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告訴我她在地鐵站弄到一肚子氣。
離開地鐵車廂踏出月台未久,冷不妨前面一位拖着小行李箱的人朝着她直奔,嚇得她連忙避到一旁。回頭望望,這個人撞開了另外一位剛離開車廂的乘客,氣急敗壞口中唸唸有詞的跑進車廂去。
這個人剃了頭,身穿尼姑袍,原來是出家人。
朋友望着她消失在車廂內的身影,心裏想,「出家人不是應該心平氣和的嗎?怎會性子急到撞開其他人?」便在心裏責怪她。
我很明白朋友的感受,因為自己的生活也不乏類似的例子。但可能今次我是聽眾的角色,比較容易抽離,讓我想到大家的沮喪其實是因為別人不符合自己心中「應該/不應該」的準則。
習慣了用這個角度看事物,生活上很多不順的小際遇會變得更加煩厭,心情自然不爽。
那麼我們可以多看別人好的一面來平衡一下,這不就行了嗎?
我覺得這方法都未是最佳,因為我們仍是帶着審判的角度去看待人和事,「這個人很好」、「這是一件好事」。
最理想的方法,是去減少做審判者這角色。
這令我想起曾經讀一篇關於《逆思維》*一書作者亞當·格蘭特(Think Again. Adam Grant)的訪問^,他將人們思考和溝通模式分成四大類型:
1. 傳道者 Preacher:用這種方式去看事物或與人溝通,背後所反映的是覺得自己的觀點是正確的、非常好的,好到要令對方採納。
2. 檢控官 Prosecutor:這態度是在說「我是對的,對方是錯的。」
3. 政治家 Politician:政治家用說話技巧來贏得大眾支持,但不會輕易改變自己的想法。
4. 科學家 Scientist:科學家的態度是好奇和謙卑,他積極尋找可以推翻自己想法的憑證,以建立更有理據的觀點。他不會因為某個資訊與自己信念不同而去排斥它,也不會因為面子而不願放下自己固有的想法。
借用格蘭特以上的分類,我覺得在道德/大是大非的問題上,我們可能會用檢控官的視覺,但如果把這思維作更廣泛應用,就會為很多生活上的小事自製煩惱。
在地鐵無故被撞當然感到不好,我們不是要壓抑這情緒,但我們可以選擇之後是否讓這情緒繼續發酵。
要叫停自己為小事動氣,不妨試問自己動氣背後是甚麼想法。
例如,當腦袋開始啟動「出家人應該心平氣和,怎麼此人如此惡劣?」的檢控官思想時,告訴自己這想法是我的一個假設,未必是事實。然後換上科學家的視覺,想像一下其他可能導致她推撞別人的原因。也許這位出家人正正因為自己性格太過衝動而出家修煉呢?又或者,她可能是假扮出家四處騙人化緣的職業騙徒,所以沒有出家人平和的修為?
我們當然無法驗證這些猜測,但重點是當我們想到不同的可能性時,那「應該」就變成「不必然」,心中的氣便能消減。
試試少一點做檢控官,多一點做科學家,這樣便可省卻一些不必要的批判,從而也減少負面的情緒。
參考:
* 《逆思維》。亞當·格蘭特。平安文化,2022年7月。
^ “There Are 4 Modes of Thinking: Preacher, Prosecutor, Politician, and Scientist. You Should Use 1 Much More” Inc. 7 Apr 2021.
很感謝你讀到這兒,讓我的文字能夠與你觸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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