以不會以一開始就說好要花多久時間嘗試作為提案,而是相信孩子能夠為自己做出判斷,家長陪伴與支持即可。
在這種隨時可以同意孩子放棄的前提下,我認為家長需要照顧自己對於金錢價值觀上的感受,所以盡可能下手一些比較不會在孩子說不要繼續時,家長感覺「個人投資CP值爛掉」,而和孩子出現拉扯的狀況。
同時我也覺得,真的投入大量心力在一項活動/運動上,投入到幾乎是一項專業,其實是一件福禍很難說的事....
現在大家叫的出名字來的職業運動好手,哪一個人不是年紀輕輕就身上有各種大大小小的傷,這些對於他們年輕的身體其實真的是消耗性很大的一個結果......再看看在訓練過程中,又有多少叫不出名字的,但明明也是很用心用力在這個專長上投注的人....最可怕的,莫過於在台灣喜歡運動的孩子,要在這段路上受多少不必要、不合理、不健康的身心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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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8:00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南英工商籃球隊教練劉秀媓,被控對未成年女籃球員不當體罰,除了罰跪、罰站不准入睡,還把自己的臭襪塞女隊員嘴哩,恐嚇女隊員「吐出來就定死了」。台南地方法院認定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罪,判劉教練5月,可以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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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教練在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間,指導當時才16歲的女隊員時,先後10次威脅女隊員不得對外透露球隊內部處罰情況,並多次以不合理手段進行懲處,包括8次罰跪、3次罰站、4次強迫女隊員將自己的襪子塞入口中,以及1次因不滿跑步表現再次以辱罵與塞襪子處罰。甚至其中一次劉教練把自己的襪子塞進女隊員口中,還要女隊員塞好,否則她就死定了。
劉教練辯稱「死定了」僅為口頭禪,處罰是出於訓練目的,其中一次已徵得A女父親同意。但經過調查,女隊員的父親是事後得知,無事前授權。
判決指出,劉教練利用教練職權,多次在隊員面前對女隊員羞辱性處罰,造成心理陰影,這不是正常訓練內容,作為教育者,卻以脅迫與羞辱取代輔導,超越社會可接受範圍,不符合教育目的。
至於起訴中另列強迫女隊員跑步、跳階梯及平板支撐等行為,法院認為雖屬高強度訓練,但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劉教練有違法或具強制性,不認定構成犯罪。
考量劉教練與學生間的不對等關係、處罰方式與影響,且其未全盤坦承犯行、也沒有與被害人和解,所以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強制罪加重規定,判處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