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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案例小教室]特別休假沒休完的處理方式(當年度、遞延、終止勞動契約)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分析點
  1. 離職時無論是否採用曆年制(1月1日至12月31日)都要回歸到到職日做計算。
  2. 釐清契約終止日或離職日是否有涉及年資又滿年度的問題。
常見處理方式
  1. 回顧一下基本規定與說明:[職場案例小教室]特別休假的基本規定
  2. 實務上員工申請離職時,有時候日期會稍微去指定特定時間,而勞資雙方對此問題產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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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述有關職場的法令議題以及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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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要放無薪假,要求要員工以特別休假抵充 1.無薪假可以由事業單位單方面說放就放嗎? 2.無薪假發生時,可以要求員工用特別休假來休嗎?
1. 離職時回歸年資作計算。 2.半年的3天要在滿1年前休完,除非雙方同意遞延。
如果需要外派,機票應該約定在勞動契約還是福利事項? * 跨國工作的機票費用應該算在工資裡嗎?
約定月薪30,000元,月休8日可以嗎? 1.月休8天是建立在一個月4周的計算基礎上嗎? 2.如果不達7休2時,30,000元隱含了加班費,這樣子每個月薪水不就是浮動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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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需要外派,機票應該約定在勞動契約還是福利事項? * 跨國工作的機票費用應該算在工資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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