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6|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年假沒放完免驚啦~~勞基法保護你

  今年想必大家年假一堆放不完,因為疫情關係大家都沒辦法出國旅遊嘛!以前的你可能會擔心年假沒放完怎麼辦,現在完全不用怕了啦!比較好的公司會讓你換錢,大部份的就是讓你遞延至明年,本來想說應該大家都知道了,沒想到居然有A同事來問。
聽B同事說年假沒放完還要寫信請主管同意遞延喔?
我回:有啥好問的,這本來就你的權利,有什麼好發信的,我沒有想遞延啊不然公司換錢給我啊,我不發信看公司敢不敢把假吞掉啊!
A同事說:喔~~好吧!那我也不發信了。
冰U啊~~別那麼單純好嗎?
還要主管同意?是公司要來協調我們能不能遞延才對吧?雖說現在公司根本就很少自動換錢給你啦!都嘛直接自動遞延,反正員工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算了,反正至少假沒被吞掉,還要自己去說要遞延真的是有什麼事,就好像你被公司逼迫要自動離職,你還要乖乖簽自願離職書的意思。
勞基法第38條第四項
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但年度終結未休之日數,經勞雇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者,於次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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