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教會大崩潰的哲學家:斯賓諾莎
「關於這本褻瀆上帝的書,我方代表已採取一切必要之舉措,於荷蘭法院第一次開庭時公開批判此書,並正等待後續結果。基督教會對於這本淫穢的書籍深感厭惡……我們要求政府強力鎮壓此書,並立法禁止此書以及其他所有褻瀆上帝之書籍的出版。」[1]
究竟哪本「淫亂」的書籍,引起1670年荷蘭各教會的憤慨與不安,並透過各樣管道向政府施壓禁止本書的出版?究竟是哪本「褻瀆上帝」的書籍,在初版印刷時便將出版商與作者匿名,千方百計地擺脫官方審查?
這是一本激進的「憤怒之書」──《神學政治論》,由荷蘭哲學家斯賓諾沙(Spinoza)所著。它不只挑動教會高層的敏感神經,更引來哲學、政治與知識界各種尖酸刻薄的攻擊。
斯賓諾莎是一位理性主義者,畢生捍衛哲學思想的自由,並大力批判教會權力高漲帶來的不寬容社會氛圍。美國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分校哲學教授史蒂芬.納德勒(Steven Nadler)在
《不馴的異端》以生動的文筆,帶我們回到17世紀的荷蘭,描述《神學政治論》出版後所引發的各種動盪,並探討本書到底寫了什麼關鍵內容,至今仍在對我們說話。
大逆不道的「異端思想」
如果現在你跟基督徒朋友分享《神學政治論》的論點,我想他肯定會說你是個「大異端」!可想而知,17世紀的歐洲社會肯定更容不下這種大逆不道的思想。不過,斯賓諾莎到底說了什麼呢?嗯,像是:
- 神蹟不是什麼超自然的現象,而是人類還沒有理解的自然現象。
- 聖經不是上帝啟示的書,而是一部人類文學作品。
- 人們不用相信某個特定宗教才能得救,真正的宗教只在乎你是否有實踐正義與博愛。
有些觀點是我們習以為常的,但當時在政教不分的處境下,可說帶來很大的威脅:
- 教會不應該干涉國家的治理,而應該服從於國家的治理底下。
- 政府不應該限制一個人的言論與思想自由。
我認為,我們可以從斯賓諾莎回應該時代的「信仰迷思」(其實現在仍存在),給我們的人生一些啟發。他捍衛哲學思考的自由,認為我們不應因恐懼順從自己不了解的事物,而是要以理性去尋找生命的意義。
以下就斯賓諾莎對神蹟、聖經與宗教的觀點,跟大家分享這位驚世駭俗的哲學家,到底讓教會多頭痛。
相信神蹟是無知的,那只是我們還尚未理解的自然事物
斯賓諾莎認為,神蹟是荒謬、不必要且有害的,只有無知的人才會相信它。他批判道,神蹟往往被神職人員拿來當作控制人民的工具。他們利用平民百姓對於神秘的渴望,來進一步鞏固自己的權威。例如,宣稱一堆「超自然」的事情:死人復活、海水分開、驢子說話、聖靈感孕。
對斯賓諾莎而言,上帝等同於「自然法則」,自然必須遵循著固定不變的秩序,並蘊含「永恆的必然性和真理」。上帝的大能,正是在完美的自然法則中彰顯。因此,若有人認為上帝會製造「超自然」的事件,那無疑貶損了上帝的永恆與完美,而且是「自打嘴巴」。
聖經作者會將難以理解的事物稱為「神蹟」,是因為他們還無法用科學的觀念來解釋。況且,聖經的功能並非描述世界運作的原理,而是激起人們的想像力以灌輸虔誠的信仰。所以,如果我們已經具備足夠的科學知識,卻仍把聖經裡頭的神蹟當成真的,那就是在自欺欺人。對斯賓諾莎來說,神蹟真正的意思是,我們目前無法以科學知識來解釋、但仍符合自然法則的事物。
斯賓諾莎不只反對神蹟的概念,更指出唯有我們深入認識自然法則,才能真正認識上帝,也才得以獲得真正的幸福。當一個人越認識自然運作的原理,就越認識自然所帶來的必然性與限制,他會意識到自己無法控制自然影響周遭的事物,也不容易受到非理性的希望或恐懼所支配。
例如,你會考上什麼學校、做什麼工作、跟誰結婚,或是你會遭遇到什麼樣的苦難或快樂,這些都已經在因果的意義上被自然法則決定好了。每件事情的發生,都有它的成因。人類要獲得幸福與內心的平靜,便是運用自己的理性去發掘這些規則。如果相信上帝會插手介入、施展神蹟,那無疑是無知的展現。我們能做的,就是以一顆平和的心去看待失去與獲得的事物,不受患得患失的情緒所干擾。
聖經的神聖性不是來自上帝,而是來自有愛的行為
如果神蹟不是真的,那聖經的權威豈不也同樣受到挑戰呢?確實,斯賓諾莎認為,聖經根本就不是上帝所啟示的神聖書籍,而是人類透過千年編輯的文學與歷史著作,且裡頭有不少前後矛盾的說法。由於聖經長期以來都被神職人員的話語權霸佔,並透過偏狹的神學見解控制群眾,使得聖經的意義被扭曲了。
斯賓諾莎說:「我們能看到,幾乎所有人都把自己的思想當作上帝之語來宣揚。但他們只是以宗教為藉口,強迫他人用自己的方式來思考。我們還能看到,神學家們主要關心的是如何從《聖經》中敲詐出自己任意創造的思想,同時聲稱自己的思想具有神聖的權威性。他們誤以為最深澳的秘密都藏在《聖經》裡,所以竭盡全力地解開這些謬論,卻忽視了其他有價值之物。他們把自身幻想所創造的一切事物都歸給聖靈,並盡全身的力量和熱情捍衛這些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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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賓諾莎大膽地指出,即便連先知都沒有辦法闡述對上帝真實的知識,因為他們擬人化上帝的方式已經偏離上帝本身了(自然法則)。上帝根本就沒有情緒,也不具有人類的心理與道德屬性,更別提祂是一個坐在天上、賞善罰惡的審判者。然而,先知寫出這些跟上帝有關的故事卻相當「實用」,可以激發人們虔誠的心,施行慈愛與正義的好行為。
他更表示,聖經不是寫給哲學家看的,因為一般人根本無法用哲學家式的「理性知識」來思考上帝的本質;但聖經帶來的安慰是,只要你願意「服從」,就可以得到救贖(不過,這種說法還真的有點囂張就是了)。
斯賓諾莎並不是反對聖經,而是反對人們詮釋聖經的方式,錯誤地理解上帝的本質。事實上,他認為聖經所傳遞的道德原則毫無疑問是相當有價值的:愛上帝與愛人如己。
斯賓諾莎認為,
聖經本身不具有神聖性,只有當它引導出人們的好行為時,才具備神聖性。此外,他也認為,那些擁有虔誠之心與宗教美德的人不一定要閱讀聖經,他們可以透過其他種方式來實現。「完全不了解《聖經》故事卻抱持著善良信仰、追求真誠生活方式的人,絕對是受祝福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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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意味著,真正的救贖根本不是來自於基督教,甚至也不是其他的組織化宗教(如猶太教、伊斯蘭教),而是我們是否有活出一個好的道德生命。這就帶來最後一個重點,到底什麼才是真正的宗教?
真實宗教在於你所行,而非你所信
斯賓諾莎指出,一個人可能遵守宗教的教義或誡命,但沒有真正的虔誠之心;一個人也可以有真正的虔誠之心,卻對猶太教或基督教的儀式一無所知。因此,真實宗教不是服從人所創立的儀式或律法(如聖餐、洗禮、禱告),而是服從「神聖律法」:愛上帝與愛鄰舍如同自己,好追求一個有德行的生活。換句話說,真實宗教的重點不是你的信念,而是你的行為。
斯賓諾莎甚至指出,無論是基督徒、猶太教徒、伊斯蘭教徒或無神論者,只要是有理性的人,都可以透過「上帝的內在幫助」來讓自己獲得幸福。我們可以發現,斯賓諾莎訴求的不是完全的世俗化,而是期盼大家回到信仰的核心,不受教派神學之爭的分裂,以打造一個更寬容的社會。畢竟,慈愛與正義是人們共同的語言。
斯賓諾莎不只批判教會,更批判國家竟隨教會起舞,把人的思想定罪。本書作者納德勒便認為,《神學政治論》極力訴求思想自由,其實有著斯賓諾沙很私人的理由。在《神學政治論》出版的兩年前,他的哲學界好友科爾巴格(Adriaan Koerbagh)因為出版一本抨擊教會的書籍而遭定罪。他在牢獄待不到兩個月便過世了。
斯賓諾沙或許是帶著悲憤的心情寫下這段話:「對一個國家來說,還有什麼比高尚之人被當作惡棍放逐來得更不幸呢?就因為這些人的觀點與當局不一致且不想掩蓋事實,所以就必須遭受這樣的待遇?政府把高尚之人當作敵人處死,不是因為任何罪行或不當行為,而是因為他擁有獨立的思想。還有什麼比這更悲慘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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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淫亂且有害」的遺產
話說回來,我們可以從斯賓諾莎的思想學到什麼事情呢?
首先,真實宗教的核心不在於教派的教義、律法或儀式,而是你有沒有展現出好的道德行為。一個人可以暢談聖經,但根本不認識上帝;一個人可以不認識聖經,卻很靠近上帝。這讓我們培養出寬容的精神,使我們願意尊重想法不一樣的群體,並在「大原則」下一起努力:活出一個有愛與正義的生命。
其次,思想不應該被定罪。儘管這是我們眾人皆知的道理,但事實上,仍有不少極權政府至今仍將政治思想犯定罪,更嚴格審查疑似有「煽動性」的出版品。例如,5名香港言語治療師因於2020–2021年出版「羊村繪本系列」,被控違反《國家安全法》入獄19個月,罪名為「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只因裡頭生動地描述了港人的反送中運動。
最後,不要放棄用理性去質疑你不明白的事物。很多時候,我們只是因恐懼而相信某些道理,自己卻從未深入思考是否合理。斯賓諾莎從對立的觀點批判當局,也能讓我們省思:我們是否真的在意自己所相信的,還是我們只是習慣做表面功夫罷了?
《不馴的異端》是一本非常精彩的著作,有別於一般介紹哲學思想或哲學家傳記的著作,作者納德勒融合兩者,將斯賓諾莎的著作放入實際的社會背景,輔以同時代人的往來信件,以更通俗易懂的方式介紹這位顛覆性的思想家。
如果我們認為宗教的虔誠在於好行為,聖經是一本富有道德訊息的人類作品,政府的治理不應受到教會的干擾,思想不應該被定罪,那這位提倡「淫亂且有害」的哲學家,肯定能給我們許多啟發。
[1] 史蒂芬.納德勒(Steven Nadler),《不馴的異端》(台北:麥田,2022),頁26–27。
[2] 同上,頁176。
[3] 同上,頁189。
[4] 同上,頁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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