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晤談時,我覺得「身、心、靈」的觀察是有順序的。從低到高,從可以看見的、感受的,到直覺的。以其他稱謂來說,也可說是「肉體(身)、精神(心)、靈魂(靈)」。
至於「心」為什麼是「精神」而不是心臟呢,那是因為古人以「心」作為至聖、神棲之所,神與魂也就是心思的運作皆在此處,後來西方生理學出現後修正為腦部。
- 「身」:身體、生理反應。呼吸、飲食、疾病、作息、元氣及睡眠狀態。
- 「心」:認知與情緒功能、作決定。情緒感受、認知邏輯、記憶及專注力、自我概念、覺察與統整。
- 「靈」:潛意識、存在意義、信仰、內觀、靈性經驗、合一感。
諮商時的關心順序,由「身」到「心」,靈則是看狀況 關心「身」是我們社會文化裡,看得見的初層人際互動,從「你吃飽沒?」到「過的好不好?」,指的都是身體與物質條件的滿足,並依此建立關係。「身」的變化即昭示心理變化的許多訊息,除生理疾病影響,一般身體問題是果,心理變化是因,與其馬上問是否憂鬱,還不如比照「臺灣人憂鬱症量表」的身心題目去探索(
圖解版由此進),從案主也能確認的身體情況轉談心理狀態,才能引導及探索問題所在。
進入「心」,也就是想法與感受,詢問「發生什麼?」、「怎麼想的?」、「感受如何?」。引導案主對身心互相影響的覺知,指出身體變化的細節,搭配心理因素,EX「睡不好是因為操煩某件事」,就能助案主主動連結。「心」的部分進一步,是認識案主這個人,整合並回饋給案主,詮釋案主其實真正在關心/擔心的是什麼,又是怎麼想的,明朗化後一起討論怎麼做。
「靈」的階段則不強求,這很難提問,問了也不容易懂,能自然談到就談,看案主是否關心,有時案主經歷某段神秘經驗後也許就能談,通常身心兩者覺察與整合,也會有機會談論。
我每次跟案主談話,都習慣從生活狀態開始問,然後自然就會連入諮商現場。心理師帶有教育者的角色,提問讓案主從低到高,從可以看見的、感受的到直覺的,讓案主邊談邊體驗、接受自己經歷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