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曲的正義》—一份對司法體制的起訴書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致謝 @微批 Paratext 刊登本文:https://paratext.hk/?p=4584




扭曲的正義,是否仍是正義?「正義是什麼?」的提問,不只是法哲學的大問題,也是政治哲學的大問題,雖說今日已非爭論不休,但至少到人類的終結時也不會有定論。




然而,這並不是我們放棄思考的理由。這就像難道人都會死,就不用好好活嗎?一般。




擱置正義的定義艱難,至少可以取得共識的是正義是一種「普世價值」,那麼就會具有客觀性,客觀性所具有的顯然特徵是絕對的,也就是說無條件的,那麼在這個概念之前加上任何形容詞,例如遲來的、偏頗的、不足的,甚至是,扭曲的,那都不會是正義。




作者是台灣的前檢察官,在全書中分為三個部分分別探討了檢察體系、警政體系以及媒體體系。這三者可說是「相輔相成」,除了檢察官作為偵查主體而司法警察作為偵察輔助機關的關係之外,也包括司法作為國家三權之一與第四權的媒體之間的相對關係。在檢察體系內我們可見有官僚的迂腐,求官者對於權力的追求過程中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放任,甚至是昭然的違法亂紀;或者作為偵察輔助機關的警察卻為求績效,妄視規範於無物;媒體中我們則可見到為求點閱率的煽風點火,甚至有明顯違法之嫌的對於應秘密的偵查程序予以報導。




這些對於司法界來說是司空見慣、見怪不怪,對於人民來說則是歷來如此。然而:事情是這樣,所以事情就應該是這樣嗎?




若真的是這樣想的話,這將會是犯下典型的自然主義謬誤(Naturalistic Fallacy),舉例而言,如果我們說每天喝一杯牛奶,因此,我們就應該每天喝一杯牛奶,這將會是錯誤的。這必須先回歸到應然(ought)與實然(is)間的分野來談,在實際的描述性命題中,是沒辦法推導出任何評價性的命題。每天都喝牛奶並不代表每天都喝牛奶是值得追求之事。同樣的,實務常見的陋習也不代表我們該繼續實踐、放任事態如此下去。




這正是法律的價值所在。法律是規範性的,是指出應然的方向,是告訴我們該怎麼做,而若現實上與規範有所偏離,我們則應該將現實予以修正,否則法律的存在是無意義的。就像若我們將汽車停在不應停車的紅線區域而被取締時,我們不該說大家都這樣做,所以我也可以這樣做(也就是不違背法律的意思),這不僅是犯下前述自然主義謬誤,也同時忽略不法之平等是不能被主張的。




但我們所生活的環境並不是這樣,不僅違法者會告訴你別人也這樣做所以這麼做是可以的,甚至對於被取締、檢舉一事會認為取締檢舉者是錯誤的一方,進而自身可以言之鑿鑿地予以反擊。著實而言,我們所生活的社會並沒有對於法律的共識,更不用說對於法律的尊敬,反而,所謂的法律(Law)變成只是一種說法(opinion),從客觀的位置被硬扯下到主觀的言人人殊。




這同樣發生在作者所經歷過的檢察官生涯中,在理應具有司法官屬性的檢察官職位上要面臨體系中的壓力,到警察為了績效罔顧職權界線,與媒體在不明方式下經常能取得偵查不公開的內容。如此種種皆是偏離常軌,但當有人直言不諱時,這人卻成為打破一池春水的壞份子。我們以為司法是公正不痾的,然而身處於斯見於斯,才發現要「依法」有多麼困難,因為在真正的規範中,甚至有把法更高位階的,那叫做「關係」。




在書中我們能見到作者對於諸多案例的列舉,以說明其所見所聞,這甚至包括個別事件的新聞報導,以及該新聞報導的後續。就這點我認為是十分重要的,畢竟在三分鐘熱度的專注力中,許多新聞事件在風頭過後根本沒人在乎結果如何,例如其中有些案例的警員最終因為違法行為獲得判刑,然而違法行為卻是被績效作為誘因所惹起。




書中固然所探討的是檢察、警察、媒體三個體系,且多有批詞,這似乎像是作者偏頗似的,然而,對於這些體系中的褒語是既存於社會的現實,使得再多一句錦上添花不僅沒有必要,反而逆耳的忠言才是需要道德勇氣所發。尤其,每個人位處於社會上的各個地方,在各自的領域—例如學術、政治、醫學、教育等等—我們都能發現有這樣積非成是的現象,但當有人指出問題時,問題不僅不被處理,甚至是處理指出問題的人,而這樣做的理由十分單純,因為改善問題並不會提升既得利益者的更多利益,即便會改善所有人民的利益。




且對於體系的批判並非對於體系中所有成員的批判,體系是外於個體的,處於體系中的人或許會有漠視的反應,或者是心虛,也有對號入座的不平,也可能會有委屈。但我們必須知道,大多數的錯行—甚至邪惡,實施者並不是多數,多數只是服從,更多數只是默許。於是,對於體制的改良,社會的進步,我們的不作為就將使自身成為共犯的一員,如此固然責任沈重,但要讓我們所生活的地方更美好,從來就不是輕鬆的。




說到頭來,作者所要求的其實是最基本的而已,守法。我們無法去強要他人的內心該如何想,法律規範所能及於的只能是人的外部行為,然而問題卻是出在不僅內心沒有對法的尊重,遑論意識,甚至在外部的行為上連法律也有違反。




「直到離開檢察體系,以局外人的角度重新思考、撰文寫各類荒腔走板的亂象,我這才了解到問題不在於是『人』還是『制度』,的單一問題,『人』與『制度』,根本就是雞生蛋、蛋生雞的關係。」(頁259)




作者如是說。我們甚至可以想像這些批判若是出於不同人之口會有什麼樣的反彈:若非在位者,肯定會面臨的是資格論的否定,例如否定發言者並非檢察官,哪有什麼「資格」可以說三道四;若是在位者,會面臨的又是不一樣的否定,包括作為群體一員何以要破壞體系的和諧,或是除了說這些話之外還會做什麼的消極論調。也正是因此,作者本書才具有價值,其位居於在位與去位之間,作為「前在位者」,能通過資格論的審查(雖然資格論本身就是種謬誤,但現實上仍有此問題),同時也豁免了人在屋簷下的窘境。




作者寫下的文字,傳達給沒有途徑接觸如此內部觀點的所有人這些見聞,甚至作為菁英的作者並沒有任何居高臨下之語,並非用一種教育的姿態在說教,反而是十分平實地陳述事態並提出觀點而已。因此,我想我們是時候如同本書所提醒的,不再只是看新聞所報導的內容,卻是查詢司法判決試著去了解案件的全貌與裁判過程;不再只是被煽動情緒起舞,卻是獨立判斷事情的是與非;不再只是因循守舊即便違法灼然,卻是對「法治」的理解與遵從。




這種「求知」的素養與「法治」的社會,才分別是「人」與「制度」中所應該被培養出的價值。據此,我們才有可能達致不扭曲的正義,也就是,正義。




raw-image



picture credit:https://paratext.hk/?p=4584

avatar-img
82會員
386內容數
雜評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曾友俞 的其他內容
胡晴舫的書早被我買齊放在書櫃上,但他們從不生灰,因為就像上癮一般會一直地想去翻閱,但又總覺得許多書還沒看,太偏愛她的著作總是有點失衡,但難免地還是會手賤打開了第一頁於是接連翻到末尾。雖然總覺得想要每個階段每個階段的閱讀一本她的著作,也趁隙在這之間去體會不同的文風與吸收不同的知識,但是裡頭的文字
致謝 微批Paratext 刊登本文:https://paratext.hk/?p=4390 說到手語,我們一般人的理解幾多?除了電視上偶爾出現在螢幕一角的一位人士比手畫腳以外,似乎沒有彼此更多的了解。我們不知道那些手勢所表現的符號代表的意義是什麼,因為那明白著的不是向「我們」傳達的訊息。這些訊息所
致謝 微批 Paratext 刊登本文:https://paratext.hk/?p=4369 《火口的二人》的故事除了以著作的方式呈現之外,也有電影的版本,而從著作到電影的轉化我認為是十分成功的,不過若是二者皆有觀讀將會更為完整。 電影中充斥著十分強烈的情慾張力,這也是觀影過後留下的深刻印象,相較
致謝 Savoir 刊登本文:https://www.savoirtw.org/article/4523 說到桑塔格很難沒有人聽過,就像對文青提到村上春樹一般,這也是書名以「桑塔格」為名的緣由,即便在書裡頭作者 David Rieff 都以「蘇珊」稱呼他的母親。原先認為這會是種消費,畢竟所有人都認識
致謝 微批 Paratext刊登本文:https://paratext.hk/?author=121 勒龐(Gustave Le Bon)在一個世紀前的這本著作不只是對於群眾心理的分析,例如佛洛姆在《逃避自由》就曾對納粹支持者分析到這些失意的德意志群眾對於自由的捨棄,擁抱強人對於安全感的追索等。而在
致謝 MPlus|云閱讀 刊登本文:https://www.mplus.com.tw/article/4437# 若未識得蕭紅,也會為裡頭描寫生死給震撼;而若識得她,則更為她坎坷掙扎的人生給驚駭,也更能體會出文字裡頭對生命蕭澀的意蘊。裡頭並無特定誰為主角,角色來來去去,也沒太多介紹,王婆、二裡半、趙
胡晴舫的書早被我買齊放在書櫃上,但他們從不生灰,因為就像上癮一般會一直地想去翻閱,但又總覺得許多書還沒看,太偏愛她的著作總是有點失衡,但難免地還是會手賤打開了第一頁於是接連翻到末尾。雖然總覺得想要每個階段每個階段的閱讀一本她的著作,也趁隙在這之間去體會不同的文風與吸收不同的知識,但是裡頭的文字
致謝 微批Paratext 刊登本文:https://paratext.hk/?p=4390 說到手語,我們一般人的理解幾多?除了電視上偶爾出現在螢幕一角的一位人士比手畫腳以外,似乎沒有彼此更多的了解。我們不知道那些手勢所表現的符號代表的意義是什麼,因為那明白著的不是向「我們」傳達的訊息。這些訊息所
致謝 微批 Paratext 刊登本文:https://paratext.hk/?p=4369 《火口的二人》的故事除了以著作的方式呈現之外,也有電影的版本,而從著作到電影的轉化我認為是十分成功的,不過若是二者皆有觀讀將會更為完整。 電影中充斥著十分強烈的情慾張力,這也是觀影過後留下的深刻印象,相較
致謝 Savoir 刊登本文:https://www.savoirtw.org/article/4523 說到桑塔格很難沒有人聽過,就像對文青提到村上春樹一般,這也是書名以「桑塔格」為名的緣由,即便在書裡頭作者 David Rieff 都以「蘇珊」稱呼他的母親。原先認為這會是種消費,畢竟所有人都認識
致謝 微批 Paratext刊登本文:https://paratext.hk/?author=121 勒龐(Gustave Le Bon)在一個世紀前的這本著作不只是對於群眾心理的分析,例如佛洛姆在《逃避自由》就曾對納粹支持者分析到這些失意的德意志群眾對於自由的捨棄,擁抱強人對於安全感的追索等。而在
致謝 MPlus|云閱讀 刊登本文:https://www.mplus.com.tw/article/4437# 若未識得蕭紅,也會為裡頭描寫生死給震撼;而若識得她,則更為她坎坷掙扎的人生給驚駭,也更能體會出文字裡頭對生命蕭澀的意蘊。裡頭並無特定誰為主角,角色來來去去,也沒太多介紹,王婆、二裡半、趙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道德的最低底線,就是不管這人適不適合留待社會都一率給我活著,這樣嗎。
讀了篇與裁判有關的時評—刑事無罪,民事重判千萬:只能說當我是法律門外漢時,會以為刑事無「罪」,民事何「罰(誤)/賠(正)」之有? 現在多少是懂點皮毛的三腳猫了,知道刑事其實是人民有「犯法」之嫌,檢察官行偵查「訴追」,法官依證據「判決定罪」。也就是說刑事與人民「違反」了「刑法」中的「規則」,才會
Thumbnail
無罪推定原則是國際公認的刑事訴訟原則,但口號和實際執行之間,似乎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保持公平、公正、毫無偏見,是我們對法庭正義的基本認知,但有多少時候,不管是攸關到利益抑或是你所想相信的,我們總在尋找蛛絲馬跡去構建出一個符合想像的故事,一個你稱為「事實」的故事呢? 我很喜歡於2023年上映的法
正義這張牌如同生活中的一位公平的裁判,代表著公平、正義和法律的力量。它是一個提醒,讓我們知道我們所做的每一個選擇都會有後果,就像法律和制裁一樣,對於違法行為進行衡量和裁決。讓我們誠實地面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並尋求調解解決問題。它提醒我們要以公平和負責任的態度來對待他人,強調著客觀與中立,平衡生活
如果殺人者人恆殺之、欺人者人恆欺之、辱人者人恆辱之的話,這社會會不會愈來愈文明?我不清楚,但是我相信是可以少點事的! 有人說,我們的法律不應該是一種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以血還血的心態!這樣太不文明了!那些殺人、辱人、欺人的文明嗎?為什麼不去說服那些人學會文明後,再來跟我們談文明?如果大家都是文明人
Thumbnail
為什麼我支持私刑正義,你正義不還給我們一公道當然才會出現私刑正義猖狂的現象 (壞人都不會死,死都是好人在死)司法公平不會有私刑正義,司法不公私刑正義就會出現
Thumbnail
關於死刑、違憲、廢死、憲法法庭這幾個名詞,你真的知道發生什麼事嗎? 隨著被社會洗滌越來越多,我漸漸的喜歡上了對政治及社會事件 "吃瓜"的習慣,因為當你站在不同政營,你會發現彼此之間的世界觀是截然不同的,你無法、無權、更無閒去說服對方接受你的世界觀。
Thumbnail
憲法法庭23日死刑釋憲案言詞辯論,半數認為符合應報並罪有應得,憲法追求所有人的正義,應合憲,半數學者認侵犯人性尊嚴、剝奪生命權而違憲。 顏厥安:刑罰論須引進分配正義觀點,在個人責任外考量社會責任,那就不可能有死刑。因國家不能對社會也要承擔起部分責任的犯人施以終極刑罰,這是民主國家政治權力的起碼界線。
Thumbnail
「我們的社會品格不是建立在如何對待擁有特權的有錢人身上,而是如何對待貧窮、受忽視的族群上的」律師布萊恩說。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是個理念、是個觸不可及的理想,在看完《不完美正義》後,這句話儼然成了笑話,因為只要種族正確了,你可以在薄弱到站不住腳的證據下被定罪。當我們的命運掌握在別人的偏見中,而非事
Thumbnail
道德的最低底線,就是不管這人適不適合留待社會都一率給我活著,這樣嗎。
讀了篇與裁判有關的時評—刑事無罪,民事重判千萬:只能說當我是法律門外漢時,會以為刑事無「罪」,民事何「罰(誤)/賠(正)」之有? 現在多少是懂點皮毛的三腳猫了,知道刑事其實是人民有「犯法」之嫌,檢察官行偵查「訴追」,法官依證據「判決定罪」。也就是說刑事與人民「違反」了「刑法」中的「規則」,才會
Thumbnail
無罪推定原則是國際公認的刑事訴訟原則,但口號和實際執行之間,似乎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保持公平、公正、毫無偏見,是我們對法庭正義的基本認知,但有多少時候,不管是攸關到利益抑或是你所想相信的,我們總在尋找蛛絲馬跡去構建出一個符合想像的故事,一個你稱為「事實」的故事呢? 我很喜歡於2023年上映的法
正義這張牌如同生活中的一位公平的裁判,代表著公平、正義和法律的力量。它是一個提醒,讓我們知道我們所做的每一個選擇都會有後果,就像法律和制裁一樣,對於違法行為進行衡量和裁決。讓我們誠實地面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並尋求調解解決問題。它提醒我們要以公平和負責任的態度來對待他人,強調著客觀與中立,平衡生活
如果殺人者人恆殺之、欺人者人恆欺之、辱人者人恆辱之的話,這社會會不會愈來愈文明?我不清楚,但是我相信是可以少點事的! 有人說,我們的法律不應該是一種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以血還血的心態!這樣太不文明了!那些殺人、辱人、欺人的文明嗎?為什麼不去說服那些人學會文明後,再來跟我們談文明?如果大家都是文明人
Thumbnail
為什麼我支持私刑正義,你正義不還給我們一公道當然才會出現私刑正義猖狂的現象 (壞人都不會死,死都是好人在死)司法公平不會有私刑正義,司法不公私刑正義就會出現
Thumbnail
關於死刑、違憲、廢死、憲法法庭這幾個名詞,你真的知道發生什麼事嗎? 隨著被社會洗滌越來越多,我漸漸的喜歡上了對政治及社會事件 "吃瓜"的習慣,因為當你站在不同政營,你會發現彼此之間的世界觀是截然不同的,你無法、無權、更無閒去說服對方接受你的世界觀。
Thumbnail
憲法法庭23日死刑釋憲案言詞辯論,半數認為符合應報並罪有應得,憲法追求所有人的正義,應合憲,半數學者認侵犯人性尊嚴、剝奪生命權而違憲。 顏厥安:刑罰論須引進分配正義觀點,在個人責任外考量社會責任,那就不可能有死刑。因國家不能對社會也要承擔起部分責任的犯人施以終極刑罰,這是民主國家政治權力的起碼界線。
Thumbnail
「我們的社會品格不是建立在如何對待擁有特權的有錢人身上,而是如何對待貧窮、受忽視的族群上的」律師布萊恩說。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是個理念、是個觸不可及的理想,在看完《不完美正義》後,這句話儼然成了笑話,因為只要種族正確了,你可以在薄弱到站不住腳的證據下被定罪。當我們的命運掌握在別人的偏見中,而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