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能夠在網路上、實際上、公眾場合上發表言論,並且現在這個將表達自由掛在嘴上當口號的時代,發表人與接收人,皆能夠說出或是詮釋他的立場,但在這個空間裡面,卻有許多人因為這樣的自由,這樣的寬鬆去傷害他人,或是被傷害。
我們每個人都有經歷過,希望自己能夠將感受說出來,不論是憂是喜,而特別是情緒低下、感覺自己沒有自信的時侯,都需要藉由這樣流通的平台,或是人際關係及曝光度得到撫慰,因為自己感覺那件事情,對自己而言是夢魘,同時也是傳達乎救的工具。世界上的人,幾乎都有自己被輕視、消遣,乃至嚴重蹂躪,不分身心,都覺得自己有被踐踏的經驗,而凡這樣的人,都會認為自己是受害的一方,是委屈的那個人,因此基於這個自我捍衛,出現了語言殺戮,它無形,它快速,它範圍廣泛,它致命。
致命,也許大家會聯想到自我了結,然而它殺的命不是只有生理命,還有心理命。一般來說,當我們遭受惡意,自保行為是很正常的反應,不論理性上看起來的責任,在自己而言,對方就是不應該,只是為了佐證這個判斷的合理性,社會給予我們很多的語言跟標準,讓我們得以判斷。但這邊就要來反思一個有點尖銳的問題,我們在指責別人之時,是不是要逃避了自己的責任,因為其實如果今天一個被別人言語攻擊,可能是嘲諷或是針對你的語言或是想法的嫌棄,那他一定會認為是那些人的錯,這就是霸凌,這就是人渣行為,那種痛,那種陰影促使我們認為自己這樣的歸因即是正確的,的確,因為我們很難受,很希望更多人贊成自己的受傷,自己的無辜,並不會願意去面對是不是自己也是這個結果的一部分責任。當一個遭到揉躪的人,無法接受是他自己也是這一切,這整個社會變化並產生其結果的其中原因。
用這種觀念,確實是讓人難以接受,因為感到痛苦的是自己,撕裂開來的是自己,為什麼對方不用負責,他該被懲戒,該他被揉躪,該他消失,我們已經將這種惡感發揮到走火入魔,所以,世界產生了許多有形無形的法律,去擊打「加害者」。其實並不是說這等捍衛行為不該存在,這是天性,我們不希望自己因為被集體的意識忽視,而將內心的需求壓入深淵,飢渴的用盡方法換得存在的許可,好讓自己獲得療傷,我們很需要確認自己的存在是不是有人悅納的,不能讓外人去破壞自己的努力,不能容許在他眼中自己一文不值,所以起身反抗跟建立高牆,抵擋可能危害自己,貶低自己的人,而這反抗聲浪,這牆,讓我們100個理由去責罵,去攻擊那個敵人,因為現在單純情緒的言論謾罵已經不是唯一搶手的護身武器,更多的是知識,道德標準跟集體視線。世界大戰結束了,但是言論大戰一直沒停,不同族群一直存在隱微或是明顯的排外,故言論戰爭一直上場,且大家也是要看就有。
所以,其實已經不可能達到真正的相互尊重,社會的共識很大,就是每個人都要拿出一些外在的亮眼成果,才能夠得到一些機會,為了這個熱度,為了這些留言,為了那個憧憬,為了那個期待,去扮演一個不是自己的人也沒關係,去成為某個人記憶中的威脅,如果能夠讓我被喜歡被原諒被接納,有何不可。
已經不知道了,已經不記得了,自己曾經也是用那樣的卑烈神情,那種嫌棄別人,專注於追求耀眼身分,眾人皆知,友伴眾多而自己站的是對的位置,這樣的立場,去讓一個個自己想不起來的人,感到壓迫,感到悲傷,因為我們使用了自己認為的優越跟群體,那些加起來分量厚重的言語,去壓垮另一個卡關的人,只是將來某一天,某段時期,似曾相識的,自己開始被排斥,被惡待,被人嫌棄鞭打,問題就是發生在我們不經意留下後患的每一次。
這邊我想來分享一下,自己跟言論戰爭的經驗:我也曾經用言語去謾罵覺得他壓我的人,不過大部分的心態更多的是自己希望能夠將學習到的,不同的觀點去給 自己接觸到的人,而以上的話題都是實際說出來的話,我自己認為在做正確的事,因為太多人都不知道不同群人的心聲。而那時候因為態度較強烈,並且我的確戳到他們的盲腸:除了重視成績表現、社交成果跟才藝,這些外面看得出來的技能,他們是不是就沒有別的了。因此這樣子的態度跟不同的觀點,引發別人惡感並反擊,只是我後來即使學會用社群軟體後,印象中也沒有幾次去指責當初這些人,一方面自己其實也很害怕會被罵,但也是覺得沒有必要了,講了沒有人懂外,他們那些人恐怕也會受不了這樣的批評吧?我不想要掀起糾紛,是因為自己不喜歡那種因為跟別人論戰而身心俱疲的感覺,我容易受別人影響,而且也不喜歡別人利用這樣互相下戰帖,這有什麼好處?自以為得勢的人,已經不會意識到他是自己口中的論戰殺手,殺了別人的心,也殺了自己的心,嫌棄跟謾罵可以不明顯,但不可能不出現,大家都需要自保,所以開始各種凸顯個人忽略外在的循環,人際專注於眼前的交際,知識重視自己的依據,不能理解被定義為沒知識的人,道德是個好用的藉口,去掩蓋自己無法做到的體諒包容,所以自己是因為不想要這麼假,所以不想要成為拿著酸言酸語步槍,知識民主狙擊槍的人,但發現無法做到根本,因為,我們的環境只會讓我們不自覺的自保,不知道自己做得好不好,是不是人家不喜歡自己,就要被嫌棄了,唯一的人生價值必須達成,那麼多的擔心,深深刻印在我們的基因當中的恐懼,所以,對立與分別不會消失,只能用更多無法根除的方法欲蓋迷章
其實只是想要反思,這樣一來一往的社會,我們的環境已經無法免除這樣的互相攻擊,而且以個體的責任而言,其實我們都忽略自己的遭遇其實早有線索,就是我們也曾經這樣對待過別人,我們也有惡意,就其播種在不知道何處、何時,我們的法律,是要嘗試約束那些破壞和諧的人,建立在個體不希望收到傷害的基礎,所以將會懲罰做出此行為的人,看似合情合理,原本被傷害的人若沒有太大問題,就會是加害者的責任,是他明知故犯,心懷不軌,而且詳細的法律跟深植在人心的標準都會去指責那個人,說他怪胎、窮鬼、醜八怪、一事無成等等,通通會是他們的代名詞,若是用黑白來分,似乎這些犯群眾大忌的人都將會是黑的,而受害者都是白的,然而實際上,我們的顏色根本不只兩種了。
會不會有人去想到,既然社會制度道德法則是唯一,那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人,為什麼他們加害他人呢?如果我們的攻擊是反抗,那他的攻擊又是什麼?因緣觀並不是要說這些惡待他人的人應該,他這樣的行為仍是在造惡業,但是不管是一個今天遭受別人惡言相向、疏遠、排斥、責打欺負,仍然是自己也有一部分的責任,就像前面提到的,有時候我們自己也會有惡意,也會排斥、疏遠別人,只是我們沒有意識到,或者認為自己理由充分且正當,所以在這個狹隘的正義背後,其實造成別人身心不適,而果報就是曾經做過的事,回到自己身上,我也被別人排斥了。
而關於嘗試解決問題的規範,我們能夠想像,很多人嘗試提出一些思想、建設、制度試圖解決人與人、國與國、族與族之間的對立或是高低關係,但之所以一直以來我們沒有改善這樣的社會壓力鍋,是因為這些東西根本不能解決什麼,實際上是增加更多觀念,讓人對待他人更加多慮跟嫌棄,因為標準是非個人化的,是站在一個高度要求別人,而且可以說這些制度跟價值觀設計目的,原本就是要讓那些低於標準的人被比下去,以文明進步來講,不用等到賽博龐客成真,這些滿溢而出的資訊跟目光,足以讓我們去重視大眾的焦點,已經不會去注意到,唯有脫離這個修羅場,才叫解決問題。
我們對比佛陀涅盤後,弟子將經律論做第一次結集的目的,再看看現代的法律。
第一次結集前,有一年長的出家人對於佛陀的涅盤感到高興,因為他認為自己跟眾出家人不需要再受到佛陀的制約,而大迦葉尊者聽了以後,決定在非法、非律強大以前,舉辦法和律的集結,初步看起來,我自己以為用意是要快點約束那些如同那位年長出家人不願意再遵守佛陀的戒律,但其實集結的用意根本不是在建立一個這樣的揪舉制度,而是尊者們基於後世也能學習到這等殊聖,能夠解決人輪迴問題的法,所以才要藉由結集將其保留下來,就如同古蹟,並不是所有人都對它獨特的美感到嚮往與好奇,但對於喜愛的人,將能感受到它帶給自己的轉變,而戒律只是像保護古蹟的方式,若有意脫離世間苦的人,必須按照如是因緣果報的道理去遵守,才能避免自己造惡業並往解脫的目標前進。佛法在解決問題方面之所以針對因緣下手,是因為那才是根本,如果先不說解脫,若要自己被善待,也是需要先栽培的,所以自己的出境,除了別人的關係外,也不能忽略自身的責任,我們無法接受不同的人或價值觀,乃至嫌棄,就會讓我們身上也發生一樣的事,而若是受到疾病傷痛,也是之前自己曾對待別的生命也是這樣傷害。
那我們將回來社會的規則,基本上,那邏輯就是建立一個規則,較硬性的去區分別人,哪些行為什麼標籤,哪些人什麼標籤,這些規則儘管當初目的也許真的希望能改變人的問題,但是後來這些判斷標準,就變成人強化本位主義的理由,我們的自保達到一種容不下他人的狀態,變成我們會抓緊這些「正確」,去迴避自己這些話背後的目的,這個很難,真的很難,若要在感受不適時去想這也是自己的問題,這在情感上根本過不去,但我們可以很清楚的去看看自己,是不是在感到受傷害背後,也只是藉由強化這個傷害,去達到自己渴望被關注,自己也是想要用同樣的集體,去反擊那些人,我們是不是已經失去理性了?是不是放大某些事情的嚴重?強調受傷是為了報復?我想這個我們都很清楚,但還是不要忘記,你的受傷跟大環境的影響也有密切關係,那個加害者,他不是只是心懷不軌,而是因為每個人,都只能多少透過這樣,獲得自己安全感,而我們自己是受害,同時也是加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