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小孩的小名叫阿果,現在大約六歲,除了從來沒有被打罵過之外,他這輩子至今只有兩次被強迫接受醫療(那是兩次很糟糕的醫療經驗),除此之外就從來沒有被強迫做過任何事情了。
從阿果出世以來,我們就非常警醒地試著在各個層面消弭我們跟他之間的權力差距。像是去哪裡吃飯、要去哪裡、做什麼事情等等,只要他反對就絕對不會做。在決策的過程中也會盡可能做到徵求他的同意,絕不刻意忽視他的意見,或者製造他表達意見的門檻(複習一下,如果「忽視他的意見」或「製造他表達意見的門檻」,是在運作
第?面向的權力呢?)。
「為了他好」而使出奧步?
但有一些情況,還是會讓身為父母的我跟他媽很想動用權力去改變他的行為,譬如說一直吃一直吃一直吃糖果,以及一直看一直看一直看網路影片。
這時就會發生慘絕人寰鬼哭神號的親子衝突,一邊很想很想吃,一邊很想很想碎唸。這時我們總是會忍不住想要強迫他,或者用一些奧步,像是把糖果藏起來之類的。
吃糖果這件事情,我們決定用「讓他吃到不再那麼想吃」的方式,透過「用左手抓住想要制止的右手」這種激烈程度的忍耐,終於順利度過黑暗時期,他現在對吃糖果這件事情沒什麼太大的需求了,差不多是「有就加減吃,沒有也沒差」的程度。
看網路影片這件事情我們本來也打算用同樣的方式撐過去,經過反覆又反覆又反覆的談話、拿出眼球的構造解釋等等各種招數之後,在有一次他「看了三個多小時終於眼睛酸痛之後,隔天仍然忍不住要看」的情況下,我終於忍不住使出一招奧步「關掉wifi分享器」。
一分鐘後,他的網路影片突然斷線,他茫然地走出房間說:「為什麼沒有網路了?」
我隨口回答:「用完了吧。」
沒想到他就相信了!
於是這個奧步就成為他這輩子至今唯一被我們騙過的一件事。
這招非常好用,讓我們十分「享受」。在每一次他欲罷不能的時候,我們會直接把網路關掉,他就會哀嚎一聲「啊~網路沒了!」走出房間,開始進行別的活動。
天啊,快又有效!
但我們還是在每一次關掉網路時心裡啾啾一下,忍不住懷疑這個做法究竟是「為你好」還是「為我好」呢?我們究竟只是為了避開教育上的麻煩與困境,還是真的全心全意地為了小孩好呢?
雖然這個方法在之後造成了非常不妙的結果(註一),但就像這個例子,我們在教養現場總是可以遇見一些情境,譬如說,當小嬰兒想要在嘴裡含一顆可能會令他噎到而窒息的珠子。
在某些情境之中,我們似乎可以說服自己,在那個時刻強迫小孩(違反小孩的意願、減少他的自由、或說違反小孩的自主性)對小孩是有好處的;反之不強迫小孩,反而是對小孩有害的。但在強迫或拐騙小孩的同時,又在心裡啾啾地響起警報,懷疑起自己的動機究竟純不純正、是不是為了偷懶而欺負了小孩。
所以有嗎?有一些時刻是「為了他好而強迫他」的嗎?
「為了誰好」的權力分析
……A能否在符合B真實利益的情況下對B行使權力?也就是說,假設A與B的偏好是衝突的,但A的偏好其實符合B的真實利益。
什麼鬼?「真實利益」是什麼鬼?「其實」又是什麼鬼?
翻成白話的意思,就是小明動用權力讓小華去做某件事情,但這件事情「其實」是小華「真正想要的」,雖然他現在並不知道。
但這個說法多麼像那些強迫別人做東做西又講不出好理由的人的噁爛藉口,Steven Lukes也知道,所以他提出了一個判斷「真實利益」的方法:
……真實利益的辨識,是由B(而不是A)在相對自主的條件下做出選擇,並且不受A權力的影響(例如透過民主參與的方式)。
呃,看不太懂,還好他又解釋了這一個概念的來源,是
康樂勒(Willian Connolly)對真實利益的定義:
……X比Y更符合B的利益,如果B同時經歷過X和Y的結果,則B必然會選擇X。
這個說法就比較親民了。以阿果看網路影片的例子來說,阿果無止盡地看影片下去,視力很可能會因此而受損,假如阿果同時經歷過視力受損以及沒受損兩種結果,則他必然會選擇不要受損,那麼制止阿果看影片以避免他視力受損,就符合他的真實利益啦。小嬰兒在嘴巴裡含彈珠的例子就更加明確了,我們幾乎可以完全確信小嬰兒不會想要噎死的,不要噎死絕對是小嬰兒的真實利益吧。
耶!為你好不是為我好!說得通了。
是嗎?
是這樣嗎?
這個分析方式真的可以關掉我們內心裡的啾啾警報嗎?
也許讓警報留在那裡,也不是怎麼樣的壞事。
調小聲一點點就好了。
註一:這個方法在之後造成了非常不妙的結果,網路對他來說成了「時有時無」並且會「無預警停止」的東西,這讓他對網路影片更加沾黏,在網路消失之前絕不離開。我們認為這個方法妨礙了他自制力的發展,於是在半年後果斷地放棄了這個方法,跟他坦承了這件我們唯一騙他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