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31|閱讀時間 ‧ 約 28 分鐘

彼此

〈彼此〉2023-05-31


  在網路、乃至於電視都還沒有普及的過去,除了被記者報導出來的「國家大事」,人們多半只會接收與關注距自己一定範圍內的資訊。人與人之間的交流取決於地緣的遠近,如果誰做了什麼不得體的事情,左鄰右舍可能會知道、鎮上的人可能會知道,人們會在這樣規模的社會範圍內對彼此做出反應。


  在這種地緣關係更密切的時代裡面,在居住地擁有一個壞名聲就可能讓一個人的生活窒礙難行。就像如今在日本部分偏鄉仍存在的「村八分」現象,你將在相對密切的互助社會中被視作幽靈。雖然樂觀的人可以想成是沒有人干涉你的生活,但一但你真的有什麼需要,也沒有人會幫助你。



  在科技的發展帶來的「時空收斂」特性下。我們生活的世界範圍大幅擴張,一方面我們不再那麼仰賴鄰里間的互助,也能隨時掌握世界彼端的資訊。但另一方面,我們的言行也更容易透過網路被傳播。一件你本來以為只發生在團體之間的事情,也可能瞬間成為網民茶餘飯後的話題。


  尤其在隨處可見的CCTV、行車紀錄器與人手一台照相設備的背景下,每個人彷彿活在某種「全景敞視監獄」之中。任何一個「異常」的舉動都會被上傳給全人類觀看,有時人們嘲笑那些對象、有時則是意淫。每個人的生活都被敞開,每個人都有大量的個資瀰漫在網路上,好讓自己隨時可能被肉搜。


  一種前所未見的深入治理在這個時代中被落實,這個治理卻是去中心化的,沒有天網或老大哥在那裏盯著。而是,就像任何一個普通人都可能被封為「XX哥」、「XX姊」隨時成名,任何一個人本來短暫且沒有影響力的憤怒或惡意,都可能快速地將另一個人捲入毀滅的境地。


  同時,網路社群作為一種情緒與意識型態的放大器,它也讓任何一件事件可能迅速引發出連鎖反應,就像小人〈兇手不只一個〉的歌詞和MV鮮明呈現的,當風向一起,歧視與霸凌的一方瞬間也會遭到歧視與霸凌。就像受到愛與幫助的人會想將其傳遞出去,令人感受到恨的行為也激發了朝向更大範圍的恨。



  歧視行為與冒犯言論一直一直在發生。雖然「玩笑」或「無心」並不能為這樣的行為開脫,也不會讓其帶來的傷害變得更小,但某種意義上這樣的情況給予我們一種較明確的「如果這可能被改變」的方向。如果他們真的在做這些傷害人的事情時,沒有敵意也沒有傷害的目的,就「僅僅」(無論這樣的「僅僅」其實是多大的社會問題)是對平權缺乏概念或沒有理解到問題的嚴重性,那我們或許可以相信--雖然很難--但只要有足以讓他們真正認識到問題的平權教育,這樣的人應該要可以停止這類的言行。


  但有另外兩類的歧視,雖然乍看之下沒那麼明顯、沒那麼具殺傷力,卻令人感到更加憂心。那是一些出自於自認對平權有認識者的歧視:「轉移與切割式的歧視」與「對歧視者的歧視」。



  2013年,已經在亞洲有一定代表性的性別運動--台灣同志遊行在面對「護家盟」等團體對同性婚姻的激烈反對聲浪之時代背景下,將當年的主題訂為「看見同性戀 2.0」。當時引發了部分LGPT團體間的爭議,批評者相信「主流陽光Gay」為了「不要讓焦點被模糊」有意識地將「其他性少數」往更邊緣的位置排擠出去。


  當年的主辦單位是否真的打算排除或邊緣化其他群體並不是一件有定論的事情,但我們的確能從普遍大眾的反應中知道,人們漸漸願意接受那些形象正面的人喜歡同性或打扮中性,但對於BDSM、酷兒、跨性別、易裝等更多還沒有被主流文化認識到的群體,大眾還是持更多保留甚至是否定的態度。


  某種意義上來說,這也能解釋為什麼J.K.羅琳會引發那麼大的不滿,因為她曾經一度表達了某種同志友好的立場,卻又帶頭表達了對跨性別的不尊重。這無疑是非常令人難受的,因為這代表著:「包容、理解是可能存在的,但並不是對你」。



  這種將歧視轉移與切割的論述,幾乎發生在一切被歧視與差別對待的群體。我們聽過一些黑人說「都是那些懶惰的傢伙害我們被歧視」、甚至在一段時間裡面,歐美IG流行起了「我不是女性主義者」的hashtag。⁡⁡日前,在吳曉樂的一個關於性別的演講中,她提到自己曾詢問一些女同學為什麼會對性別歧視笑話笑出來,得到的其中一個回答是:「因為我不想要被當作是很在乎性別平等的那種女生」⁡⁡⁡⁡。


  為了在這個給他們帶來困難的社會順利地活下去,一些人吸納了歧視自身群體的價值觀,試圖將自己從被攻擊者的範圍裡劃開,試圖去站在「對面」來反對或疏遠那種爭取平權的立場。而沒有意識到,這麼做也沒辦法使自己真正地被接納,只是讓當前處境比自己更加不利的人或試圖去改變現狀的人進一步孤立無援。



  在另外一個方向上,人們在反對歧視的同時,將敵意與刻板印象投向那些歧視行為的加害者。一種主流的觀點是:那些在網路上發表性別歧視言論的人,多半是在現實生活中的失敗者,他們沒辦法從實際生活中獲得價值,只能轉向在虛擬世界中攻擊他人來取得成就感。


  這些「正義的菁英」將歧視言論塞進社會弱勢的嘴裡,就像一些父母會叫你不要和成績不好的同學交朋友一樣,他們將品格和價值觀與階級或某種由社經地位所定義的「成功度」連結在一起,去形構出一種被人群排擠、沒有異性青睞的憤怒反社會者。他們將矛頭指向這些人,將本來的尊重問題轉向成某種階級之間的對立。



  的確有一些人可能是沒有機會接觸平權思想,但我們其實清晰地看到,那些歧視言論大量地被從台大學生、清大學生、市長、議員、醫生、企業家的口中說出來。他們都有比其他人更多接受教育的機會、在現在或未來處於社會中較高的階級,他們在很多方面被人們相信是成功的。


  但人們卻傾向於在批評時刻劃一種「魯蛇形象」:好吧,就算他們學歷經歷不錯,他們肯定是情場失意、在親密關係上受挫。為了讓批評者能夠順利地發表其憤怒,這些加害者必須要是某種可悲的失敗者。明明原來的目標應該是要抵抗歧視與刻板印象,卻為仇恨與對立提供了更多滋養。



  幾年前,香港反送中時的一句口號令我印象深刻。當時存在著「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和理非」立場和手段相對激烈的「勇武派」。這兩種立場對於每件事情應該怎麼做都可能有不同的觀點與做法,人們也會擔心一種立場的做法會影響另一種立場在社會上的觀感,但他們卻還是喊出「不割席」的宣言。雖然立場不同,卻能夠同意彼此的觀點都很重要。


  如果我們宣稱我們的目的是反對歧視、是訴求人與人之間的互相尊重。那無論是去將一些更少數的人排擠出去、或反過來攻擊對立者,都將與我們的目標背道而馳。這裡可能存在著某些過分理想或天真的想法,可是,如果連試圖改變的人都不願堅持這些理想,又怎麼可能真正去改變充滿歧視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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