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經:第1章
1.4.23 […;上禮為之而莫之應也,則攘臂而乃之。]
最後一個子句的「乃」字需要探究一下。
有論者認為「乃」字實「扔」字之誤,因此「攘臂而乃之」有——在得不到他人嚮應時——放棄或拋棄之義;另有論者認為「攘臂而乃之」是——在得不到他人嚮應時——揚臂拉引對方之義。問題是兩個解讀都沒有提供證據。
一如既往,我們的證據來自甲骨文。
我們要解決的是《德經》第一章第二句中的「乃」字取的是强拉還是扔棄之義。
在現代漢語的語境中,「攘臂而扔之」——即舉臂拂棄——似乎合理;但我們的解讀對象是上古漢語,而上古漢語中「乃」和「仍」可以同義。
甲骨文中的「乃」子象徵女性的兩個隆起的乳房——這便不大可能取的是拂棄之義。
那我們如何解釋「攘臂」呢?
因為「攘」有外推的文義,而舉臂與拂棄在動作上能吻合,舉臂與拉引則有點不大契合。
原來上古漢語中的「攘」字的其中一義指的是捋起袖子的動作,而甲骨文中的「扔」字則意指掬乳擠奶的動作。
這解決了我們所有的疑問。
所謂「攘臂而乃之」即捋起袖子,掬乳擠奶,以吸引對方之義。
所以「上禮爲之而莫之應也,則攘臂而乃之」應解作:上禮之人行事 (為之),如無嚮應 (莫之應) 則努力吸引或遊說對方 (攘臂而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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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