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重新瀏覽了一下我往年在方格子寫的文章,在2021年7月時,我曾經寫了一篇文章「如何陪伴身邊的性侵害受害者? - 致社會大眾」。當時是特別針對性侵害受害者的主體還有社會大眾的受眾做書寫,如今,也隔了三年以上,多累積了三年的實務經驗,這次要來提出我的專業意見,說明「如何陪伴受暴的人?」(為行文方便,以下簡稱受暴的人為「倖存者」)
如果你有看我上一篇文章「暴力是什麼?」,就會更清楚「暴力」是我們生活日常中很容易觸及的狀態,舉凡:精神暴力(見備註一)、肢體暴力、性暴力(見備註二),這些都屬於暴力的範疇。很同意同業的諮商師徐藝溶所說的:「不追問、不評價,不主動給建議,讓被陪伴者能自己決定何時說、怎麼說、說多少,雙方互動才能有足夠的安全感。」(見備註三)參考藝溶諮商師的想法,以下我會融合各專家說法,並結合個人實務經驗,整理出「陪伴倖存者的八大原則」,提供大家參考。
陪伴倖存者的八大原則
一、讓倖存者有自主決定權與掌控感
讓倖存者可以感覺到安全的第一個方式,是要讓他們建立掌控感。要讓倖存者建立掌控感,就要讓他們感受到在這個關係中,他們是有很多自主決定權的,包括你跟他相處的時候,讓他決定他想談哪些話題,讓他自己決定他現在想去哪裡、想做什麼,舉凡食衣住行的各種層面的大小決定,都可以跟他們討論,可以的話,讓他們保有最終的決定權。
對他們來說,正因為生活可能常常經歷各種變動,身邊的施暴者常會不按牌理出牌,他們身處環境的各種變動都是無法預測的。如果連你跟他的關係,都是無法預測的,或者跟他們原先預期的、想像的有太大的落差,就會讓他覺得不安全,那麼,恐怕你們的關係就會難以維持長久。
二、持續陪伴,溫和地表達關心
有時倖存者不需要你實質上「做什麼」,有時他們需要的只是穩定的陪伴與關心。只是約個見面,陪他們吃飯、聊天、買東西,或者保持訊息、通話、見面等聯繫,或者只是同在一個空間各自專心做自己的事,或者有時開放性地詢問一下他們最近過得如何,這些都是陪伴或關心他們的簡單方式。有時光是「你存在」-在物理空間上出現在他們身邊,就算不太講話、交流,都足以成為一種優質的陪伴,讓他們感受到你溫和的關懷。
三、針對受暴的事情,讓倖存者想說再說
可能我們在陪伴的過程中,都會很心急地想知道他們怎麼了、受到多嚴重的傷害,就會忍不住詢問很多事件的細節,切忌不要一直問,最高原則就是讓倖存者主動提及時,我們再一邊觀察對方的反應,一邊拿捏詢問的深度。這樣的做法可以讓倖存者保有關係的主動性,讓他們自己決定要不要說、說多少等等,這樣的作法,也會讓他們在這段關係中更有掌控感,對受暴的事件保有更多「我可以決定要說多少,甚至不想說就不要說」的自主決定權與掌控感。
四、傾聽受暴過程時,不用給意見,更不要質疑倖存者的行動或想法
倖存者歷經受暴事件,常常都會在事件中或事件後經歷複雜、強烈的多種情緒與想法,甚至很多情緒、想法會是互相打架、矛盾的,在我們並非當事人的情況下,有些倖存者的想法或行動可能會是我們當下傾聽時,比較難以理解的,即便我們沒辦法100%理解倖存者經歷了什麼、何以這樣想、這樣感覺、這樣做,光是靜靜地、不加批判、不給意見地聽完他們說,並肯定他們有這些想法跟感覺是很正常、很合理的,允許他們可以感受並表達任何的感覺,適時提問,問問他怎麼想、有什麼感覺,釐清他的想法跟感受,這樣就是好的傾聽,而好的傾聽,本身就是一種優質的陪伴,甚至還可以安慰到倖存者。
五、聽倖存者說受暴經驗時,嚴肅看待、平穩回應
不少倖存者的親友,在第一次聽到倖存者經歷到這麼恐怖或不合理的暴力對待時,會有比較大的情緒起伏反應,有些倖存者比較敏感於他人的情緒反應,如果聆聽的人情緒反應跟他們不同,或者情緒反應比較明顯、起伏比較大,有時會讓他們自我懷疑:「他的感覺跟我不一樣,我的感覺錯了嗎?」「我這樣的感覺是正確的嗎?/是OK的嗎?」所以,在聆聽的過程中,雖然我們有自己的情緒,會用自己習慣的方式表達出我們的驚訝、難過、憤怒等心情,但也盡量保持一個嚴肅莊重的態度聆聽倖存者的故事,並且維持較為中性、平穩的語調與情緒反應來回應倖存者,這樣比較不會讓倖存者質疑自己的情緒反應。
六、不要輕易承諾
和倖存者相處的時候,不要隨意答應他們的要求,因為你輕易答應了,就相當於你給他們承諾,做不到的事本身就會讓倖存者感受到承諾破滅,會覺得你說話不算話,讓他們有被背叛與受傷的感受,比較不好的狀況下,可能會讓他們把你無法做到承諾的事情解釋為惡意的欺騙,破懷你們之間的信任關係。接下來,你要重新獲取他的信任,繼續陪伴他們,就會更困難了。
七、強化倖存者可以為自己作主的能力
通常暴力發生時,倖存者事發當下是無法逃脫暴力的情境的,他們會因此經歷失控、我不能保護自己或不能自主反抗的感覺,這會讓他們感覺到生命萬事萬物的不可控制,當整個世界都是失控的時候,就好像他們的人生不管再怎麼努力、做什麼、怎麼做都沒有用,因此,我們在陪伴時,為了反過來讓他們感覺自己「做些什麼可以是有用的」,感覺「自己是有能力改變現狀的」,我們要不斷強化、強調或引導倖存者看到「自己還可以為自己做點什麼」的部分,讓他們先感覺到「我並非做什麼都沒用」,並且引導、鼓勵他們做「自己當下還可以做的事情」,才會讓他們走出失控或絕望的感覺,對未來重燃希望。
八、提醒倖存者曾擁有的興趣或熱情所在
為了讓倖存者可以在當下的困境生活中,仍對未來萌生希望,並且感覺「我是可以為自己、為別人做點什麼的」,提升他們的正向情緒與自我價值感,可以提醒倖存者做點自己喜歡做的事情,或者提醒他們過往曾經對什麼事情有感到興趣過,無論是泡咖啡、寫作、運動、聽音樂、閱讀或唱歌、拍照等,當他們可以從事自己有興趣的活動,或者做自己有興趣的事情,就更能活在當下,稍微脫離過往傷痛的痛苦,既能緩解焦慮,也可以為人生注入活力,感受到活下去的意義,增添生活的樂趣。
希望以上的陪伴原則分享,能夠幫到所有陪伴者,也稍微安慰到倖存者。你們的心情,我懂。就讓我們一起為自己做點什麼,度過受暴之後的生活。
*備註一:「精神暴力」的定義就是「透過心理控制的手段(包括:眼神、話語或態度)對受害者造成影響,讓對方心生恐懼,來達成一己之目的的權力控制行為」。筆者上一篇文章在陳述「暴力是什麼」時,有在文中舉很多精神暴力的例子,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再回看上一篇文章。
*備註二:「性暴力」是指「無論雙方的關係為何,只要是對方沒有主動積極表示同意的情況下,其中一方對另一方做出性挑逗、性騷擾、性侵害等行為,令對方感覺到恐懼、被冒犯、受威脅、受傷或受到羞辱,均屬於性暴力。」舉例來說,在沒有預警的情況下,情侶間相處時一方開另一方的黃腔,讓人覺得不舒服,這也可以算是性暴力。
*備註三:可延伸閱讀「陪伴性暴力倖存者怕說錯話?諮商心理師:不追問、不評價,不主動給建議」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