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不善法。從心化生。
一切境界。意言分別。制之一處。眾緣斷滅。」
— 金剛三昧經云
永明延壽大師 (904~975) 唐末五代僧。淨土宗六祖,法眼宗三祖。曾召集慈恩、賢首、天台三宗僧人,輯錄印度、中國聖賢二百人之著書,廣蒐博覽,互相質疑,而成《宗鏡錄》一百卷,會融諸法同入心宗。
《宗鏡錄》卷八十六
慧日永明寺 智覺禪師 延壽 集
夫確定一心。心外無法。聖教所印。理事圓通。只如法華方便品,明十界十如,相性因緣果報本末。初後不濫。行相非虛。今唯說一心如何合教。
答 : 一心者,即諸法實相也。亦諸法實性也。然諸法即實相。實相即諸法。從心所現。性相全同。依本垂迹。理事非異。如群波動而水體常露。以水奪波。波無不盡。雖眾法似起,而心性恒現。以心收法。法無不空。
大品經云。不見一法出法性外。
又云。一切法趣色。是趣不過。如台教,釋法華經十法界。十如因果之法,一切唯心造者。則心具一切法。一切法者,只是十如。十如者,即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如是相者,夫相以據外。覽而可別。
釋論云。易知故。名為相。如水火相異,則易可知。如人面色具諸休否。覽外相即知其內。昔孫劉相顯。曹公相隱。相者舉聲大哭。四海三分。百姓荼毒。若言有相,闇者不知。若言無相,占者洞解。
當隨善相者,信人面外具一切相也。
心亦如是。具一切相。眾生相隱。彌勒相顯。如來善知,故遠近皆記。不善觀者,不信心具一切相。當隨如實觀者,信心具一切相也。如是性者,性以據內。不改名性。又性名性分種類之義。分分而不同。各各不可改。如火以熱為性。水以濕為性等。不改約理。種類約事。又性是實性。實性即是理性。極實無過。即一心佛性之異名耳。
又無行經云。稱不動性。即不改義。今明內性不可改。如竹中火性。雖不可見。不得言無。燧人乾草,遍燒一切。心亦如是。具一切五陰性。雖不可見。不得言無。以智眼觀,具一切性。
如是體者,體是主質義。此十法界陰入,俱用色心為體質也。
如是力者,堪任義。如王力士,千萬技能。病故謂無。病差有用。心亦如是。具有如來十力。煩惱病故,不能運動。如實觀之,具一切力。
如是作者,運為建立義。若離心者,更無所作。故知心具一切作也。
如是因者,招果為因。亦名為業。十法界業,起自於心。但使有心,諸業具足。若無於心,即無諸業。以一切善惡凡聖等業,唯心造故。
如是緣者,緣名緣由。助業皆是緣義。無明愛等能潤於業,即心為緣。離心緣不起故。
如是果者,克獲為果。若自心造善,克獲樂果。若自心造惡,克獲苦果。
如是報者,酬因為報。一念心正,妙報相酬。一念心邪,劣果潛現。風和響順,形直影端故。則邪正在心。得喪由我。
相為本。報為末。
本末悉入緣生。緣生故空,則空等也。相但有字。報亦但有字。悉假施設,則假等也。
又相即無相。無相而相。非相非無相。報亦然。一一皆入如實之際,則中等也。若三塗以表苦為相。定惡聚為性。摧折色心為體。登刀入鑊為力。起十不善為作。有漏惡業為因。愛取等為緣。惡習果為果。三惡趣為報。本末皆癡為等。
乃至菩薩佛類者,緣因為相。了因為性。正因為體。四弘為力。六度萬行為作。智慧莊嚴為因。福德莊嚴為緣。三菩提為果。大涅槃為報。本末皆智為先導為等。
故知十界十如。善惡因緣。凡聖果報。皆是一心。終無別法。斯乃發究竟菩提心者之慈父。度虛妄生死野者之導師。轉凡入聖之津梁。會俗歸真之蹊徑矣。
譬如天樂,隨眾生念,出種種聲。亦如摩尼,隨意所求,雨種種寶。此心無盡。孕法何窮。色法尚然。真靈豈劣。
問 : 凡聖既同一心。云何聖人成一切種智,凡夫觸事不知乎。
答 : 只為凡夫背覺合塵。為塵所隔。迷真徇妄。被妄所遮。所以教中,誚之為生盲,不開智眼。訶之作聾俗,豈達真聞。自心與他心,二俱不了。焉能博通萬類,成一切種智乎。
如守護國界主陀羅尼經云。
佛言。善男子。若諸佛子,欲得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若欲善能知自心者。乃至應先發起大慈悲心。普為眾生。歸依三寶,受菩薩戒等。是以自心難知,莫能善察。不入宗鏡,焉能照明。若了自心。即是頓發菩提心者。是以心之綿密,世莫能知。
古人有心隱篇云。二儀之大,可以章程測也。三光之動。可以圭表度也。雷霆之聲,可以鍾鼓傳也。風雨之變,可以音律知也。故有象可覩,不能匿其量。有光可見,不能隱其跡。有聲可聞,不能藏其響。有色可察,不能滅其性。以夫天地陰陽之難明。猶可以術數揆而耳目知。
至於人心,則異於是矣。心居於內。情伏於衷。非可以算數測也。凡人之心,險於山川。難知於天。天有春秋冬夏旦暮之期。人者厚貌深情,不可而知。故有心剛而色柔。容毅而質弱。意強而行慢。性惰而事緩。假飾於外以蔽其情。喜不必愛。怒不必憎。笑未必樂。泣未必哀。其藏情隱行,未易測也。他心尚不可測。外境則焉能知。
故起信論云。眾生以依染心能見能現,妄取境界,迷平等性故。以一切法常靜無有起相,無明不覺,妄與法違故。不能得隨順世間一切境界種種知故。
是知心外無法。法外無心。但了一心,諸塵自會。起心背法,即乖法體。既與法違,則不通達。若能順法界性,合真如心。則般若無知,無所不知矣。
問 : 若了一心。何用廣知諸法。
答 : 一心是總。諸法是別。別雖從總。事起千差。若不子細通明,遮照雙運。則理孤事寡,不入圓通。
維摩經云。善能分別諸法相,於第一義而不動。
台教云。於諸法門文義教海。須了非字非非字。雙照字非字。不可說,非不可說。不可見,非不可見。何所簡擇,何所不簡擇。何所攝,何所不攝。何所棄。何所不棄。是則俱是。非則悉非。能於墨色通達一切非。於一切非通達一切是。通達一切非非非是。一切法邪。一切法正。若於墨色不如是解,則不知字與非字。如蟲食木,莫辯所歸。似鳥言空,何知旨趣。
問 : 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以何為中道。
答 : 且約古師四句分別。
如中論玄樞云問 : 汝以不生不滅為中道。有此中道不。若有此中道,則不名中道。若無此中道,無亦不名中。二俱不可得,何名中道。
答 : 有四義。
- 一有此中道。何者本將中道破偏。何得無中道。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若無空義者,一切則不成。空即中道也。
- 二無此中道。何者。為破偏病,是故說中。偏病既亡。中藥須遣。若有中道,中還是病。
- 三亦有中道,亦無中道。何者。至理虛存,故名亦有。無形無相,故名亦無。如涅槃經云。內外合故,名為中道。
- 四非有中道,非無中道。何者。既云中道,何得是有。既云中道,何得是無。此是一往為言耳。若更再論,則非四句。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
問 : 若爾。云何取定。
答 : 若也有執,則無所不礙。若也無執,則無所不通。
如智論云。若人見般若,是則名被縛。若不見般若,是亦名被縛。若人見般若,是則名解脫。若不見般若,是亦名解脫。中道即實相,是有也。中道即性空。是無也。亦名為假名,亦有亦無也。亦名為中道,非有非無也。故知無執則四句皆是。
涅槃經云。有緣服毒生。無緣服毒死。有服甘露傷命而早夭。或有服甘露壽命得長存。此之謂矣。
問 : 為中即是道。為離中別有道。為道即是中。為離道別有中。
答 : 如彼中品人。此則是中而非道。如彼三乘人道。此即是道而非中。如彼菩薩道。此即亦中亦是道。如彼外道道。此即非中又非道。今言中道者,即菩薩道。離中無別道。離道無別中。即以道為中。即以中為道。
此之中義,即是一心。道即是心。心即是道。以真心遍一切處故。所以云一色一香,無非中道。前辯所見不同,故論得失。
若入宗鏡,則泯同平等。三乘五性。若內若外,無非一心中道矣。又中道者,以一真心不住有無二邊,故稱中道。若言其有,相不可尋。若言其無,性不可易。所以菩薩以行契理,觀一切法雙遮雙照,雙亡雙流。
台教明雙亡正入,常冥中道。
無心亡照,任運寂知。雙亡即亡空亡假,故名為寂。正入只是入中,故名為照。而亡而照,故曰雙流。
遮流約智用。亡照約智體。無心釋智體。智體成就。不須作意念念忘照。而常任運而寂而知。寂即是亡。知即是照。又能所雙寂,故曰雙亡。門理歷然,稱為正入。正入則理無不契。雙亡則相無不寂。斯即不住空有,遮照分明。不滯二邊,方成正入。
肇論云。有心者,眾庶是也。無心者,太虛是也。眾庶處於妄想。太虛絕於靈照。不可以處妄想,絕靈照,而語聖心乎。故須遮照無滯,體用自在,方成理行之門。
華嚴經云。
菩薩住是不思議,於中思議不可盡。住是不可思議地。思與非思俱寂滅。若唯遮思議境者,則凡聖絕分。故非但遮常心,亦應融常心,是則於中思議不可盡。遮融無二,則思與非思,體俱寂滅,方曰真不思議也。是則遮照無滯。理事不虧。即遮而照,故雙非即是雙行。即照而遮,故雙行即是雙遣。不壞本而常末,萬行紛然。不壞末而常本,一心恒寂。
所以色塵體寂。香界性空。執作有無之邊邪。達成唯心之中理。法法皆圓願海。塵塵盡具行門。應念而六度咸成。目擊而真心普遍。
如無盡意菩薩經云。普賢。如來國土,彼諸菩薩當見佛時,尋能分別諸深妙義,具足成就六波羅蜜。何以故。若不取色相,即是具足檀波羅蜜。若除色相,即是具足尸波羅蜜。若觀色盡,即是具足羼提波羅蜜。若見色寂滅,即是具足毘梨波羅蜜。若不行色相,即是具足禪波羅蜜。若不戲論色相,即是具足般若波羅蜜。是諸菩薩,即觀佛時。尋具如是六波羅蜜。得無生忍。
問 : 此唯識門。未了之人。以何方便而為開導。
答 : 初覺之人。先以比知。後當信驗。
攝論云。一切時處,皆唯有識。其有未得真智覺者。於唯識中云何比知。由聖教。及正理。如教云。如是三界,皆唯有心。理顯者,如於定心中,隨所觀見諸青瘀等所知影像,一切無別。青瘀等事,但見自心。
又云。外種內為緣。外法種子,皆是眾生感受用業熏種子,依阿賴耶力所變現。是故外種離內,無別有種。如有頌言。天地風虛空。陂池方大海。皆真內所作。外義俱非有。
又頌云。聖教及正理。各別有功能。為生於信慧。無一不成故。是以識生此識,說名相分。知此相唯內心變,外義不成故。如有頌言。於一端嚴婬女身。出家耽欲及餓狗。嗅屍昌艶美飲食。三種分別各不同。以前塵無決定相,唯心自分妍醜。若外法是實,云何各隨自見不同。是以比知,唯心自現。非他境界。
古德云。菩薩從初正信創發心時,即觀本識自性緣起因果之體,得成正信。故攝論云。得彼本識,說菩薩初起,應先觀諸法如實因緣,此之謂也。
如實者,無非一心。餘皆虛妄。若有猛提直入之者。頓悟圓信之人。即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不動塵勞之位,遍坐一切道場。靡移所習之門,遊戲十方國土。
是以法華經偈云。得如是乘,令諸子等,日夜劫數,常得遊戲,與諸菩薩,及聲聞眾,乘此寶乘,直至道場。以是因緣,十方諦求,更無餘乘。除佛方便。若能依實修行。果滿不離一念。
如還原觀云。卷舒無礙。隱顯同時。一際絕其始終。出入亡於表裏。初心正覺,攝多生於剎那。十信道圓,一念該於佛地。即無生顯而幻有立。兩相泯而雙事存。攝法界而攝一塵。舉一身而十身現。
問 : 既以聖教正理比知,已生勝解。欲入聖位,緣何境界親證修行。
答 : 但了人法二空,即入此觀。人法何以成空。以唯有意言分別故。
攝論云。從願樂位,乃至究竟位。若欲入唯識觀,修加行,緣何境界。緣意言分別為境。離此無別外境。何以故。此意言分別,似文字言說。及義顯現,唯有意言分別。無別有名言。菩薩能通達名無所有,則離外塵邪執。又此義依名言。唯意言分別。前以遣名。
此下依名遣義。義者,即六識所緣境。離名無別此境。名言既唯意分別,故義亦無別體。菩薩通達義無所有,亦離外塵邪執。又此名義自性差別,唯假說為量。前已遣名義。名義既無。自性及差別云何可立。若離假說,無別名義自性,及名義差別。由證見此二法不可得故,名為通達。
智整禪師六行法云。大乘頓悟菩薩,能觀唯識無外空者。謂觀相空,唯是空解。心作空解,無外相空。是故大根知唯識者,則滅空解,離諸緣觀。
故智論云。菩薩行般若波羅蜜時,普觀諸法皆空。空亦復空。滅諸觀,得無礙般若波羅蜜。以此文證,無外相空。
大根觀智則證空。空謂法空。空有皆是妄見。悉是當時意分別作。如人心起,則唯見人。微塵心起,則唯見微塵。空心起時,則唯見空。是故空有皆是心作。故諸凡聖見境不同,皆是當時意言有異。
是以世諦各唯有識。覺無外邊,則名真諦。以其二諦不相離故,即以無外名為真諦。是故若能觀見唯識,即知無外。則亦達真。此達真時。則無外解,便遣世俗妄取之心。
故攝論云。知塵無所有,通達真。知唯有識,通達俗。若不通達俗,無以能得見真。以離俗無真故。若不通達真,無以遣俗。以俗無別體故。所以通達真俗,由能解唯識理故。
以此文證,觀唯識者即達二諦,能遣妄心。雖復就實唯識無境。稱情則有凡聖大小。謂若見塵,意謂是人。如此意言,則是凡夫。若觀此身,意謂是塵。如此意言,則是二乘。若觀細塵,意謂體空。如此意言,是小菩薩。若觀空有,知皆意言。即是大乘大菩薩人。故諸眾生,雖皆唯識。意言不同。凡聖各異。故大根人知唯識者,恒觀自心意言為境。此初觀時,雖未成聖。分知意言,則是菩薩。
故攝論云。初修觀者,則是凡夫菩薩。此等能觀深法空者,即亦曾逕小乘觀來。非是不解眾生無我,一往即能頓見法空。
故攝論云。若得法無我,必先得人無我。故知學大,要先從小。雖復從小。漸頓仍別。謂觀生空執為極者,後觀相空進學,名漸。若有久習知小非極,即解空空,名為頓悟。雖知心外無境。然入觀時,亦從塵起。以其色塵,唯佛不見。以佛常證唯識無境,妄想盡故,不見外塵。
故彼論云。如來常不出觀,故寂靜。若大菩薩入真觀時,則知唯識,亦不見塵。故彼論云。菩薩若入無分別觀,一切塵不顯現。以此文證,故知大聖入真觀時,皆不見色。
自餘凡聖,莫問大小。未入空觀,則皆見塵。大根出觀,雖妄見塵。若入觀時,則知唯識。以其自知,妄作塵解。無塵可破,便證唯心。若能觀中了知唯心。後雖出觀妄見自他。尋復思時知自妄見。不同凡小定執有外。乃至觀空猶見能所。
故彼論云。菩薩以無分別後智。觀此因果相。然無顛倒,不執有外塵內根。唯識是實有法。故知大根一證唯心後,雖出觀,不執有外。
若觀自心妄見境時,則知眾生各唯有識。
故大菩薩,乃至佛來,常知眾生唯心妄見。謂知眾生或作名解。名則是凡意言分別。情謂似外名字顯現。理是心作,是自心相。或作名下所說法解。法義則是意言分別。情謂有外法義顯現。理實法義,亦是心相。
故彼論云。十二部經,是名為教。十二部經所詮,是名為理。心相似此理教顯現。以此文證,所緣境界悉是心作,名為心相。但此心相,亦名心影,亦名相識及境界識。稱諸凡小,謂與心異。理無別體,實唯一識。
故彼論云。唯識不出二法。一者,相識。二者,見識。似塵顯現名相。謂所緣境。似識顯現名見。謂能緣識。定心亦爾。顯現似塵。謂異定心。一分似識。一分似塵。此二實唯是識。以此文證,境界相識即心無別,唯情妄見。以其唯是妄念作故。即此是相識。亦名相結。
故彼論云。結有二種。一者,相結。二者,麁重結。相結難解。麁重結難滅。心分別諸塵,名相結。由此分別起欲瞋等惑,名麁重結。若得無分別智,即解相結。相結不起,麁重結即墮滅。
以此文證,境是相結。凡小迷執,故名難解。是故諸法名之與義,皆是心作,凡小不知。理實無始所緣名義,常是凡夫意言分別。
故彼論云。凡夫從本來,意言分別有二種。一,似名。二,似義。名義攝一切法皆盡。此名義,但是意言分別所作,離此無別餘法。
以此文證,故知凡夫妄見境界,或名或義。皆是當時意言分別。如食蒗蕩,妄見針火。據彼妄情意謂是實。不知妄見謂有外火。據實唯是意作火解。火則唯是意言分別。謂有火名,名是意言。謂有火事,事是意言。眾生妄見自身他身地水火風等,皆亦似彼。雖復就實義唯識無外。據凡妄情謂有能所。
故彼論云。唯識義不失。亦不無能取所取義。雖復據情謂有內外。理唯一心,無別塵體。
故彼論云。識所變異,雖有內外事相不同。實唯一識,無有塵等別體。故知自他內外事相,唯是一心轉變妄解。故諸大聖知生妄見,自恒不見凡所見境。如人不食蒗蕩之者,唯見他人妄見針火,自仍不見空中火事。
佛知唯識,其事似此。故不同凡妄見境界。以生妄見。本無外塵。是以如來恒不見色。唯凡與聖有見不見。但真與妄。莫不唯識。凡唯識直是妄心。
故唯識論偈云。唯識無境界。無塵虛妄見。若佛唯識,但有真心。故攝論云。唯有真如及真智獨存,說名法身。
又唯識論云。諸佛如來行處,唯有真識,更無餘識。以此文證,佛無識故,故不同凡妄見外境。以實唯識本無外故。
業不同者,一質異見。
如人見水。鬼見為火。魚謂住處。天以為地。又如舍利妄見穢土。螺髻菩薩即此見淨。若使實有水火染淨,同處相妨。不得和合。以各妄見齊無外故,多心共處。得作別解。若諸眾生同業之者,妄見則同。更無別解。此同業者遞互為因。妄想見聞。唯心緣合。
故唯識論云。一切眾生,虛妄分別,思惟憶念,彼說我聞。依彼前人說者意識,於此聽人聞者意識,起如是心,彼說我聞。而實無有彼前境界。故偈言遞共增上因。彼此心緣合。
以此文證,業相由者遞互為因,各妄見聞。以其六道皆心緣合,三界則是唯心轉作。
故十地經云。
三界虛妄。但一心作。
論自釋言。一心作者,唯心轉故。故知三界同見別見,皆是自心轉變。
解異同見聞者,雖心緣合。心無形相。恒非內外。若謂心外有他心者,則是妄解。實無外識。故唯識論云。而實無有外識可取。乃至二乘知他心者,謂有外識,亦仍是妄。
故彼論云。虛妄分別,此心知彼心。彼心知此心。以此文證,實無外識,直是凡小妄作外解。故彼論云。他心智者,不如實知。何以故。以自內心虛妄分別以為他心,不能了知。
問曰 : 若言凡小作他心解。云何得與他心相應。
釋言 : 由先方便想作他解。似他解故,得與相應。凡小不知自作他解。便謂我今知他人心,雖作他解得與相應。謂有能所,猶非實知。
故彼論云。世間他心智者,於彼二法不如實知。以彼能取可取境界,虛妄分別故。以此等文證,無外識故。作外解皆非實知。若觀心識本無形相。非彼非此。無來無去。不依外解。息分別時。則是實知一切生心。
故智論云。若一切眾生心心數法,性實有不虛誑者。佛不能知一切眾生心心數法。以一切眾生心心數法,性實虛誑,無來無去。故佛能知一切眾生心心數法。
譬如比丘貪求者,不得供養。無所貪求,則無所乏短。心亦如是。若分別取相,則不得實法。不得實法故,不能通達知一切眾生心心數法。若不取相,無所分別,則得實法。故能通達知一切眾生心心數法,無所罣礙。以此文證,心無去來。佛知無外,稱實能知。不同凡小他心智者,向外緣心,猶雜妄識。
故唯論識偈云。他心知於境。不如實覺知。以非離識境。唯佛如實知。以此文證,佛知唯識,自作他解,無外可取。以知自心,作諸心解,永斷向外分別之心。
入楞伽經云。如實知一切諸法,唯是自心。是故不生分別之心。以此文證,佛知他心即是自心,離外分別。但緣自心意言為境。為諸眾生心識無邊。各各異解。差別難量。
佛離外念。一心遍知。如水不動。萬像現中。此佛一心知諸心時,一作多解。多即是一。如彼一水照諸萬像。雖即一水。而與水外萬像相應。佛心亦爾。遍照他心。雖是一心作諸心解。而與一切他心相應。由久修學唯識觀成。故離外念。方能遍知。
故華嚴經頌云。摩醯首羅智自在。大海龍王降雨時。悉能分別數其滴。於一念中皆明了。無量億劫勤修學。得是無上菩提智。云何當於一念中。不知一切眾生心。故知諸佛念念遍知。此即是佛意言分別。
雖知世諦各唯識時,別知諸心,是佛分別。據恒自覺,唯自意言。離外念邊,無復分別。
故諸大智觀唯識者,緣自意言知世諦時,即亦達真,離外分別。是故大乘從凡至佛,皆觀自心意言為境,則知心外無別他心。凡聖等心,雖非內外。
仍有因緣為他變者。如維摩經云。即時天女以神通力,變舍利弗令如天女。天自化身如舍利弗。此變舍利弗,令心異見。非有別身改形換質。眾生心中修勝行者,則有無中妄見佛業。由有勝業感佛神力,令心變異。似見化身。
故攝論云。於他修行地中,由佛本願自在力故,彼識似眾生變異顯現,故名變化身。以此文證,如來化身如釋迦等,皆是凡小自心變作。以妄見佛成道化生。後還妄見如來滅度。此妄見者由佛變。
故彼論云。菩提涅槃為二。但變異他心,令他為二,體實不有。以此文證,佛變他心令妄見佛,心外無佛。據諸凡小不知妄見,謂有外佛來度眾生。
故經偈云。佛不得佛道。亦不度眾生。眾生強分別。作佛度眾生。故攝論云。由觀行人識為增上緣。故餘人識變異,如觀行人願力顯現。故知定無外塵,唯有本識。以此文證,見聖化者,皆由佛力為增上緣。
故彼論云。
淺行菩薩,欲作眾生利益事,於現在先發願竟,即入真觀。出觀後,隨所欲樂方得成就。
若深行菩薩,欲作利益眾生事。現在不須發願,及入觀出觀。但由本願力,隨所欲作一切皆成。
若聲聞等,得九定自在。因此定自在,得六通自在。於一物中,隨願樂力各能變異,為無異種。若諸塵實有自性,此事則不得成。
以此文證,本無外境,聖力令他無中見化。以皆妄見,無外境故。若多聖人同處變物,各隨意成。亦不相礙。
故彼論云。於一物中,若多觀行人,別願同能變異一境,此變異得成。何故得成。隨彼意成故。實無外境,唯有識故。是故各隨彼意得成。
以此文證,於一處中多聖變化,隨意各別。令諸眾生見境各異,和而不同。參而不亂。此義甚深。大根方知。故至佛來,皆觀唯識。
故彼論云。從願樂位乃至究竟位,通名唯識觀。以此文證,大乘入道同觀唯識,漸明至佛。
言觀唯識願樂位者。謂從師友聞說唯識。即能解者心生願樂。由有願樂,學思量時,即是大乘願樂位人。
故彼論云。諸菩薩,但由聽聞一切法唯有識。依此教,隨聞起信樂心,於一切法唯識理中,意言分別生。由此願樂意言分別,故說菩薩已入唯識觀。作如此知,名入唯識願樂位。
以此文證,學觀唯識,即是大根菩薩入道,上來總明大小入道。淺深雖別,皆唯修慧。以其慧觀是正道體。若不修觀,餘行皆非。此明慧觀是入道體。
如上所說。若了一切境界,唯是意言分別。則意無所思。口無所說。攀緣既息。名相即空。妙明真心。從此披露。故得塵勞路絕。生死河枯。念念冥真。心心合道。
所以金剛三昧經云。佛言。
善不善法。從心化生。
一切境界。意言分別。
制之一處。眾緣斷滅。
何以故。一本不起。三用無施。住於如理。六道門杜。
《宗鏡錄》 卷八十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