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摘錄]
我開始正視生命,決心活就好好地活,死就好好地死。-四十五歲的泰瑞罹患不治之症,將在安寧病房度過餘生。
他說:”我過得很好,事實上我從來沒有想到可以這麼快樂。聽起來或許奇怪,我這輩子大半時候是不快樂的,常告訴自己要認命。但現在時日無多,我開始正視生命,下定決心活了就好好地活,死了就好好地死。在這個過程中我發現自己比以前快樂多了。”
當你真正體會生命的短暫,生命的意義便會產生改變。
當我們像泰瑞一樣了解時日無多,每一分鐘都很重要時,自然會更用心追求深刻的快樂。
多數人以為快樂是針對事件的反應,其實快樂是一種心理狀態,和外在的事物關係不大。雖然快樂是自然的狀態,但後天的教養卻讓我們在不快樂時比較自在。
我們奇怪地變得不習慣快樂:有時候不只是覺得不自然,甚至懷疑自己何德何能享受快樂?也因此我們常會往最壞的方向去想。
人生似乎變成,必須刻意用點力氣才能樂在快樂,才能用心追求快樂。 然而我們必須先建立一個信念,追求快樂是人生的基本目標。
很多人無法接受這種觀念,認為太過自我中心,缺乏關懷心。
但我們應仔細想想,這個觀念究竟什麼問題?有人說快樂讓人產生罪惡感,世界上有這麼多人比自己不幸,你怎能一心追求快樂。有的人說得更直接:”你憑什麼應該快樂?”
答案是:因為你是神(宇宙)寶貝的創造,你有權享受所有美好的事物。別忘了,當你快樂時,你才更有能力對別人、對受苦的人付出。當你富足時,你的行為才不是出自需要或匱乏。
你會覺得你還多了一些些可以分給周遭的人,你才能與人分享你的時間、金錢、快樂和你自己。
「讀後反思」:
我常常覺得華人的文化與哲學觀是抑制快樂、又鼓勵吃苦的(尤其是為國為家吃苦等)。這種強調集體主義、社會大於個人,國家又大於社會的千年洗腦,形成了一種駐紮在意識深層的價值觀。
看看這些話是不是耳熟能詳:「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良藥苦口」、「苦口婆心」,好不容易「苦盡甘來」,但是不能甘太久,因為「樂極生悲」。好不容易有個鼓勵快樂的,也不能又有錢又快樂,而要「安貧樂道」;如果真的太high就是「樂不思蜀」了,看起來是形容一種非常快樂的狀態,背後是暗示你太快樂到連故鄉都忘了,怎麼可以?
在這種鼓勵吃苦、壓抑快樂的氛圍中,我們很容易對快樂產生罪惡感,又快樂又罪惡,這是多麼掙扎矛盾的一種心情啊,難道快樂不是一種基本人權,而是一種奢侈品?
我花了很多時間去釐清與掙脫傳統文化的禁錮,希望把快樂從奢侈品擺回到基本人權的位置,因為我很在意我身邊的人快不快樂。而我發現:
想讓他人快樂起來,自己要先快樂起來,想讓自己快樂,去讓他人快樂起來。
想創造這個快樂循環,沒有讓自己快樂起來,就如同斷裂的項鍊,再怎麼耀眼,也無法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