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爾斯認為,傳統的政治理論總是在兩種極端之間搖擺不定:或者是與個別情境脫節的完全的效益主義、或者是以直覺來面對每個特殊問題的,不成體系的「直覺主義」。他的「一般正義觀」便是希望能夠提出幾個主要原則,來在符合直覺的同時,也給出具有條理的體系。
羅爾斯將「自由」、「平等」、「正義」等原則整合為一個體系,其核心思想是「自由與機會、收入與財富、自尊的基礎」等這些所有的社會基本益品(social primary goods)都必須要平等地分配,除非這一種不平等分配將有利於最少受惠者。
也就是說,他承認在一些時候社會可以、甚至應該要存在著不平等,但唯有這種不平等是所有分配方式中「對最不利者最有利」的一種,這種不平等才能被認為是正義的。對他而言,齊頭式的平等並不是最理想的平等。在羅爾斯式的社會裡,社會地位較高的人被容許得到較高的報酬,只要這樣的作法能夠有利於全體、尤其是較弱勢的社會成員。
除了由符合道德直覺的原則推演的論證,羅爾斯也試圖從社會契約論的角度提供一種考察是否要接受特定社會制度的方式。羅爾斯認為,傳統或通常意義上的自然狀態並未實際地達到「初始的平等地位」。因為,在最早的契約形成的過程中,有一部份的人因為更高的自然天賦或對更多資源的把控,已經比另一些人擁有更大的談判控制力。這些更具有談判控制力的人會設法以力量獲取那些對自己更有利的契約結果。具有較低天賦或缺乏資源者,只能妥協地接受那些從一開始就對另一些人更有利的契約。
因此,羅爾斯認為簽訂社會契約的人應該被放在一個「無知之幕」之後,對於自己會擁有的技能、品味、生物條件、社會地位與身處的環境一無所知。在這樣的假想情境下,人們無法將制度設計成只對自己所處之群體最有利,而是必須去考慮那些自己也可能處於的社會最不利位置。羅爾斯相信,這能夠保證人們在選擇原則時,會去選擇那些有利於最不利群體的原則。雖然實際的歷史中並未真正有人簽訂過這樣的假想契約,但羅爾斯相信,這樣的思想實驗能為我們提供一種「之所以選擇這些原則」更加清晰生動的公平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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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用社會契約--尤其是一個連羅爾斯自己都知道不可能會發生的假想情況中的社會契約--去為一種最終要關連到實際社會政策的正義原則提供可靠性,聽起來並不怎麼具有說服力。
去假定「如果我們存在於某種自然狀態,我們就會接受這種契約」並進一步去說這種假想契約能對我們產生現實的約束力不像是一個有道理的宣稱。德沃金(Dworkin)便指出,這裡暗示了一種不合理的結論:「由於(假如)提前詢問某人他就會同意這項規則,所以當時過境遷,他實際上並不同意這個原則的時候,把這個原則應用於他身上就仍然是公平的。」對於德沃金來說,這實在是一個壞的論證。「假想的契約根本就不是實際契約的某種形式:假想的契約根本就不是契約」。
事實上,作為一名在整體性的世界裡實際生活的人,我們不可能,也沒有理由去假定自己不存在立場、或去自負地以為自己能夠真正地「站在別人的鞋子裡思考」。就像《心靈捕手》裡,Will忿忿地說著「我的臉上寫著救救我嗎?」,我們沒有理由去以為自己的腳能穿進仙杜瑞拉的鞋。
我們對於他人的處境有一些從我們的立場出發的感受,我們知道那裡存在著一些不容易。但即便懷揣著再大的善意或愛,我們也不可能讓自己哪怕一瞬間「無知於」自己原來處於的位置與長久積累的價值觀,真正地去體會到對方的感受。
當一個人隨著羅爾斯的建議,高風亮節地站到無知之幕後面,他仍是用他在開著數台冷氣的大學教室中的中產階級思考去設想那些他覺得生活在悲慘中的人的感受。就像那些「一日街友」的家家酒式體驗一樣,「我親身經歷了那有多辛苦」一邊說著、一邊回歸西裝鼻挺的日常生活。Sean並未假裝自己能夠設身處地地理解身為孤兒的Will,而是向他坦言:我不可能透過《孤雛淚》去了解你,如果你不告訴我,我什麼都不會知道。
對德沃金而言,流行的「機會平等」也不是公正的。機會平等使得我們的分配份額取決於自然稟賦與社會境況這兩種純粹的運氣因素。雖然德沃金進一步區分了經由「稟賦」或「志向」來獲得的分配份額,但這樣的想法同樣有些過分「無知」了。
我們能夠處在「透過努力就有機會成功」的群體裡,已經是一種莫大的特權。我們並不處在有一餐沒一餐的貧窮線之下、也不活在一不小心會被剝奪生命的高犯罪率地區,在這樣的條件之下,我們建立起了那些屬於我們自我實踐框架下的偉大志向。我們的確付出了努力,但一些先天比我們處於更不利的社會性與生物性環境中的人也同樣付出了努力;我們的確爭取了,但卻不能簡單地把功勞歸給自己。
我們是幸運的,這種「還能努力」的幸運無疑也是一種不平等的基本益品。如果羅爾斯是對的,它們被我們所擁有的這一點,也應當要能夠為社會最不利者做出貢獻。
比起去--如同詹姆斯(William James)所批評的「總是不提我們所有前提中最重大的前提」--假裝自己不存在於任何實際的位置,我們應當要在思考每個問題時指認出自己所處的位置、並試圖去梳理自己的價值觀如何地從自己所處的這個位置孕育出來。
我們要發出的是那個從自己的觀看視角處最該發出的聲音,來讓真正具有決策權的人無法假裝自己無知。當越多處於不同社會處境的人都能以自己的角度吶喊時,我們才能共同編織出那條不得不看到的巨大的「全知之幕」。
當它被透過網路、媒體、書籍、各式具啟發性的文藝作品散布到全世界時,甚至是最為極權的政府也必須給出一些哪怕步伐非常小的回應。人民會看到烏鴉之外的鳥類,去開始能夠從自己的角度思考,哪些方向的政策才最能給出世界上實際存活的各式人類所共同需要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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