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自己信任的主管邊緣化,不是頭一遭了。
這一次,我雖能嗅出自己因缺乏價值而掉價,彷彿自己又再度被丟棄,但在另一方面,某個聲音在督促著我省思及感謝「這何嘗不是個機會?」
我知道在這份工作裡,我幾乎是沒有自我的在做著每一項任務。
這份工作就如安小姐的生命體(安小姐指老闆),安小姐的主觀意識強,主導意識也強,這樣的人格特質確實是當老闆的料。
與安小姐初識時,我欣賞的就是安小姐的這個生命體,同時我也嚮往成為這樣的生命體。
然而當我漸漸意識到安小姐要的並不是我要的,而我需要的也絕不會是安小姐所要的時候,我對於自己所投射出去,幻想自己能成為安小姐的生命體的畫面倏然破滅。任何我投注在這生命體裡的東西、情感,彷彿都化作一陣煙,無色無味、令人不痛不癢、毫無存在感的煙。
安小姐的這個生命體,我依舊是非常欣賞的。她自帶光環與魔法,她擁有讓周遭環境因她存在而變得不再一樣的魔法,人們會因為她的存在而感到幸福與喜悅,這就是安小姐。
而我呢?變了的我,愈來愈意識到我在這個生命體裡找不到自己的一席之地。
她太閃耀,太奪目了。任何我的一丁點什麼,一但摻入,彷彿就黯淡了那自帶的光芒。
面對這個需要向外發送出去的光芒,我覺得自己像座阻礙,我看不到成為助力的自己的位置在哪裡。
我想變得重要嗎?我現在變得重要了,就在新同事陣亡後。
然而我彷彿也看懂了一些什麼。
是否身居要職,是否被重用,好像不是那麼重要;是不是一縷輕煙,也無所謂。
我想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如此而已。
在工作裡,我通常沒辦法做自己想做的事,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是這樣,充其量就是把事做好,無所謂想與不想。
而我貪婪的希望,我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時間可以大於工作時間,然後我可以養活自己,同時也可以資助家裡。
我想做的事情是什麼呢?除了寫。寫,有辦法養活我嗎?
我想安小姐身上自帶的光芒是來自於她一直都在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吧。透過做自己喜歡的事,將好的能量傳遞並分享出去。又或者,是安小姐總是能讓自己喜歡上自己正在做的任何事情,若是後者,我想我是望塵莫及了。
雖然我已意識到自己與安小姐是兩個截然不同的生命體,我無法也無意成為她。但在她生命體裡的某些元素,仍是我的養分,如鍥而不捨的精神,以及對新事物充滿好奇與熱忱的心。
安小姐正走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這條路上,而我已不再嚮往成為另一個她,而是我也想成為一個「可以盡情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的人。
被邊緣化的期間(約一週),我沒有焦慮太久,反而是又被拉回要職的時候,心裡多了很多的迷惘與無力。明明可以賺比較多錢,明明貌似解除了被邊緣化的危機,但我的身心並未因此歡欣鼓舞,因為我知道我想要的不只如此——不只是糊口。
我想要感受靈魂灌進生命裡的每分每秒,而如何做才能夠如此呢?
寫,可以嗎?
這世界需要我的文字嗎?
在安小姐不需要的狀態下,有人會需要嗎?
至少,我需要。