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認為“執行 Execution” 是商業的"戰術 tactical"層面,是領導者會“委任 Delegate”給下屬,而領導者聚焦於覺察更高層次的“戰略 strategic”。
這樣想完全是錯的。
“執行 Execution" 不僅只是“戰術 tactics”,更是“紀律 discipline" 與 “系統 system"
“執行 Execution" 需要構建在公司的“策略 Strategy", "目標 Goals"與"文化 Culture"上
而組織的領導者必須深深“投入 engage”其中,無法“委任 Delegate”」
「不理解與不時間“執行 Execution"的領導者,就像是“在沒有地基的地方蓋房子 Build House without Foundations”」
這段討論,節錄自美國作者 Larry Bossidy[1] 與 Ram Charam [2]於 2022年6月15日出版的“Execution: The Discipline of Getting Things Done 執行:完成事情的紀律”[3]的第6頁,
引發我對「執行」與「委任」的重新思考。
由於我所待的 UCLA Trustworthy AI labs 持續壯大,
這兩年我也遇到了很多團隊合作的難題。
這些難題的答案,我總會向日常看到的書去搜索,而這些書也給我一個意象,
就是我需要逐漸成為「經理 Manager」,把從老闆來的事情大事化小事,
而小事再交給更年輕的碩博士生去執行。
這個大事化小事的過程,就是「委任 Delegate」,
而我也覺得初階的碩博士生就是做「執行 Execution」,將小事化無。
但今天讀到 Larry 與 Ram 的這段話,著實讓我重新思考我是否該繼續使用這種「經理思維」。
根據Larry 與 Ram 的框架,「執行 Execution」往更細的顆粒度走,
除了是實踐「戰術 Tactics」,更是「紀律 Discipline」與「系統 System」。
你也知道系統應該是你做任何事都應該去追求的,
而「紀律 Discipline」就像是「習慣 Habits」,
有了以後就能持續運行,形成往自己的「目標 Goals」前進的「系統 System」。
而這也反應了Larry 與 Ram所說的,「執行 Execution」是建立在「策略 Strategy」「目標 Goals」與「文化 Cultures」。
這似乎給了一個很有趣的對應:
「戰術 Tactics」<----> 「策略 Strategy」
「紀律 Discipline」<----> 「目標 Goals」
「系統 System」 <----> 「文化 Cultures」
中間的雙向箭頭是什麼呢?
那就是「執行 Execution」。
而三個對應又分別是:
- 第一組:「時間範疇」(短期 vs 長期)。
- 第二組:「行為與結果」(過程 vs 結果)。
- 第三組:「結構與價值」(運作機制 vs 集體信念)。
如此,後者驅動著前者:
- 時間範疇:「策略 Strategy」驅動著「戰術 Tactics」
- 行為與結果:「目標 Goals」驅動著「紀律 Discipline」
- 結構與價值:「文化 Cultures」驅動著「系統 System」
這樣一想,
戰術,紀律,系統,都是屬於比較容易言傳,可以寫成文章的內容;
但策略,目標,文化,就是屬於更高更抽象,大概都要寫成一本書才能成立的內容。
世界真的很大,很有意思。
Reference
[1] https://cornellcapllc.com/lawrence-bossidy/
[2] https://ram-charan.com/books/execution/
[3] https://www.amazon.com/Execution-Discipline-Getting-Things-Done/dp/0609610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