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商務律師,我經常遇到一種「最棘手難解的案件」,不是對方惡意毀約,也不是公司遇到資金危機,而是幾位創業夥伴從好朋友變成互不往來。法律上的問題可以預先避免或解決,但情感上破碎的友誼就很難回去了。
故事的開頭通常都很類似:
「我們感情很好,一起創業,一開始沒講太多,沒想到後來……」
「後來他自己去外面接案,還用我們的資源,我才知道問題大了。」
說真的,這些案件不是因為誰比較壞,而是起因於一開始「沒把話講清楚」。

用友情當契約的結果,常是兩敗俱傷
以商務律師的角度來看,創業找朋友合作本身沒有問題,但許多人高估了友情能撐起公司貨合夥事業的程度,卻低估了合作關係背後的法律結構有多重要。協助過不少股東爭議的案件,其中有三種最常見的爭執點:
- 股權比例只是「口頭講好」,公司賺錢後,對誰貢獻比較大、誰該拿多少,開始產生認知差異。
- 沒談好退出機制,有人不想做了,卻發現沒有退場機制,或是價格談不攏。
- 沒有清楚的分工與決策制度,遇到意見不合時沒有機制解決,最後只能吵到翻臉。
而這些問題,其實一份完整的「股東協議」或「合夥契約」都可以預先處理掉。
一開始簽合約,不是為了提防對方,而是保護關係
很多人會說:「我們都這麼熟,真的需要簽約嗎?」但我總是反問:「如果你們真的那麼熟,為什麼不願意把承諾的事情寫下來?」真正成熟的合作,是可以在彼此還信任的時候,就討論未來有可能發生的分歧,這樣做不是因為不信任,而正是因為「信任需要被保護」。合約不是用來處理好朋友變壞的狀況,而是讓朋友不會走到那一步,白紙黑字寫下遊戲規則,才能保障彼此的權益和情誼。
商務律師會建議你,至少把這些寫下來:
- 出資比例與股份分配:不是只有「誰出的錢多」,也要講清楚技術、勞務的價值。
- 分工與責任範圍:誰管營運、誰負責財務,講清楚才不會互相踩線。
- 盈餘與分紅機制:什麼時候可以分錢?怎麼分?要領薪水?
- 退出與轉讓條款:有人不做了怎麼辦?股份能不能賣給第三人?
- 決策與表決制度:重大事項需要誰同意?少數股東怎麼保障?
身為商務律師,我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原本有夢想、有情感的合作關係,因為一場可以避免的爭執變調,做朋友很簡單也很單純,但一起創業、一起當股東,是完全不同的等級。
想讓友情走得長久,請在一開始就談清楚、寫清楚,這才是負責任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