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來自隱不現。故名為藏。
言如來者,有二義。一者,現如不顛倒義。由妄想故,名為顛倒。不妄想故,名之為如。二者,現常住義。此如性,從住自性性,來至至得。如體不變異故。是常住義。如來性住道前時,為煩惱隱覆。眾生不見。故名為藏。
三,能攝為藏者。
謂果地一切過恒沙數功德。住如來應得性時,攝之已盡。若至果時,方言得性者。此性便是無常。何以故。非如今得。故知本有。是故言常。
雖說三因佛性,但是一性。何以故。正因是本有。以眾生不覺,故為客塵所蔽。如金在礦,金體不現。要假其功,方成金用。此正因佛性,亦復如是。在纏不現。處煩惱礦中。須先假了因智慧,知有開發。次藉緣因,方便助顯。方成大用。緣用雖分,體恒一味。不動眾生性,而成佛性矣。
以住自性之理,在凡而即真。以引出性之事,成果而不虛。以應得之文,處染而何失。以至得之道,證聖而無疑。又因自性有。故能引出應得至果,剋證非虛。
如大涅槃經云。一闡提等,定當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善男子。譬如有人,家有乳酪。有人問言,汝有酥耶。答言,我有。酪實非酥。以巧方便,定當得故。故言有酥。眾生亦爾。悉皆有心。凡有心者,定當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是義故,我常宣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
又經論通明四種佛性。
初因性,即染淨緣起。
二,因因性,即內熏發心。
三,果性,即始覺已圓。
四,果果性,即本覺已顯。
又初隨緣隱顯。二徵起淨用。三染盡淨圓。四還原顯實。又初自性住性,即正因。二是引出佛性,即了因。三四皆是至得果性,即緣因。
又初二因中理智。後二果中理智。因果雖異。智不殊理。契同無二。唯一心轉。絕相離言。無不包融。故名佛性。
又涅槃疏云。涅槃正性有五。
一,正性,非因非因因。非果非果果。
二,因性,十二因緣。
三,因因性,十二因緣所生智慧。
四,果性,三藐三菩提。
五,果果性,大般涅槃,雖復分別。只是一法。
又古釋有三種性。
一,理性,謂真如。
二,行性,謂無漏種子。
三,隱密性,即塵勞之疇。
三性隱顯雖分,一體凡聖共有。
又約常住隨緣,而分二種佛性。
一,常住義。經云。其藥本味。停留山中。如常不輕菩薩,敬四眾等。以此佛性。混煩惱而不污。顯菩提而不淨。以常住不變故。所以菩薩,不敢輕一小眾生。以佛性不壞故。
二,隨緣義。經云。隨其流處。成種種味。如常慘菩薩,愍四眾等。以真心不守自性。舉體隨緣,而作人法。經云。法身流轉五道,號曰眾生。以眾生隨緣失性。不覺不知。所以菩薩,常生悲慘。
又眾生佛性,皆有二義。
一,是所依佛性。如上二義。一是常住。二是隨緣。
二,能依雜染。一緣成似有義。二無性即空義。由染法有即空義。故所依佛性,常淨不變也。由染法有似有義。故所依佛性,隨緣成染也。
故知以眾生無性即空,故在凡不凡。以法身隨緣,故處聖非聖。又以眾生緣成似有,故聖不是凡。以法身常住不變,故凡不是聖。則真俗一際。染淨恒分。凡聖兩途。生佛無異。如是鎔融,方明一心佛性。
古德問 : 一切眾生,佛性常住。為現為當。
答 : 三世皆常。
問 : 若現常者,眾生即佛耶。
答 : 如胎中子,豈不同父姓。若同父姓,寧責耆少。又佛性非當現者。只見此理,不可推當。修道乃得,不可言現。只見此理,則約理無差。修道乃得,則隨事不濫。
又涅槃經明六盲摸象,各說異端。雖說不諦。亦不離象。如各執五陰空大等六法為佛性。雖說不著。亦不離六法。如頭足之中,既無有象。不可即也。頭足之外,亦無別象。不可離也。非即非離。非內非外。而得言象。眾生佛性,亦復如是。非即六法。非離六法。非內非外。故名中道,名為佛性。若取六法為佛性者。乃是眾盲之佛性。若離六法為佛性者。如指虛空為佛性。如諸婆羅門所謗,為仙預所害。取不即不離中道為佛性者。如大王智臣,所見佛性。
十地經云。眾生身中,有金剛佛性。猶如日輪。佛者是覺。人有靈知之覺。今第一義空,與之為性。故名佛性。非情無覺。但持自體,得稱為法。今真性與之為性。故名法性。故云假說能所,而實無差。云何無差。同一性故。外典亦云,天地萬物,同稟陰陽之元氣也。
問 : 夫言佛性。境智俱收。故云菩提菩提斷。俱名為菩提。說智及智處。俱名為般若。云何教中云,在有情數中稱佛性。在無情數中稱法性。
答 : 在心稱佛性。在境稱法性。從緣雖別。能所似分。約性本同。一體無異。如瓶貯醍醐,隨諸器而不等。猶水分江海,逐流處而得名。
一味真心,亦復如是。凡聖境智,一際無差。所以法王經云。一切眾生,一心佛性平等。等諸法故。只為真心不守自性。隨緣轉動。於轉動處,立其異名。
古德云。譬如珠,向月出水。向日出火。一珠未曾異。而得水火之名。以珠體是一。能應二緣。且如月為水緣時。月中未曾無火性。日為火緣時,日中未曾無水性。何以故。二性相冥故。但緣水火,事有優劣。故使二性,冥伏不現。各從自體。得水火名。非全無性。
真如一心,亦復如是。在有情中名佛性。在無情中名法性。一如未曾異。而得法佛之名。以真如體一。能應二緣。
且如有情正為佛緣時,有情未曾無法性。無情正為法緣時,無情未曾無佛性。何以故。二性相冥故。但由色心,事有優劣。故二性冥伏不現。各從自體,得法佛名。非全無性。
清涼記云。法性即佛性者。故經云。知一切法,即心自性。若以心性為佛性者。無法非心性。則不隔內外,而體非內外。內外屬相。性不同相,何有內外。然迷一性,而變成外。外既唯心。何有非佛。所變無實。故說牆壁,言無佛性。以性說相,無非性矣。
如煙因火。煙即是火,而煙欝火。依性起相。相翳於性,而相即性。如水成波。波即是水。境因心變。境不異心。心若有性。境寧非有。況心與境,皆即真性。真性不二,心境豈乖。若以性從相,不妨內外。若以外境而例於心,令有覺知修行作佛。即是邪見外道之法。故須常照,不即不離。不一不異。無所惑矣。故知佛性,非內非外。隨物迷悟,強說昇沉。
又今為遮妄執一切無情有佛性義。就計此義,自有淺深。一謂精神化為土木金石。梟獍負塊以成於子。情變非情。非情變情。斯為邪見。不異外道眾生,計生草木有命。故不可也。若說無情同一性故,則稍近宗。亦須得意。彼本立意,約於真如自體遍故。真實之性無有二故。
涅槃經說,第一義空,為佛性故。一切法中有安樂性,攝境從心,無非心故。色性智性,體無二故。
如是等文,諸經具有。今謂此釋,太即太過。失情無情。壞於性相。若以涅槃第一義空,該通心境。涅槃可以簡於瓦礫,言無性耶。今直顯正義。謂性與相,非一非異。情與非情,亦非一異。故應釋言,以性從緣,則情與非情異一。如涅槃簡去牆壁瓦礫等故。二無覺不覺者。真性之中,無心境故。三無非覺悟。以無情性,融覺性故。
故起信論問云 : 若諸佛法身離於色相者。云何能現種種色相。
答曰 : 即此法身,是色體故。能現於色。所謂從本已來,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故,色體無形,說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故,說名法身,遍一切處。今取二性,相即互融之義說耳。
百門義海云。謂覺塵及一切法。從緣無性。名為佛性。經云。三世佛種,以無性為性。一切處隨了無性,即為佛性。不以有情故有。不以無情故無。今獨言有情者。遍世勸人了性。常於一毛一毫之處,明見一切理事。無非如來性。是開如來性起功德,名為佛性。是知六道四生。山河大地。情與非情。皆同一性。
如世尊最後垂示,應盡還原品三告之。又經云。
爾時世尊。如是逆順入諸禪已。普告大眾。我以甚深般若。遍觀三界一切六道。諸山大海。大地含生。如是三界。根本性離。畢竟寂滅。同虛空相。無名無識。永斷諸有。本來平等。無高下想。無見無聞。無覺無知。不可繫縛。不可解脫。無眾生。無壽命。不生不起。不盡不滅。非世間。非非世間。涅槃生死,皆不可得。二際平等,等諸法故。閑居靜住,無所施為。究竟安置,必不可得。從無住法。法性施為。斷一切相。一無所有。法相如是。其知是者,名出世人。是事不知,名生死始。汝等大眾,應斷無明。滅生死始。
又復告大眾。我以摩訶般若。遍觀三界有情無情。一切人法,悉皆究竟。無繫縛者。無解脫者。無主無依。不可攝持。不出三界。不入諸有。本來清淨無垢。無煩惱與虛空等。不平等。非不平等。盡諸動念。思想心息。如是法相。名大涅槃。真見此法。名為解脫。凡夫不知。名曰無明。作是語已。復入超禪。從初禪出,乃至入滅盡定。從滅盡定出,乃至入初禪。如是逆順,入超禪已。
復告大眾。我以佛眼。遍觀三界一切諸法。無明本際。性本解脫。於十方求,了不能得。根本無故。所因枝葉,皆悉解脫。無明解脫故。乃至老死皆得解脫。以是因緣。我今安住。常滅寂光。名大涅槃。
如上真實慈父。廣大悲心。不可思議三告之文。或有偶斯教者。可以折骨為筆。剝皮為紙。刺血為墨。而書寫之。不可頃刻暫忘。剎那失照。
. 且如第一文云。遍觀三界一切六道。諸山大海。大地含生。如是三界。根本性離。畢竟寂滅。
. 第二文云。遍觀三界。有情無情。一切人法,悉皆究竟。
. 第三文云。遍觀三界一切諸法。無明本性。性本解脫。是以遍法界內。盡十方中。若有情。若無情。若有性。若無性。山河大地。草芥人畜。不在三界。不出三界。不隨生死。不住涅槃。皆同真如一心妙性。
如是信解,頓入一乘。更無祕文,能出斯旨。離此有說,皆是權施。誘引提携,咸歸宗鏡。
問 : 既云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云何涅槃經云。或有佛性,闡提人有。善根人無等 。
答 : 一切眾生,實有佛性。經約善惡無記理果等,互說有無。
薦福疏云。今准經明佛性,略有五種。謂善不善無記,及理果等。今言一闡提有,善根人無者。此是不善佛性也。
然善根人,有其二種。
一,是離欲善根人。離欲斷一切不善故。
二,是五住已上。五住已上,無不善性故。
此之二人。俱無不善性也。
善根人有,闡提人無者。此是善佛性也。闡提斷一切善,故云無也。二人俱有者,理及無記也。二人俱無者,俱無果性故。
涅槃經云。如來佛性,則有二種。一有。二無。
有者,所謂三十二相,乃至無量三昧。是名為有。
無者。所謂如來過未諸善不善無記業因果報煩惱,五陰十二因緣。是名為無。乃至闡提佛性亦爾。是則上從于佛。下至闡提。皆有有無二性。非全無性。是知但約三性及果,而論有無。若言理性。尚無凡聖。豈說有無。則約理無不具者。
所以生法師云。夫稟質二儀。皆是涅槃正因。闡提含生之類。何得獨無佛性。蓋是此經度未盡耳。故生法師忍死十年,以證斯旨。及涅槃後分到後,果有斯文。遂踞師子座,因而坐蛻。
問 : 如上決定說一切眾生有佛性者。眾生既具,云何不免沉淪。
答 : 眾生雖具正因,而無緣了。所以圓覺經云。未出輪迴而辯圓覺,彼圓覺性即同流轉。若免輪迴,無有是處。
故先德頌云。圓成沉識海,流轉若飄蓬。是以真如本覺。不守自性。以無性故,但隨緣轉。如云法身流轉五道,故號眾生。應須以善巧方便。發之以智照。助之以良緣。了了見時,方逃境縛。
如起信鈔云。且夫真之與妄。皆依一法界心所說。蓋以此心,本來有體有用。即用之體,則蕩然空寂。即體之用,則了然覺知。以無始時來迷故,於空寂之處,確然根身塵境。於覺知之處,則紛然分別緣念。
故肇論云。法身隱於形殼之中。真智隱於緣慮之內。然其形殼緣念,元來體空。空寂覺知,元來不變。不變之真,元來隨緣。體空之妄,元來成事。非因造作。法爾如斯。眾生身心,現今若此。即約此義,以明染淨緣之義相也。
大涅槃經云。佛告。善男子。如汝所言。若一闡提有佛性者。云何不遮地獄之罪。善男子。一闡提中,無有佛性。善男子。譬如有王,聞箜篌音。其聲清妙。心即耽著。喜樂愛念。情無捨離。即告大臣。如是妙音,從何處出。大臣答言。如是妙音,從箜篌出。王復語言。持是聲來。爾時大臣。持箜篌置於王前。而作是言。大王當知,此即是聲。王語箜篌,出聲出聲。而箜篌聲亦不出。爾時大王,即斷其弦。聲亦不出。取其皮木,悉皆拆裂。推求其聲,了不能得。爾時大王,即嗔大臣。云何乃作如是妄語。大臣白王。夫取聲者,法不如是。應以眾緣善巧方便,聲乃出耳。
眾生佛性,亦復如是。無有住處。以善方便,故得可見。以可見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一闡提輩,不見佛性。云何能遮三惡道罪。善男子。若一闡提,信有佛性。當知是人,不至三惡。是亦不名一闡提也。以不自信有佛性故,即墮三惡。故名一闡提。
是知一切眾生,雖有正因。不得了緣。枉沉生死。為不知故,甘稱下凡。為不聞故,不親善友。常迷智眼,豈有了因。恒習惡緣,何成善本。
今為未聞者,廣搜祕藏。發起信心。為未知者,直指心原。了然無滯。為已聞者,智慧開發,萬善資熏。為已知者,一向任保,理行成就。有斯深益,豈厭文繁。普望後賢,廣重傳授。
問 : 佛性若定有無,即成斷常之見。如何體會,理合正因。
答 : 非一非異,能契一乘之門。亦有亦無,不謗三因之性。
如大涅槃經云。佛言。善男子。
若有說言。一切眾生,定有佛性。常樂我淨。不作不生。煩惱因緣,故不可見。當知是人,謗佛法僧。
若有說言。一切眾生,都無佛性。猶如兔角,從方便生。本無今有。已有還無。當知是人。謗佛法僧。
若有說言。眾生非有如虛空。非無如兔角。何以故。虛空常故。兔角無故。是故得言,亦有亦無。有破兔角。無破虛空。如是說者,不謗三寶。
問 : 教說一心佛性之理。有何因緣。獲何善利。
答 : 佛眼諦觀,正理不謬。若人決定信受。則除五種過失。生五種功德。
佛性論云。
如來為除五種過失,生五種功德,故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
除五過失者。
- 一,為令眾生離下劣心故。有諸眾生,未聞佛說有佛性理。不知自陰必當有得佛義。故於此身,起下劣想。不能發菩提心。
- 二,為離慢下品人故。若有人曾聞佛說眾生有佛性故。因此發心。既發心已。便謂我有佛性,故能發心。作輕慢意,謂他不能。為破此執。故佛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
- 三,為離虛妄執故。若人有此慢心。則於如理如量正智不得生顯。故起虛妄。虛妄者,是眾生過失。過失有二。一,本無。二,是客。
. 一,本無者。如如理中,本無人我,作人我執。此執本無。乃至故知能執,皆成虛妄。由於此執。所起無明,諸業果執。並是虛妄。無受者作者。而於中執有是虛妄。故言本無。
. 二,是客者。有為諸法,皆念念滅,無停住義。則能罵所罵,二無所有。但初剎那為舊。次剎那為客。能罵所罵,起而即謝。是則初剎那是怨。次則非怨。以於客中,作於舊執。此執不實。故名虛妄。若起此執。正智不生。為除此執。故說佛性。佛性者,即是人法二空所顯真如。由真如故,無能所罵。通達此理。離虛妄執。
- 四,為除誹謗真實法故。一切眾生過失之事。並是二空。由解此空故。所起清淨智慧功德,是名真實。言誹謗者。若不說佛性。則不了空,便執實有。違謗真如。淨智功德,皆不成就。
- 五,離我執故。若不見虛妄過失,真實功德。於眾生中,不起大悲。由聞佛說佛性故。知虛妄過失,真實功德。則於眾生中起大悲心。無有彼此。故除我執。
為此五義因緣。佛說佛性生五種功德。
一,起正勤心。二,生恭敬事。三,生般若。四,生闍那。五,生大悲。由五功德,能翻五失。
由正勤故,翻下劣心。
由恭敬故,翻輕慢意。
由般若故,翻妄想執。
由生闍那俗智,能顯實智及諸功德故,翻謗真法。
由大悲心,慈念平等故。
翻我執。乃至由般若故,不捨涅槃。由大悲故,不捨生死。由般若故,成就佛法。由大悲故,成就眾生。是以若了一切眾生皆有佛性。自然不謗不慢。無失無違。何者。以眾生妙故,皆不可思議。
如佛在竹林中說法。授白鴿鳥,劫國名號八相之記。諸大菩薩等,皆申懺悔。咸云,若智未齊如來。我等自此已後。更不敢稱量眾生。
寶堅和尚云。我見老鴉在生槃上迴頭轉腦。便全體見渠法身。又有俗官入寺,與盤山和尚登殿問云。此雀兒還有佛性不。師云有。問。既有佛性。為甚麼向佛頭上屙。師云是,何不向鷂子頭上屙。
問 : 佛性於五眼中,何眼能見。
答 : 涅槃經云。佛眼見故,而得明了。以佛眼見一切美惡差別等事,悉皆不動。為見性故。
維摩經云。善能分別諸法相,於第一義而不動。此是心鑒無礙為眼。非取根塵所對。是以肉眼見麁。天眼觀細。慧眼明空。法眼辯有。佛眼觀不二相一實之理。
華嚴經離世間品說十眼。所謂肉眼,見一切色故。天眼,見一切眾生心故。慧眼,見一切眾生諸根境界故。法眼,見一切法實相故。佛眼,見如來十力故。智眼,見諸法故。光明眼,見佛光明故。出生死眼,見涅槃故。無礙眼,所見無障故。一切智眼,見普門法界故。
又慧眼所見,無法可見。故名為見者。見法空故,名為慧眼。非獨慧眼能見。五眼俱現。如是五眼,照如千日。十方之中,無處不見。於一切處,地平如掌。無諸穢惡。若有可見,即是生盲。何以故,無所有故。當知無空。色空俱遣。
又見一切塵全是眼。更不可見。聞一切聲全是耳。不復更聞。所以云,一切聲是佛聲。一切色是佛色。又云。離心之外,更無一法。縱見內外,但是自心所見,無別內外。此無過也。乃至若了塵時,塵全是知也。終不以知知於塵,即有所知也。若知於無知,不異知也。今塵即知。不復更以知及不知。知於無知。但無能所之知,非無知也。此方顯無知也。
經云。顯現一切法。各各不相知。見亦如是。又聞者,圓教明我。我即聞故。能聞所聞,皆法界故。故使我外更無別聞。是以若見若聞。若知若覺。皆一心故。
華嚴經云。所見不可見。所聞不可聞。所知不可知。一心不思議。
問 : 五眼凡聖共有。則眾生具佛眼。如來有肉眼。云何唯佛眼能觀。十住菩薩等,不見佛性。
答 : 以十住菩薩,有行有住故。所以不了了見。若見性了了證實之時。不見已外,更有菩提可行可住。以十住位,緣觀未盡,故心有所在。心有所在,故有所不在。是故不能覺一切法。至佛位息緣。真心平等。無處不在。無不在故,無有一法在於心外。亦無一心在於法外。心與法界,同體照明。故覺一切。又此心性,是真實了知義。遍照法界義。以本有為所照。以淨眼智明為能照。
如涅槃經云。見性肉眼,即名佛眼。 大涅槃經明二種見佛性。一,相貌見。二,了了見。
. 相貌見者。謂登地菩薩,方便權智,識變似空。名相貌見。
. 了了見者。謂地上菩薩,根本正智,親證真理,不變相緣。名了了見。即是親證。
相貌見者,比量知。了了見者,現量得。
問 : 既云佛眼能觀佛性。如何教中又言,我以五眼不見三聚眾生。狂愚無目而言見耶。
答 : 若約實相體。性遍法界。以實相無相故,則不可見。若論照用。相遍法界。以無相之相,亦可得見。
又五眼圓照三諦之理。諸境分明。雖云洞鑒,未必是有。雖云不見,未必是無。斯乃無相之相。不觀之觀。當知相中無相只勿相。觀中無觀只勿觀。體萬物而自虛。同一道之清淨。豈同執實隨塵。作能所斷常之見耶。
問 : 夫佛眼者,皆是圓修圓證方具。十住菩薩,尚未分明。云何無明煩惱凡夫,尚未得天眼。云何得同佛眼。
答 : 如來五眼,眾生悉具。非待證聖方有。
涅槃經云。若學大乘人,雖是肉眼,而名佛眼。二乘雖具天眼,不名佛眼。
又云。見如來性者,雖有煩惱。如無煩惱。若實明宗見性。即肉眼而明佛眼。以智照為眼故。台教約五品初位中,以凡夫心。同佛所知。用所生眼,齊如來見。若論明味淺深,即落修證。今直論見性,即無前後。
所以鴦崛摩羅經偈云。
所謂彼眼根,於諸如來常,
具足無減修,了了分明見者。
止觀釋云。彼是九法界眼根也。於如來常者。九界自謂各各非真。如來觀之,即佛法界,無二無別。無減修者。觀諸眼即佛眼。一心三諦。圓因具足。無有缺減也。了了分明見者。照實為了了。照權為分明。三智一心中,五眼具足圓照。名為了了見佛性也。見論圓證。修論圓因。
又具足修者。觀於眼根,捨二邊漏。名為檀。眼根不為二邊所傷。名為尸。眼根寂滅,不為二邊所動。名為羼提。眼根及識,自然流入薩婆若海。名為精進。觀眼實性。名為上定。以一切種智,照眼中道。名為智慧。是為眼根具足無減修。無減故,了了分明,見眼法界。乃至彼意根,於諸如來常,具足無減修,了了分明見。於一一根,即空即假即中。三觀一心。名無減修。證慧眼法界。佛眼一心中得。名了了見。
皆如上說。根既如此。塵亦復然。一切諸法,亦復如是。是為圓教調伏諸根。滿足六度。此則究竟調伏。究竟滿足。如是助道。助究竟道。當知六度。遍能調伏一切諸根也。又若論差別者。則諸天是報得。二乘是修得。
我此宗門,非報非修。是發得五眼。以本圓具故。若悟佛乘人,雖具煩惱性。能知如來祕密之藏。即肉眼而名佛眼。二乘人,雖證滅修道。具漏盡通。即天眼而為瞖眼。
所以志公云。大士肉眼圓通。二乘天眼有瞖。
融大師云。不取天眼等五通,造事外道。唯取入理凡夫耳。
《宗鏡錄》 卷八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